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節 苟循禮的歸來(2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62 字 2020-11-28

「走。」易浩然毫不猶豫。

「那我也實言相告,」荀禮看了一眼還在正廳里喝茶敘話的客人們,小聲道,「我並不是什么門客――那位門客相公,已經被我殺了。」

「嗯?!」易浩然登時又吃了一驚。

「先生且聽我言。」荀禮道,「實不相瞞,我現在在城外,聚有百個綠林兄弟――都是敢打敢殺的好漢……」

他看到易浩然的面色微變,又道:「先生莫要誤會了,在下並不是草莽中人。當年,我曾是臨高縣的縉紳,髡賊登陸臨高,我與他們死命交戰,不幸戰敗。兄長、侄兒都戰死沙場,家中眷屬,更是無一幸免。後來我投到兩廣總督府,何鎮出征臨高的時候,在下曾是他麾下的幕僚……」

原來這荀禮正是苟家兩兄弟的老二苟循禮。苟循禮自從在越南煽動土匪攻打鴻基失敗,其後數年又在當地折騰了一番,死了不少人。雖然和胡爛眼兩人拉起了一支規模不小的隊伍,卻又被澳洲人的「剿匪」打了個稀巴爛,三停人馬丟了兩停半。余下的人也不想再在越南和澳洲人死磕了。有人過去在梧州落草,便提議回梧州去當土匪――至少梧州是個交通要道,商旅眾多,可搶劫的東西也比在越北多的多。

回到梧州一番火並:胡爛眼「奮勇當先」,苟循禮「神機妙算」,眾土匪「效力用命」,齊心協力,總算是在當地站穩了腳跟。苟循禮急於想知道兒子的消息,也不甘心就這樣落草為寇一輩子,便辭了胡爛眼,重新潛回澳門找李絲雅。

然而他們折騰幾年,沒能動髡賊半根毫毛不說,有關髡賊的消息也所知有限。李絲雅對他已經失去了興趣,除了供給三餐一宿,竟將他拋一旁,不聞不問。

苟二在澳門待了一個多月,就見了李絲雅一次,知道他對這女人已經毫無用處了,只好灰溜溜的又回廣州看看情勢。

廣州城里,不但郭逸的氣焰盛於往日,髡賊更是直接在城外修起了什么大世界。廣州官場對髡賊不但視而不見,甚至阿諛奉承。苟二這樣的「反髡斗士」別說被人重用,幾乎成了「瘟神」一般為人避之不及,成了喪家之犬。

更慘的是,原本跟隨何鎮當還鄉團的苟承絢下落不明,完全不知去向,賴家兄弟更是音訊全無。苟循禮靠著手里僅存的一點銀子在廣州的各處衙門里打聽消息,也沒打聽到具體的消息,只聽說兒子跟著何鎮走了之後就沒有再回廣州,想來是死在海南了。

他大哭一場,傷心歸傷心,也只好另做打算了。沒想到這會又傳出消息來,說郭東主正懸紅一百兩銀子,要苟家父子的人頭,沒有人頭,一條胳膊一條腿也值五十兩。胡爛眼也沒被忘記,懸紅了五十兩。

這下,廣州城里各路好漢都紅了眼,廣州自然是待不得了――這里隱隱已經成了髡賊的天下。瓊州府更是回不去。只好繼續回胡爛眼那里當土匪了

在匪伙里,他是「師爺」的身份,又是胡爛眼的把兄弟,算是「首領」一級的人物。在山寨里過得稱的上「逍遙」,但是比之過去的「鄉賢」生活,那就差的太遠了。廁身荒山野嶺之間,住的是簡陋的房屋,吃的是粗礪的飲食,整日里和一群粗鄙的山野村夫混在一起,連搶來發泄的女人也大多粗陋不堪。家業即被毀,兒子也生死未卜,自己又過著這樣的日子……他的復仇之火不但沒有隨著年齡增長有所減弱,反而越燒越旺。

沒想到,這個機會居然送到了眼前!

髡賊攻占梧州的消息,土匪們是第一時間得知。對於土匪團伙來說,大軍過境征戰,兵荒馬亂之際是絕好的發財良機――猶如跟在獅子背後吃腐肉的鬣狗。乘著明軍潰亂,梧州失陷的機會,本地的各路匪伙很是發了一筆財。胡爛眼他們也不例外。

不過。鬣狗覓食固然可以沾獅子的光,但是也不能距離的獅子太近了,何況這獅子還是髡賊!胡爛眼匪伙的人都是吃過髡賊大苦頭的,因而十分謹慎小心。

土匪在城中都有線人,髡賊進城之後的種種情況,苟循禮多少也知道一點。他為報仇的火焰所驅動,更是關注著城里澳洲人的動向。梧州殘破,城里人心不穩;最近瑤峒作亂,髡賊大軍倉皇從梧州撤退,梧州城里只留下了少量人馬,苟二知道:機會來了。

土匪們並沒有多少忠君愛國的激情,但是梧州作為一個戰利品,卻是無數本地土匪做夢也不敢想的「肥肉」。何況,真要是能在梧州打個勝仗,殺幾個真髡假髡,朝廷肯定會有封賞――對土匪們來說,「招安」博個出身來「光宗耀祖」也是極有吸引力的。因而苟循禮並沒有費太大的力氣就說動了胡爛眼和整個匪伙。

可是他們匪伙只有百多人,胡爛眼他們都是和澳洲人交過手的,深知他們的厲害。縱然城里只有百十號「假髡」,擺開陣勢他們也絕不是對手;至於拉攏其他匪伙一起干,胡爛眼在越南便吃到這種「合股」的苦頭,拉來壯聲勢,吸引髡賊火力是可以的,要他們出死力,那是辦不到的。

「咱們要借力,可是山上的各路『神仙』靠不住,還是要靠朝廷!」苟循禮思索再三,對胡爛眼說道。

「你是說,去找熊文燦?」胡爛眼眨巴著他留著疤痕的眼皮,問道。

「我們勢單力孤,直接找熊文燦是不成的。連人都未必見得到。」苟循禮道,「必須有人引薦!」

-----------------------------------------------------

下次更新:第七卷-廣州治理篇34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