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令人頭疼的案件(1 / 2)

你跑不過我吧 作者:想枕頭的瞌睡

慕遠向內勤小陳借了數字證書,並在借用登記本上簽了字,然後回到自己的辦公室,開始淘案子。

對於案件的選擇,慕遠早有打算。

他很明白,自己的最大優勢便是自己那比獵犬還要敏銳的嗅覺。

因此,案發現場必須有氣息殘留,像電信詐騙之類的案件就不用考慮了。同時案發時間距離現在不能太久,最好是發生在一天之內的案件。

基於自己是薅別人家的羊毛,無法正大光明的以辦案民警的身份重回案發現場,所以案發地屬於私密場所的案件就排除了。

經過一番查找,呈現在慕遠眼前的案件足有一百來件。

「盜竊偷了一台電腦小案子,過!」

「又是盜竊尼瑪!小偷這么多嗎你丫就偷一部手機,也好意思下手。」

「這個就有點意思了,偷了十只雞。牛逼啊!雞為何不叫呢惹不起惹不起。」

一番查找,慕遠發現大部分案件都不適合下手,要么嚴重程度不夠,要么偵破難度太大。

忽然,慕遠神色一動,他發現了一個有意思的案件。

這是一件故意傷人案。

一般來說,這種故意傷人案破案是很簡單的,因為其中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間必然存在有一定的恩怨關系,被害人一般也是認識嫌疑人的。

只要被傷害的人沒有死掉,找出嫌疑人簡直不要太簡單。

可眼前這個案件,受害人連嫌疑人是誰都沒看到,就被人一棍子敲暈過去了。

然後手腳被打斷呃,當然不是被徹底斬斷,而是打成了骨折。

等被害人醒來的時候,已經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了。

估摸著那時候他腦子一定想著:我是誰我在哪兒我做了什么額,不對,應該是我被做了什么

至於是誰敲的悶棍,誰知道呢

發案時間是晚上,周圍沒有目擊證人。

而且這明顯是一件有預謀的案件,只要嫌疑人腦子沒毛病,都不會選擇在監控之下動手,想要直接鎖定嫌疑人,基本上沒有可能。

這件案子同樣屬於華成區分局,只不過不是青龍街派出所轄區,而是西街派出所。

青龍街派出所轄區多屬商業區和成型的居民小區,治安形勢非常良好,刑事案件發案率相對較低。

西街派出所所管轄區域卻有一部分屬於城郊,也就是城鄉結合部,治安亂相突出。

當然這也有一個很大的優勢,全所領導在被各種案件虐了千百遍之後,終於將一個技能點到x了,這個技能就是案件移交。

就拿眼前這個案件來說,故意傷害致人重傷,妥妥的大案了,自然需要刑偵戰線的大爺們來一展所長。

大爺永遠是你大爺,不僅是他們破獲的重案要案非派出所能比,未破的大案數量同樣碾壓派出所。

換做是派出所,腦門上頂著一件要案未破,分管局領導絕對天天打電話過來「關心慰問」,甚至局主要領導偶爾也會把所領導召喚到辦公室去表達一下自己的殷切希望。

可刑大就不一樣了,刑大有多少未破重案領導關心得過來嗎別說是這種只是把人四肢打骨折了,哪怕是五肢骨折,都有未破的,這很正常。

虱子多了不愁,刑偵大隊也不在乎多這樣一個未破案件當然,能破自然是最好的。

這個案件發案時間是今天凌晨,西街派出所帶班所領導反應敏銳,趕到現場見到受害者被抬進救護車時的情景後,第一時間聯系了刑偵大隊來接鍋……呃,接手。

刑偵大隊反應也是挺迅速的,案發到現在短短幾個小時,受案、立案、證人筆錄等都已經做了,並傳到了網上。

慕遠所能了解到的情況,也就只是傳上來的這些資料。

通過分析,目前刑大應該還沒理出頭緒來不排除辦案民警掌握了線索,但並未體現在筆錄或法律文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