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摸底(1 / 2)

交鋒 可大可小 1584 字 2021-02-12

朱慕雲等尹有海走後,將六水洲,調查情報處三人的情報,向孫明華通報了。孫明華也是一名老特工,楊志等人,也是他的手下。於情於理,朱慕雲都要告訴他。況且,情報處那些人的情況,他也想向孫明華摸摸底。

「明哥,楊志這個人,怎么樣?」朱慕雲隨口問,他最關心的,還是楊志。

朱慕雲跟孫明華在一起,說話較隨便。孫明華也是緝私辦主任,這次的調查,雖說孫明華不怎么參與,但該向他通報的,還是不能省。朱慕雲仔細研究過楊志的檔案,現他在進入警察局之前,寫得不甚詳細。

「你不是看過他檔案么?」孫明華似笑非笑的說。

朱慕雲現在是政保局的紅人,但在自己面前,還是這么的謙恭有禮,實在難得。陽金曲以前得勢時,除了姜天明外,誰也不放在眼里。

當時曾山和李邦藩,都是副局長。可陽金曲主管情報處的工作,從來沒有向曾山匯報過。要不是張百朋還有借重他的地方,陽金曲很難在政保局混下去。

朱慕雲則不然,他在政保局八面玲瓏,做事圓滑,不敢說所有人都喜歡他。至少,沒多少人討厭他。一個人想要讓所有人都滿意,肯定不可能的。朱慕雲能做到現在這樣,已經是殊為難得。

算李邦藩真的有一天倒下去了,朱慕雲在政保局,還是能平安無事。這跟他平常的做人做事,有很大的關系。至少,孫明華願意,助他一臂之力。

「檔案里的東西,不一定是真的。楊志在進入警察局之前,是干什么的?」朱慕雲問。檔案可以造假,而且檔案之外的東西,他也不知道。

當然,朱慕雲也從政保局的檔案,現了很多線索。可是,檔案是死的,人是活的。如果能找到相關人員,再摸一次底,情況才能完全搞清楚。

「你算是問到點子了,楊志在進入警察局之前,是一名小偷。躥房越脊那是常事,警察局看了他房行走的本事,將他招進了特務處。」孫明華介紹著說。

朱慕雲做事,確實很細心。這些事情,自然是不會寫進檔案里的。如果從檔案調查,甚至向楊志詢問,他都不會承認以前的事情。畢竟,當小偷可不是光彩的職業。

「怪不得,楊志的檔案,寫著『特招』,我還以為是送了錢,買進來的。」朱慕雲說,現在很多工作都是明碼標價,如說在法租界的巡捕廳,想當個巡捕,可以花錢買。在警察局,想當個警察,只要願意花錢,也是可以進來的。

只有政保局這樣的單位,審核的相對來說,要嚴格一些。可是,只要願意,也是可以進來的。總而言之一句話,沒有什么,是用錢解決不了問題的。算是抗日分子,只要願意花錢,也是有辦法想的。

阿二的事,是明證。抓進憲兵隊的人,一般來說,除非「逆用」,否則很難被釋放。要不然,不是處死,是送到了軍法處判刑。所謂「逆用」,是利用叛變者來做工作,從得到更大的收獲。像政保局的一處、三處,都是逆用人員。

可是,馬興標只花了五根金條,小野次郎將阿二給帶了出來。當然,這是小野次郎為了配合馬興標的行動。否則的話,想用金條從小野手里把人買出來,基本不可能。

「楊志進了特務處後,主要用於行動。畢竟我們的一些行動,需要這樣的人。」孫明華緩緩的說。有的時候,抓捕嫌犯,需要這種能房行走之人。

「他為人怎么樣?」朱慕雲問。作為一名作奸犯科之人,楊志品行不會好。

「當過小偷的人,還能要求他什么?楊志整天好吃懶做、偷奸耍滑,每次參加行動,總是順手牽羊。為這件事,多次處分過他。」孫明華搖了搖頭,無奈的說。

「這么說,他應該是習慣走黑路的人,怎么報信的時候,普通人花的時間還長呢?」朱慕雲疑惑的說。從事地點,到貨物檢查場,普通人都不用三十五分鍾。但楊志在黑夜還要潛入別人家偷竊,晚的行動,應該白天更順暢才對。

「所以你懷疑他是軍統的內線?」孫明華問。朱慕雲做事,有些想當然了。

「這種人,軍統應該是看不的。但是,這樣的人,為了錢,肯定什么都願意干。」朱慕雲意味深長的說。

「楊志平常花錢,確實大手大腳。雖然到了政保局,但手腳有的時候,依然不干凈。平常也沒什么朋友,總是獨來獨往。」孫明華緩緩的說。

「他家里還有什么人?」朱慕雲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