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2章 有把握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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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正值晚上11點,不得不說,在這半夜看命案案情,確實有些慎得慌。

慕遠的心倒是蠻大的,沒多少感覺。

這是一件發生在樂雅市轄區的一件命案。

七年前的凌晨,有一個老人在馬路邊上的一堆草叢中發現了一具屍體。

無頭屍體。

倒不是說這老人視力好,而是因為那屍體已經開始腐敗變質,空氣中彌漫著一股子臭味。

當時老人可嚇壞了,撒腿就跑。

跑了很遠,方才驚魂未定地報了警。

警方第一時間趕到並封鎖了現場,很快確定……這並非第一作案現場。

理由很簡單。

這屍體的腦袋可是被砍下來的,可現場並無噴灑血跡,這已經很好地證明了這只是一個拋屍現場。

這條公路是一條省道。

當時因為案發地所在的縣尚未通高速公路,所以省道上過往的車輛還是非常多的。

而由於這屬於農村道路,七年前的監控建設非常落後,為了破案,警方將周圍十余公里、可能經過這處地點的沿途卡口數據全給調走了。

不僅如此,警方還對周邊進行了大量的走訪、摸排。

當時的一個縣局,近半數的精干警力全都投入到這個案子中了。

可如此調查近半年,那無頭屍體仿佛從天而降,任何一絲線索都沒查到。

這就很頭疼了。

畢竟,這案子的性質極其惡劣,當時在社會上也引起了強烈的反響。

對普通老百姓來講,你說一普通的殺人案,聽著最多讓人感慨一下又有人被殺死了,然後……也就沒太多的感觸,可聽到殺人分屍案,那感受卻是截然不同的。

可案子就擺在那里,警方也確實費勁了心思,可就是破不了。

警方也很絕望啊!

他們也不可能一直將所有精力都放在一個看不到希望的案子上不是?於是只好逐步削減專案組的警力,最終,這個案子也就被放下了。

這里所說的放下,並不是說直接束之高閣不予理會了——命案,在任何一個辦案部門,永遠都是排在第一序列的。

警方在做出這樣的決定的時候,其實自身也是非常難受的。

這個案子,每一位偵查員的都清楚,每一個細節都了如指掌,甚至當時參與案件辦理的偵查員,心底也都憋著一股勁,一旦有任何新的線索,那又將是一場硬仗。

慕遠看完案情介紹,這里面雖沒有詳細說明當地警方當時偵破任務的艱辛,但從里面羅列的證據資料可以判斷,當時警方肯定是做了大量工作。

可哪怕是做了如此多的工作,案件還是沒能破獲。

慕遠眉頭緊鎖!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是一塊被啃過、但卻沒有留下任何牙印的骨頭,可見其硬度之高。

接手這樣的案子,慕遠也不敢說有百分之百的把握破案。

一切脫離實際的打包票,都是耍流氓。

雖然僅僅只是看了案件的簡要情況和部分證據線索清單,但慕遠心頭也有了他的想法。

慕遠完全贊同之前警方的偵察方向。

發現無頭屍體的地方並非第一現場,嫌疑人將屍體帶到這里完成了拋屍。

而根據周圍環境以及現勘的情況判斷,嫌疑人肯定是駕車拋屍。

這點很重要。

如果嫌疑人是徒步到達現場,路線不可避免的具有多樣性,而駕車就不一樣了,駕車必須要有路不是?

之前警方費了這么大力氣調取周圍十多公里的車輛卡口數據,也就是出於這個原因。

至於為何如此肯定嫌疑人是駕車拋屍的,道理很簡單,屍體是被拋棄在距離路邊七八米的荊棘叢中的,而除了馬路這邊的草叢有踩踏的痕跡之外,其他地方完好無損。

嫌疑人帶著這樣一具屍體,總不能從天上飛來的不是?

唯一可能的便是從馬路這邊進入拋屍現場。

既然嫌疑人是從馬路這邊過來的,他總不可能扛著一具無頭屍體在馬路上走不是?

要知道這是省道,馬路上過往車輛很多,哪怕是夜間,也是時有車輛經過。

這種情況下,誰敢扛著屍體在路上走?就算嫌疑人對周圍環境不熟悉,也干不出這種事情來。

根據這般推理,嫌疑人使用交通工具進入現場也就合情合理了。

然後再按照這條線展開偵查……

接下來的方向有兩個。

一個是車從很遠的地方開過來的,這就是調取卡口數據的意義。

只要確定所有的道路都封控了,每一輛車都插翅難飛,嫌疑車輛就肯定在調取回來的這些數據中,難就難在如何把它揪出來。

第二個方向,則是假定車就是附近住戶所有,換個說法就是車並未經過那些卡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