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踉蹌倒地,皮夾克和t恤早已被割破,後背的傷口正汩汩的冒著鮮血,摔倒的沖撞讓對方的面容在街道路燈的照耀下一閃而逝,略微硬朗的五官,板寸短,哪怕還打著一個鼻釘,也依舊無法掩飾對方的性別。
不論是胸前的特征,還是體型的嬌小,都在告知著秦然這個倒地昏迷的人,是一位女性。
但對秦然來說,陌生人,不論男女,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優待。
認為對方是女士,就理應給予照顧的,那種紳士秦然很佩服,但絕對不會成為那樣的人。
就好似英雄。
英雄被人們贊揚。
因為,英雄總是死後出名。
所以,秦然心生警惕。
他可不想糊里糊塗的死亡。
更何況,眼前是那么的巧合。
剛剛在這里,他才看到了屍體。
下一刻,就有人闖進來秦然3s+的感知能夠清晰的判斷出,對方是在幾十米外,就直奔著這里而來。
拋開這里會有什么特殊之處,讓眼前的女士感到安全之外,還會有什么原因讓一個身受重傷的女士來到這里的?
答案不多。
秦然選擇了最惡劣的那個:現『他的屍體』。
而在剛剛檢查屍體的時候,秦然自然不會放過周圍。
可什么特殊之處都沒有。
因此,對方有極大可能就是為了『他的屍體』而來。
當然,這可能不是對方的本意。
只是一種巧妙的安排。
是誰安排的?
理應是干掉『他』的那個凶手。
不過,隨著這樣的猜測,更多的疑惑出現在秦然心底。
「凶手希望我的屍體被現?」
「為什么?」
「這不符合常理。」
「炫耀?自我陶醉?」
正常情況下,在殺人後,凶手出於自我的保護,都不希望屍體被現。
情況允許的話,很可能會選擇毀屍滅跡。
只有少部分心理生扭曲的人,會做出與之相反的事情來,但這部分人卻不可能做的這樣的『粗糙』。
他們都是有著自我的執著與追求。
做起事來是一絲不苟的。
不可能會選擇一個魯莽、無用的助手。
掃了一眼昏迷的女士,秦然就看向了街道方向,在那里一個手握匕的男子,沒有任何遮掩,就這么光明正大的快步的追來。
當看到秦然時,對方更是出了一聲獰笑的低吼。
「果然,這個.婊.子有著同伙!」
「我告訴你,你死定了!」
對方說著,就撲了上來。
身材高大的對方,這一撲在普通人看來是十分凶猛的,但是在秦然眼中卻是破綻百出。
不僅沒有技巧,也沒有揮出自身『力量的優勢』。
完全就是一副街頭亂斗的架勢。
而一個能夠干掉『他』的凡者,又怎么會選擇這樣的『助手』?
不、不。
也許對方才是最為合適的。
魯莽而又不智。
這樣的人再干掉腳下昏迷的人後,現了理應在巷子深處的屍體,會怎么做?
草草處理,留下更多的破綻,讓屍體被更好的現。
秦然的腦海中迅的轉動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