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都屬於明槍(2 / 2)

不等馮局說完,慕遠咧嘴笑了笑,道:「對我來說都屬於明槍!」

馮局嘴角抽了抽,他決定不再這個問題上糾纏,以他對慕遠的了解,這個話題再持續下去,也不會有任何結果。

「人都抓回來了嗎?」馮局轉而問道。

慕遠道:「抓了幾個小嘍嘍,後面的那些還需要收集一些證據,這需要將幾個嫌疑人全給審開之後才能做。比如他們的聯系方式、通話記錄。」

馮局點了點頭,表情凜然,道:「這案子,我會親自督辦。這些人,太無法無天了。」

慕遠沒有說話,是否無法無天他不知道,反正他就覺得,犯了錯,就應該去他該去的地方,比如監獄。

忽然,馮局瞧了瞧慕遠,道:「偵查過程還是得你來打主力,不過在證據收集等方面,得由其他人來做。」

慕遠自然不會反對,他也明白馮局這樣安排的目的。

說到底,這個案子必須得辦漂亮!

而自己,無疑是破案的金牌保障。

雖然其他偵查員也能破案,但這個能是可能的能,而不是必能的能。

把自己帶上,對於最終將嫌疑人一網打盡,無疑更有把握一些。

「你想過沒有,究竟是什么人要對你下手?」馮局慎重地問道。

慕遠很干脆地說道:「應該是之前在華成區分局辦的那起涉毒案件。」

「什么?」馮局驚呼一聲,眼神更加凝重了幾分。

報復,也是分很多種情況的,普通人的報復和一群亡命之徒的報復,帶來的效果完全不一樣。

他沒有懷疑慕遠的推斷,雖然這個案子現在還沒對外公布,甚至將來對外公布了,也不會將案件的主偵人員透露出來。

要放在正常情況下,這樣的案件破獲肯定是群策群力的結果,只要警方不主動公布案件的主偵人員,外人肯定想不到是誰破的案。

但慕遠不一樣,這小子自加入公安隊伍以來,表現太耀眼了。

對公安內部是如此,對站在公安對立面的犯罪團伙也同樣如此。

所以,只要有心,通過一些蛛絲馬跡推斷出慕遠在這個案子中發揮出的作用,並不難。

「從現在開始,你不管去哪兒,槍隨身帶著。」馮局一臉嚴肅地說道,「反正你小子每天都在忙工作,隨時都在辦案,一直帶著槍,也不算違規。」

慕遠也沒推辭,雖說有槍沒槍對他來說區別不大,但男人嘛,誰不喜歡槍呢?帶著就帶著吧!他又不喝酒,自己又非常機警,自然不會覺得帶槍是一種負擔。

……

這個案子的偵辦其實並不復雜。

王飛的審訊已經算是其中的難點了,但在慕遠的指揮下,成斌還是順利地撬開了王飛的嘴,得到了一些至關重要的信息。

交代王飛干這件事情的人叫方政,用王飛的話說是一個做大生意的,忒有錢。

但具體做什么生意,他也說不上來。

不過王飛也不是傻子,自然也從中看出了一些情況,明白方政肯定不是做什么正經生意的。

王飛本來也不是什么好鳥,自十年前在社會上混的時候被方政看重,就一直當方政的馬前卒,給對方處理了不少的事情。

當然,好處也沒少拿。

這次終於還是栽了,而且栽得很徹底。

通過王飛的講述,重案大隊調查得知,方政是通過電話聯系上王飛的,不過在電話里並沒有交流任何細節,而是把他叫到那家名叫費利頓的五星級酒店中交代的。

用方政的原話說,給他500萬,讓他自己去安排,目的只有一個,讓慕遠無法在接手案子。

五百萬給的是現金,後面王飛自己去把錢存到銀行的。

然後他又辦了三張卡,分別給了孔福和另外兩個人,算是給他們的報酬。

不得不說這王飛倒是挺大方的,足足拿出了一半來分給另外三人。

若不是遇到慕遠這樣的怪胎,他還真將任務給漂漂亮亮地完成了,現在估計已經拿著那250萬去逍遙快活去了。

然而現實中沒那么多假設,他敗得很徹底。

根據王飛交代的這些情節,重案大隊開始收集證據。

與此同時,根據王飛交代的手機號碼,對方政的近半年的通話進行了一番梳理。

不得不說這家伙的業務確實很繁忙,通話內容很多,不過這難不倒慕遠,最多也就是十多桶方便面加一瓶思維風暴葯劑的事兒。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近期慕遠破獲的案件較多,特別是詐騙案和玉蟾蜍文物被盜案等系列案件,涉案金額巨大,裝財處對重案大隊大方了許多——方便面,管夠!火腿腸想加幾根加幾根,哪怕是想吃方便米飯也是可以的。

當這份通話記錄分析完畢,慕遠從中找出了一個人!

這個人的名字叫梁翰。

梁翰不是西華市人,而是來自臨省的龍安市。

他之所以鎖定了這個人,一方面是因為這兩個人聯系比較多,而且很多時候通話時間都很長。另一方面,梁翰以前基本上都是在龍安市呆著的,而近期卻到了西華市。

另外,方政這個人,每年都會去幾趟龍安市。

「小慕,既然現在方政和梁翰都在西華市,要不將他們全都給抓起來,突擊審訊,肯定能問出一些東西。」龔支隊商量著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