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刑偵大隊第三審訊室。
樊先儀被拷在審訊椅上。
韓彬和包星二人負責審訊。
韓彬將手上的資料往桌子上一放,「我是該稱呼你楊瀟,還是樊先儀?」
樊先儀笑了笑,「楊瀟是我以前同學的名字,我挺討厭他的。」
韓彬最怕的就是嫌犯不說話,只要肯說就是一個好現象。
韓彬指了指背後牆上的字,「知道這幾個字怎么念什么嗎?」
樊先儀瞥了一眼,「我好歹也是大專生,字還是認識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既然認識,那就不用我解釋什么意思了吧。」
「您吶,用不著解釋,解釋我也不愛聽。」樊先儀一副無所謂的模樣。
「周晶晶你認識嗎?」
樊先儀晃了晃脖子,「想不起來了。」
「那我就提醒你一下。」韓彬拿著一張周晶晶的照片,放到了審訊椅上,「這是她的照片,看仔細了。」
樊先儀瞅了一眼,「哦,是這個妹子呀,我好像在電視上見過,那個節目叫什么來著『我們一起發電吧』。我媽就愛看這個節目。」
韓彬順勢說,「你也是通過這個節目認識的她,將她當成了作案目標。」
樊先儀聳了聳肩膀,「你說是就是吧。」
「砰!」包星一拍桌子,「什么叫我們說是就是,你自己干過什么不清楚?」
樊先儀斜瞥了包星一眼,又撇了撇嘴,仿佛再說你嚇唬誰呀。
韓彬繼續問,「你怎么殺的周晶晶?」
樊先儀想了想,「用尼泊爾軍刀砍死的。」
周晶晶是被勒住頸部窒息而死,樊先儀根本是在瞎扯,殺人方式對不上,證詞沒有絲毫意義。
通過幾個問題,韓彬已經摸清了對方的態度,常規的詢問恐怕很難見效。
樊先儀連殺兩人,綁架一人,還制作了危險物品,他即便認罪態度好,也會被判死刑。
想要讓他配合警方審訊絕非易事。
韓彬換了一個問題,「你在小馮村是不是租過房子?房東叫柳學智?」
「是。」
「我們在你租住房子外面,找到了一雙黑色狗爪印底紋的鞋子,是不是你的?」
「你也說了那是外面,又不是在我租住的房子里面,憑什么說是我的?」
「第一,有一種技術叫dna鑒定,第二,我們是有人證的。」
樊先儀嘆了一口氣,「那就算是吧。」
「鞋子是從哪弄來的?」
「買的。」
「在哪買的。」
「地攤上買的。」
「在哪個地攤?」
「呵呵。」樊先儀笑了笑,「大哥,您逛過地攤嘛,那密密麻麻的一大片,我怎么記得清是哪個攤位。」
「那你知不知道,周晶晶曾經也買過一雙這樣的鞋子?」
「那巧了,看來我們的審美觀挺合拍呀。」
都已經扯到地攤上了,而地攤的流動性又大,韓彬也沒辦法找人證明。
韓彬喝了口茶水,又換了一個話題,「盧靜芳,你認不認識?」
樊先儀聳了聳肩膀,「認識,她上過『我們一起發電吧』的節目,挺漂亮的一個女孩,就是有些物質。」
「你有沒有聯系過她?」
「沒有,我聯系她干嘛,我又沒錢,她也瞧不上我。」
「沒錢你還開奔馳車?」
樊先儀輕哼了一聲。
「你租住的院子里停放的黑色奔馳哪來的。」韓彬已經查過了,樊先儀名下是沒有汽車的。
「不知道。」
「什么叫不知道,難不成車還是天上掉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