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虛席相問上策何(1 / 2)

三國之最風流 趙子曰 1754 字 2020-06-20

入到臨湘城中,還沒到郡府大門,遠遠地便瞧見朱治、祖茂、吳景、程普、韓當等等諸人悉皆披掛衣甲,按劍催馬,從府內奔出。

荀貞叫趙雲上去詢問。

很快,趙雲回來復命,卻是朱治諸人奉孫堅之命,或去營中坐鎮、警戒備戰,或將要帶步騎巡邏郡中、以防生亂。

聽得孫堅召來了郡府諸多的大吏,正在前院堂上議事,荀貞沒有去打擾孫堅,入到府中後,直接去了後宅西樓。

在回臨湘的路上,荀貞已經構思好了給袁紹、曹操的信,到得樓中,他即提筆命紙,沒用別人研磨,而是自己研磨,又趁研磨的功夫重整了一下思路,隨即下筆,沒用多久,給袁紹、曹操的信便已寫就。

寫好了這兩封信,荀貞沒有停手,又給潁陰寫了幾封信,分別寫給族中長輩與義從諸將以及樂進等人。

幾封信寫好,荀貞先把寫給袁紹、曹操的信封好,交給荀攸,說道:「公達,你今晚准備一下,備好行裝,明天一早你就帶著這兩封信去洛城!」

荀攸肅容應道:「諾。」

荀貞召趙雲近前,說道:「子龍,公達此去洛陽,道路迢遠,多盜賊,不可無人護送,此任就交給你了。」

趙雲應道:「諾!」

荀貞手書了軍令一道,給趙雲,說道:「你持此檄令,去找伯禽,叫他按令行事。」

趙雲接過檄令,看去,卻是荀貞命江禽調撥五十精騎給趙雲。

趙雲遲疑說道:「君侯,此次來長沙,君帶的騎士本就少,這一下撥出五十騎?」

荀貞檄令上所寫的「精騎」,顯然是真正的騎兵。他這次來長沙,隨行所帶的騎兵只有數十騎,一下撥出五十騎給趙雲,剩下的就寥寥無幾了。

荀貞說道:「此五十精騎不是給你,讓你全帶去洛陽的。」

「那是?」

「其中十騎跟著你護衛公達去洛陽,余下四十騎,你把他們安置在沿途郡縣,……,公達,你去到京都後,不管京都的局勢有何變化,無論事情大小,只要你覺得需要報與我知的,就寫給子龍,由子龍負責傳送給我,……子龍,這讓你安置在沿途郡縣的四十騎就是專責傳遞消息所用的。」

荀攸、趙雲明白了荀貞的意思,肅然應諾。

用接力的方式傳遞消息是最快的,洛陽離臨湘雖有近兩千里,但若以此法傳送消息、情報,日夜不息,至多十日便可送到。

荀貞又把荀攸召到近前,當面細細叮囑,說道:「公達,你到洛陽後,不要急著回來,把這兩封信交給袁本初、孟德後,你可一一拜訪朱俊、陰修、趙謙、孔融、何顒、鍾繇諸君,不用和他們多說什么,他們如果對你說了什么,你可記下來,叫子龍報與我知。」

朱俊、陰修、趙謙、孔融、何顒、鍾繇諸人俱是荀貞的故識,如今均在洛陽。

朱俊與皇甫嵩平定了黃巾亂後,沒多久,他的母親去世,他因之去官歸家守孝,守孝畢,復為朝廷征拜,先後歷任將作大匠、九卿、河內太守、光祿大夫、屯騎校尉、屯門校尉、河南尹等職,現在洛陽。陰修早在從潁川太守任上離開後就入朝中為官,貴為公卿了,也在洛陽。黃巾亂時,趙謙是汝南太守,因為趙謙的從父趙典曾是荀爽的舉主,所以在荀貞從討汝南黃巾時,荀爽還特地交代過荀貞,叫他禮敬趙謙,趙謙於汝南太守任上期滿,現也在京都朝中,亦是貴為公卿了。孔融被王允征辟,本與荀爽同為豫州從事,後得朝廷辟用,現也在朝中。何顒不必說,他一直都在洛陽。鍾繇前時在尚書郎任上期滿,出為陽陵令,因病離職,旋被三府征辟,又被朝廷任為廷尉正,——所謂「廷尉正」,顧名思義,廷尉的屬官,長社鍾氏乃是州郡知名的律法世家,鍾繇被朝廷任為廷尉正,也算是能一展家學了。

這幾個人與荀貞有的關系遠,有的關系近,但在這個時候,無論關系遠近,能用就用。

荀攸應諾。

荀貞沉吟了下,又說道:「吾聞韓中丞是袁氏門生,如能得袁本初引見,你也可以拜見一番,……不知故豫州刺史王公現是否在洛陽?如在,亦可去拜見一番。」

韓中丞,指的是韓馥。韓馥與荀貞、荀攸同郡,現為朝中御史中丞。韓家亦是潁川士族,韓馥與荀家的人是有來往的,只是因為他比荀貞大太多,荀貞出名的時候,他已在州郡、朝中為吏了,所以荀貞卻是沒有與他見過。

故豫州刺史王公,說的是王允。

荀貞認識的這些人中,王允這幾年的仕途是最坎坷的,而起因是他得罪了張讓。

豫州黃巾之亂被平定後,王允、皇甫嵩查獲到張讓的賓客與潁川黃巾書信交通,——這件事荀貞當時略有猜聞,王允於是把這件事上奏給了天子。天子怒責張讓,可張讓深得天子信愛,不但沒有獲罪,反倒於次年,也即中平二年,把王允給檻車征至京都、捕拿下獄了。好在趕上大赦,王允遇赦得免,還復豫州刺史之位,但沒過幾天,「旬日間」,又以「它罪」被捕。

一個月內連著被捕拿了兩次,對士大夫來說,實為大辱,因為王允素意高剛強,時為司徒的楊賜不欲他再受獄中的刀筆吏之辱,遂遣客勸他「深計」,「深計」者,好好考慮考慮,不外乎要么自殺,要么亡命,王允左右的豫州從事諸吏中頗有幾個「好氣決」的,也就是輕死好氣的,共流涕奉毒酒而進之,勸王允不如自殺。王允卻不肯,厲聲說道:「吾為人臣,獲罪於君,當受刑死以謝天下,豈能飲葯自殺?」扔掉酒杯,出就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