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九章 統一口徑(2 / 2)

交鋒 可大可小 1590 字 2021-02-12

其實,情報處的這三人,次已經在二處被調查過。只不過,朱慕雲只是為了證實,二處與軍統要犯的逃脫,沒有任何關系,才讓他們寫的經過。但這次則不然,如果可以,他希望能找到真正的泄露天機者。

「這個辦法,用過一次,自然不靈了。」李邦藩笑了笑。次情報處的人,本嚇得膽戰心驚。朱慕雲讓他們把經過寫出來,誰敢不從?

「但是,這次也不是完全沒有收獲。」朱慕雲突然說道。

情報三個人的檔案,以及他們寫的材料,無論是次還是這次,朱慕雲都記得清清楚楚。他現一個情況,事當晚,情報處那個回來報信的楊志,在跑回碼頭貨物場報信的過程,有幾個問題,會說不清楚。

從事地點,正常跑回去,只需要十五至二十分鍾可以了。但是,楊志用了三十五分鍾。這對一名訓練有素的情報人員來說,實在是太慢了。記得次楊志解釋,他是迷路了。畢竟當時是晚,黑燈瞎火的,走錯了路,也是有可能的。

可次的調查,與這次的調查,目的性不一樣了。次的調查,朱慕雲只是不想,讓逃脫事件,與二處有任何關系。所以,只要他們三人的敘述,沒有提到二處,朱慕雲能讓他們過關。

可這次不一樣,朱慕雲的任務,是要查出泄密者。他不可能讓泄密者,出現在二處,更加不能指證自己。所以,只能從情報的三人之找出一位。陽金曲當時和情報處的另外二人在一起,他們可以互相作證,算朱慕雲想懷疑,也是沒有。

但這個楊志則不然,他有三十五分鍾的獨處時間。而且,從事地點到貨物檢查場,間要穿過一片民居,貨物檢查場旁邊,還有一些茶館、飯店。在檢查場附近,是四方坪。那里,可是出現過共產黨的。

而且,事地點,離碼頭也很近。晚的碼頭,也是有人的。如果楊志先到碼頭,或者間某個地方,與人接頭後,再去貨物檢查場,完全有可能的。至少,從時間推算,他能做到。

「說說看。」李邦藩饒有興趣的問,朱慕雲的行動能力很差,但他做事很細心。他用這種自己寫材料的形勢,倒也不出人意料。而且,讓朱慕雲親自審訊,他未必能控制住局面。

「請局座看楊志的材料。他們的供述,我認為,次應該是較准確的。此次的材料,三人基本相同,顯然是統一口徑後的結果。」朱慕雲說。

「說楊志的事吧。」李邦藩將楊志的材料抽了出來,又仔細的看著他寫的材料。

「楊志次在材料里寫到,他從岸到貨物檢查場報信,用了三十五分鍾。這一點,從陽金曲的材料里,也能看出來。當時,楊志走的時候,是九點差一刻,楊志到貨物檢查場的時間,正好是十點二十。這個時間,檢查場的警衛,以及馮梓緣,都能證明。所以說,三十五分鍾,還是較准確的。」朱慕雲緩緩的說。

「有什么問題嗎?」李邦藩問。如果朱慕雲不說,他也沒注意到,楊志回到檢查場,正好花了三十五分鍾。

「再看這次楊志的材料,他接到陽金曲的命令後,一路狂奔,以最快之度,趕到二處報信。我到事地點看過,如果真是一路狂奔的話,不到十分鍾。當天晚下雨,再加他不熟悉路,十五分鍾足夠了。哪怕是正常的跑步,也不會過二十分鍾。如果他不是跑,而是走回去的,也不會過三十分鍾。也是,這間,至少有五分鍾以的時間,楊志沒有用在回檢查場。」朱慕雲緩緩的說。

「所以他是泄密者?」李邦藩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問。

「光憑這一點,自然不能斷定。可是,楊志最有可能泄密。」朱慕雲篤定的說,當天晚,天黑路滑,還下著雨,楊志不熟悉路況,花三十五分鍾,也勉強能說得過去。但是,楊志用「一路狂奔」這個詞,肯定是不合適的。

或許,楊志是想表明,要急著回二處報信的心情。可是,這個詞用得不准確,會讓他付出慘重的代價。

「你說得有道理。」李邦藩點了點頭,朱慕雲的推斷,雖然算不抽絲剝繭,但粗心大意之人,絕對不可能現。

「所以,我想重點調查楊志,查他這段時間,到底做了什么,有沒有跟人聯系過。」朱慕雲鄭重其事的說。

「可以。」李邦藩點了點頭,楊志確實是最可疑的對象。

「如果需要,我想對他用刑。」朱慕雲說,他一向不提倡使用武力,更加不想對人動刑。可是,身在這樣的環境,如果不用刑的話,很難得到想要的結果。

「用刑也是調查的一種手段嘛。」李邦藩說,不要說對楊志動刑,算是對其他人動刑,他也不會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