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發現(2 / 2)

最初進化 卷土 1537 字 2020-11-24

方林岩這才上前去檢查了一下屍體,覺這是一個四十來歲的中年人。

身上穿著的是行商的衣服,看起來和路上的行腳商沒有太大的區別,只是手腳上的繭厚了一些。

而他的死因非常明顯,被什么銳利的東西直接抹了脖子。

長約五厘米的傷口紅肉翻卷的展現在脖子上,鮮血流了一地都是,形成了黑紅色的塊狀物,所以空氣里面都是腐臭的血腥味。

這也是方林岩大老遠就能從魯伯斯的共享視野看到這邊的大團腐臭血腥氣味的原因。

傷口呈現出一個詭異的彎月形狀,就像是笑臉那樣恐怖。

正常情況下,匕或者刀劍都很難造成類似傷害,因此凶器最大的可能就是爪子。

利爪!

方林岩慣例的搜查了一下這個人的行囊,覺他的身上除了還有幾兩碎銀子之外貌似就沒有其余的東西了。

不過在這個時候,魯伯斯走上前來,在人形態的時候他只有戰斗力會受到影響,其余的能力卻依然能保留。

他伸手指住了這個人的褲子,那里是腿肚子部位。

方林岩頓時就覺,魯伯斯共享過來的圖像上,那里居然有與黑紅色血腥味截然不同的絲絲縷縷的黃色霧氣冒出來。

方林岩眼前一亮,立即伸手捏了上去,很快就現這褲子內側居然是有一層夾層的。

他將夾層撕開,覺里面有兩張寫滿字的絹帛和幾枚黃色的葯丸,一張黃色的符籙,還有一個腰牌。

方林岩接下來搜尋了一下,覺並沒有其余的收獲了,想了想之後,讓魯伯斯將屍體扛到河里面去丟掉。

自己則是一面繼續追蹤周卓的血跡,一面開始那絹帛上的東西來。

第一張絹帛上寫的是:

密令

至欽天司第六處

今查,右江郡/田陽縣/常有行人失蹤,根據幸存者的口述,在黃昏以後,官道附近偶爾會出現一處客棧,天亮即消失。

客棧的名字叫做高家客棧,其庄依山而建,主體結構乃是修築於山腹之中,相當宏偉寬敞。

懷疑這處客棧的附近設有迷心陣,看到了客棧的人就會覺得飢渴難忍,直接進入其中。

負責待客的老板娘會熱情招待誤入其中的旅人,並且主動推銷店中特產烤豬,只要是吃下了這道菜的人,必死無疑。

僅有的三名生還者,兩人自幼食素,還有一人重病,全部都未食此物。

據欽天監伏大人的推算,此高家客棧乃是一頭大妖所建,這頭大妖的心乃是為皇上煉制衍生不息丹的主材。

第六處當自接令之時,立即遣人調查,不得有誤。

敕令!

...

第二張絹帛上則寫的是一份記錄。

我自十六日到達田陽縣,覺的確有詭異事件在高家客棧流傳。

經過對幸存者的詳細調查以後,覺密令當中所說的東西有誤,事實上,也有未食烤豬的人永遠被留在這里的。

幸存者生還的原因在於,他們都是姜黃販子。

那里的妖怪,很是厭惡姜黃的味道。

所以我去探查的時候,一定會在身上撒上姜黃粉,應該可以辟邪。

根據我的調查,那頭大妖的道行真的很高,估計八九百年是有的吧,並且手里面已經有了一件強大的法寶!

這只大妖目前正以壽誕為名,准備在七天以後召集周圍的所有妖怪,看起來是想要做妖王了。

...

腰牌則是很簡單,正面寫著肆拾貳,背面寫著阿坤兩個字。

應該就是他的身份證明了。

方林岩看了看手中的那幾枚黃色葯丸,心道這應該就是這欽天司第六處密探阿坤所提到的姜黃粉了,

看起來這玩意兒還是有點用,至少保住了他的屍體沒有被妖怪生吞活剝。

不過這樣的用處還是有限,估計就只能起到惡心妖怪的作用而並不能辟邪,

相當於是一頭惡狼灌一肚子大糞,或許能夠讓獵人不吃狼肉,卻一點兒也不妨礙獵人將其脖子扭斷。</br></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