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3章 弄盒飯也挺麻煩的(2 / 2)

這也證明了就是坐在後排的乘客作的案。

可……對於破案,這並沒有太大幫助。

這些都屬於之前青禹縣警方梳理出來的線索,事實證明,這些對於破案並無太大幫助。

慕遠有點小失落。

「好了,都過12點了,我們先去食堂吃飯,然後再繼續研究案子。」負責統籌協調的龔支隊在一旁招呼著。

慕遠抬頭,想也沒想,便道:「龔支隊,要不打上盒飯給我們端來吧,也不耽誤工作。」

龔支隊尷尬地笑了笑,道:「還是去吃吧!破案也不在乎這一會半會兒的不是?而且,這么多人,弄盒飯也挺麻煩的。」

慕遠瞅了一眼,似乎……這里一共也就七八號人,不算多吧?

不過這話他終究是沒說出來,他已經想到了問題之所在:如果打盒飯,究竟給自己打幾盒?

雖說思維風暴葯劑的效果還沒消退——這已經是第二套了,但現在慕遠背包里的葯劑不少,也不差這一點半點的。

於是大伙兒一起去了食堂,氣氛非常熱烈。

其實像慕遠這些經常在市局食堂吃的人,已經吃得比較膩了,可青禹縣這伙人還覺得挺新鮮啊,自然多了幾分期待。

由於是周末,市局不是區縣局,值班的人相對較少,也就沒弄一大鍋一大鍋的自助餐,食堂的大師傅弄了一大桌豐盛的菜餚,倒是讓慕遠挺高興的。

這味道肯定沒自己做的好,但勝在不用自己動手不是?

飯桌上,不少人對慕遠的飯量還停留在「聽說」這個層次,現在終於算是親眼看到了。

難怪別人這么能干!

好像有人說過,能吃的人才能干,這話果然是有道理的。

飯後,一群人重新回到案件研判室,也沒有午休什么的……

其他專案組成員基本上都沒有看完自己所分配的資料,慕遠則已經看得差不多了。

他打算再看看卷宗。

常規意義上的卷宗,只包含與案件相關的必要證據材料、程序性的法律文書,並不是偵查過程中所產生的資料都要裝卷。

而這類未破案件,所謂的案卷材料其實算不得真正的卷宗,特別是命案,只要是偵查過程中收集的資料、數據,都會隨著案卷存檔,萬一將來用得上呢?

慕遠現在所要看的卷宗,便是只包含證據材料、法律文書。

而在案卷未破之前,能稱之為真正意義上的證據的,便只有那份dna以及現勘筆錄了。

命案的現勘資料肯定是非常詳盡的,慕遠認真地翻查著每一頁。

忽然,他目光落在了現勘筆錄中的現場照片上。

命案的現勘材料不是誰都能看的,那種血腥感會讓人感到不適。

慕遠現在卻已經完全習慣了,甚至比這起命案更血腥的現場他都看到過,比如分屍案,而眼下這個案子,不過是一刀割喉而已。

這張照片,便是現場的全景照片。

司機趴在方向盤上,雙手扣著頸部的位置,因為又方向盤托著,他就算死了,手也沒有垂下來。

凶器是一把匕首,就那種普通的折疊匕首,還卡在司機的頸部。

鮮血順著方向盤滴下來的,下方的腳墊被完全染紅。

除此之外,駕駛室里其他位置便再也看不到血跡了。

而在司機的座椅頭靠的位置,有兩個血手印。

從角度分析,這兩個手印應該是凶手留下的。

另外便是左側內門把手的位置上有一個血手印,同樣是凶手留下的。

他應該是趴在駕駛座椅上殺死司機,然後撐著座椅退回來,又拉開左側車門出去的。

除此之外,駕駛位的車門外門把手上也有血跡。

這些血手印有一個共同點,都無法提取出掌紋或者指紋。

這說明凶手早有准備,帶上了手套。

慕遠順著將整個現勘筆錄看完,陷入了沉思。

半晌之後,他忽然抬起頭,向明大隊長問道:「明大隊長,當初你們偵辦這起案件的時候,為何將其定性為搶劫殺人案呢?」

其實慕遠這個問題有些明知故問了,因為剛才他已經從資料中看到過了,青禹縣警方之所以將這起案件定性為搶劫殺人案,最大的原因便是車上以及嫌疑人身上一分錢都沒留下。

正常情況下,一個出租車開車到凌晨,怎么可能身上一分錢都沒有呢?最大的可能,便是錢被凶手給拿走了。

這是搶劫殺人案最顯著的特征。

明大隊長還在查看面前的資料呢,聽到慕遠發問,直接抬起頭來,將情況簡單地說了一遍。

「除了因為司機身上的錢全部被搶走之外,支撐我們認為這是搶劫殺人案這一結論的還有一個因素,根據凶手上車時的情況推斷,司機與凶手之間並不認識。這種針對不特定人下手的作案特征,也是與搶劫殺人案相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