第五章:什么也行啊?(1)(1 / 2)

初一到初二,高一到高二,八個班級的所有學生在一眾老師的帶領參與了兩項課外的勞動。勞動中一項是沿著校園圍牆邊那三排高大的楓樹,用專用的修建工具為這些楓樹修剪著枝葉。另一項勞動任務是,除了把修剪下來的楓樹枝葉都歸攏好做備用外,還有更多的學生在每排的楓樹間距中,按著田蓉書記的指點用鐵鍬在挖著一個接一個深四十公分坑。

修剪過的楓樹,四米以下絕對沒有留下一根旁支。只是修剪到了臨近校園兩米高的圍牆及以上部分,所有楓樹上被修剪過旁支的根部,都留出了不到兩寸長的尖利銳角。用田書記的話來說,這樣的修剪才會更有利於楓樹的生長。

沿著圍牆的牆根,那些被修剪下來的楓樹樹枝,凡是夠了拇指粗都被截斷為十五公分長且也被削出尖利的銳角後,就讓銳角朝上的,以四十公分寬的尺度插在了牆根下的土壤里。田蓉書記又說,這樣就是繁育楓樹苗木的一種種植方式,它叫做扦插。

那些看起來更像一個接一個陷阱的挖好的坑,田書記告訴同學們,這樣的坑可以幫楓樹儲存雨水,對楓樹的生長非常的有利。要不同學你們想啊,我們去上山義務植樹的時候,在我們栽好樹的邊上是不是都有這樣的坑啊!

田蓉書記下午帶領學生參加的這兩項課外勞動,是上午她在只有幾個人的小會議室中提出來。只是田書記把這想法一說來,李校長的腦海中立即就閃現出,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某人從校園的圍牆上跳下來以後要是怎樣的一番樣子了。

說句心里話,田書記提出的設想比在牆頭上拉上鐵絲網和扎上碎玻璃更有效。只是這樣的提議怎么聽著怎么都讓人渾身上下都涼嗖嗖的?

也是啊,要是一個渾然不知情的人在夜黑風高之夜真的從校園的牆頭上跳下來的話,那……

田書記說了自己的辦法,小會議室中的其他人,只是表示了在道義上和法律層面的一些擔憂,卻沒有一個人提出明確的反對意見。

道義,是說你在一個月黑風高的晚上從我們家的牆頭上跳下來了,結果被我家院子扦插的樹苗扎了腳,或是在給樹木儲水的坑里崴斷了腿!那我是該跟你說聲對不起呢,還是要送你去醫院呢?

法律,是說過了如果我雇佣了你,或是你來我們家做客時受到了傷害,我是要負責的。但是如果你是拿著一把刀,或是還心懷著閻王的孩子的話來我們家了,我們國家的法律在這樣的界定里似乎還有些模糊吧。

畢竟我們這里不是西方的國家,因為西方一些國家的法律上說,就是小偷去你家偷東西了,但是他要是從你的房上摔下來而受到傷害,那你是要負責的,所以在我們這里我們還是尊重這有些模糊的法律吧。

模糊不等於沒有麻煩,雖然田蓉書記說主意都是她想的,學校的同學也是她領著去勞動的(讓學生們去,就是讓所有的同學都看一看,自己的勞動成果是個什么樣子,而且她更相信,同學們看了自己勞動成果後,保證沒有那個同學還有要跳牆頭的念想了)那責任嘛,就算在她一個身上好了。

校長是學校的第一責任人,學校里出的一切問題校長都必須來負責的。李校長剛把這次勞動的責任定性,田書記就又說了,既然學校也有責任,那就是說學校所有的主要領導都有責任的。要不我們這樣得了,小會議室中的校黨委委員請舉手表決,同意是集體責任的請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