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個月的收入是多少?」
「一萬五。」
「什么時候發放?」
「我這個月剛到公司,還沒正式發過,不過簽合同的時候說是二十號左右。」
聽到了張莉馨的說法,韓彬基本可以確定,盧靜芳每月二十號收到的錢,應該就是麗人傳媒公司給的。
「你們公司在哪?」
「在……」張莉馨有些猶豫,似乎在擔憂些什么。
「放心吧,我們警方還有其他渠道在調查,不會跟你們公司提起你的事。」
「真的?」
韓彬反問,「我有必要騙你嗎?」
「我們公司在豐安大廈,713室。」
韓彬話鋒一轉,「接下來,我會例行詢問你幾個問題,你只要如實回答就行。」
「好,您問吧。」
「前天晚上,九點半到凌晨一點半之間你在哪?」
「我在家。」
「你是說這里?」
「不不,拍完視頻,我就回自己家里住了。」
「有誰能證明?」
「我丈夫能證明,晚上八點多我就拍完了視頻,當時地攤買東西的人也不多,我老公就接我回家了,之後洗漱就睡覺了,沒再出去過。」
「你知不知道盧靜芳跟誰有過沖突?」
「不知道。」
韓彬翻開了一下筆記本,問道,「你認識的人里面,有沒有開奔馳車的?」
張莉馨想了想,「好像,我們公司的陳希海陳總,開的就是奔馳車。」
韓彬追問道,「什么顏色。」
「黑色的。」
「確定?」
「我見他開過一次,車很漂亮,很大氣。」
韓彬在本子上記了一下,馬雪坡做筆錄時說過,前天晚上八點,他在工地附近見過一輛奔馳車。
雖然那輛奔馳車未必一定跟凶手有關,但也是一條重要線索。
「噠噠噠……」田麗走了過來,「韓組長,我們打開了盧靜芳的房間門,從里面找到了一些拍攝視頻的器材,還有一台筆記本電腦,還有兩張銀行卡。」
「我知道了,筆記本送到技術科,讓他們鑒定一下。」
「是。」
「張女士,今天的筆錄先做到這吧,謝謝你的配合。」
張莉馨猶豫了一下,問道,「警察同志,那我以後還能繼續拍視頻嗎?」
「當然可以,這並不違法,不在我們警方的管轄范圍內。」韓彬說完,站起身,遞給了對方一張名片,「想起什么新的線索,可以直接打電話給我。」
「好,我會的。」張莉馨接過名片,放到了自己的兜里,盧靜芳的死讓她也有些危機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