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剛才說的是實話,這車真是撿來的,不是我們自己家的。」陳占良說道。
「你說是撿的,就是撿的,怎么證明?」
「我我……」
陳占良想了片刻:「昨天,我撿到電動三輪車的時候,我們村的孫民傑也在附近,他是第二個看到的人,我為了堵他的嘴,還給了他一百塊錢。」
「孫民傑住在哪?」韓彬問道。
「就在村東頭,加油站對面那家,門口還有個電線桿。」陳占良說道。
「我去問問。」趙明說完,走出了院子。
「這輛車在哪撿的?」韓彬追問。
陳占良回憶道:「村東頭往北走,有一條兩米寬的土路,我家地就在那一片,這個電動三輪車就在邊上,我去的時候就在,我干完活還在。」
「所以,你就把車偷回來了。」
「不是偷,是撿的。」陳占良抬起手腕,指著電動車的前方:「當時車鑰匙就插在上面,車根本就沒有鎖,我以為人家不要了,才開回家里來的。」
「噠噠噠……」
一陣腳步聲響起,曾平帶著派出所的民警走了進來。
「呦,抓起來了。」
「曾隊。」眾人招呼道。
「領導,我是冤枉的,我真沒有參與綁架案呀。」陳占良喊道。
曾平將韓彬叫到一旁:「怎么回事?」
韓彬簡單的敘述了一番。
「你覺得,這兩人跟案子有關嗎?」
「可能性不大,我讓趙明去確認了。」韓彬答道。
「這樣,他不是說電動三輪車是撿的嗎?讓他帶咱們去現場看看,能不能發現什么線索。」曾平提議。
「是。」韓彬應道。
……
一行人出發趕去村東,半路上趙明就打來了電話,證明那個叫孫民傑的村民,的確看到了陳占良撿車的過程。
而且兩人說的位置也相同,口供算是對上了。
在陳占良的指引下,一行人到了村東頭的小路上。
「這就是我家地,那個電動三輪車離著不遠,也就三四十米的距離。」
「其他人都在這等會,韓彬,咱們過去看看。」曾平吩咐。
「是。」
兩人順著陳占良所知的方向,走了沒幾步道,就看到了電動三輪車在土路上留下的軌跡,因為有段時間了,車輪印被破壞了不少。
兩人沿著車輪印往前走,又走了三十米左右,車輪印就徹底消失了。
此事,兩人都戴著鞋套,韓彬掃視了一眼周圍,有不少的鞋印,大的小的、清晰地、覆蓋的,至少有四五個人。
其中,有兩個一指寬的平行印記,吸引了韓彬的目光:「曾隊,你看這像不像是行李箱留下的。」
曾平觀察了一番:「有可能,路面平的地方,留下了兩道一指寬的平行壓痕,路面不平的地方,留下了六十公分寬的拖拽痕跡。」
兩人沿著痕跡往前走,進入了一片西瓜地,跟土路不同,這里的干擾就少了很多。
還能看到一排腳印,應該是嫌疑人在拖拽行李箱留下的。
沿著痕跡往前走了四五十米,腳印消失了、行李箱留下的車輪印也消失了,似乎一切到了這里,就成為了終點。
兩人停下腳步,觀察了一下四周。
韓彬指著前方不遠:「曾隊,那邊的泥土,像是翻動過的。」
「哎……」
曾平嘆了一口氣:「我去通知技術隊和法醫科,你帶其他人從其他的地方繞過來,別破壞了嫌疑人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