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四節 公判大會(1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52 字 202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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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德歡就這樣消失在歷史的舞台上,猶如流星劃過天際一般消失在創業的轟轟烈烈的年代。他並沒有被刻意的抹去。後世的歷史學家,即使沒有得到「真理部」的特別許可,也能在契卡和仲裁庭的公開檔案中查詢到他的最終結果:以貪腐且數額較大罪被判處終身苦役。檔案中的記載僅到此為止。如果他有興趣再繼續查詢這個人的下落,就得向真理部申請一張中等級別的檔案查詢許可證。然後他可以從浩如煙海的檔案中查詢到在朴德歡成為一長串數字之後的第四年,一張由鴻基煤礦特殊勞動處簽發的死亡證明,死因:「事故」。

然而在當時的時間點上,朴德歡的被捕和審判卻引起了濟州的極大轟動。這個紅極一時的前官奴婢,澳洲人的「弓箭從事官」,被揭發出來收取了大量的賄賂,有重大的貪腐行為。

以此為契機,從朴德歡身邊的關系又陸續逮捕了一批與此有關的奉公人員和本地商人。轟轟烈烈的搞了一次反腐敗運動。

由於濟州島這里沒有正式的法庭,只有軍事法庭――這種軍事法庭並非由軍人組成。而是仲裁庭為了配合擴張階段地方機構不全,管理模式多為軍管。受過法律培訓的歸化民干部少而且很多時候地方形式千變萬化的環境下做出的折衷模式。

說引用的法律,大致是仲裁庭有成文法或者判例的循規判決。沒有的,充當法官的元老可以從權,至於使用哪一種法律則悉聽尊便。

從「依法治國」的角度來看這樣的法制體制是極其粗糙的。所以仲裁庭已經發出通知:他們正在組織二個小組,即將到濟州島和台灣島進行調研,著手制定兩地的《基本法》。

南宮無敵臨時充當庭長,成批的簽署判決書。根據仲裁庭的相關建議,事關腐敗案的判決只有二種:若干年苦役,沒收全部財產。除了朴德歡之外,大多數涉案人都判處了三年以上不等的苦役。判處苦役的人員,不論年份全部發往台灣、海南甚至越南服役。那些罪行非常輕微的。處沒收財產,然後留在本地編為「懲罰隊」,無限期服勞役。

為了揭示這一運動的重要意義,《濟州新聞》不但推出了案情專號,還專門在學宮搞了個反腐敗成果展,學宮大成殿的地板上堆滿了各種查抄出來的財貨。

馮宗澤覺得這些「贓物」實在有些寒酸。朴德歡宅邸中抄出的銀子銅錢累計還不到五十兩,綢緞十幾匹。其他什么棉布、家具、大米、食鹽……林林總總的大多是生活日用品,連大醬都有。

「這也算贓物?」馮宗澤看了一圈忍不住評論道。「就這玩意?至少也該把張成雪綁了一起放在這兒,我覺得就她還算值點錢。」

「在一群人都要餓死的時候,吃得飽的人就是權貴。腐敗不腐敗,得看總體的物質水平。」南宮無敵說道,「別說濟州島這么個李朝的邊郡,就是李朝的權貴又能有多少財貨?你不是去過南朝鮮。參觀過那個什么王宮么。那房子在大明也就一不發達地區中等地主大院的水平。你不能說人住在里面就不配叫朝鮮大王了。」

「話是沒錯,就是覺得忒寒顫了。」馮宗澤說。

「我們覺得寒顫,李朝的百姓還覺得很豐富呢。」南宮無敵看了看手表,小聲問,「行動快開始了吧?」

「准時開始。」馮宗澤也小聲的回答道。「薛維尼說他已經做好了一切准備。」

南宮無敵沒吱聲,兩個人回到了監營。這里已經新布置了一間指揮所――濟州島治安強化運動即將從這里發出第一道命令。

濟州治安強化運動由薛子良親自制定,元老院在濟州的所有資源,不管陸海軍還是民政系統,都由他統一調配使用。

不過薛子良很清楚元老院的「嗜好」――沒有轟轟烈烈的群眾運動他們是不會欣賞的。所以他把這一工作交給了馮宗澤去處理。

馮宗澤、南宮無敵分頭深入各部門,向各農墾中隊、山東鄉勇、日籍治安軍、白馬隊和朝鮮奉公隊傳達了開展治安強化運動的命令。運動很快就在整個濟州城展開了。

運動的開頭是一次聲勢浩大的「公審」。在監營前搭起了高台。白馬隊人員手持棍棒為此秩序,日本治安軍一個個太刀出鞘。城中的百姓,不論男女老幼,只要能走得動的全得參加。除了本地百姓,還有一部分山東移民和農墾隊人員也來參加。整個廣場和街道上擠得滿滿的。

馮宗澤有心要「搞大」,不惜動用擴音器,又專門配備了翻譯進行同聲傳譯:雖然公審的受眾主要是當地百姓,但是也要給山東移民們提個醒。

在山呼海嘯一般的吼叫聲中。以趙明貴、張成雪為首的一批「謀逆分子」被押出來公開審判。事先已經宣讀了他們的罪行,公布了證據,重點提到這些破壞分子組織實施放火、投毒等破壞活動――這和一般的破壞不一樣,是不分青紅皂白的無差別攻擊,典型的「恐怖活動」,很容易激發起普通百姓的恐懼和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