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節 節外生枝(1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1510 字 2023-02-20

黃氏定睛看了看說話的人,他叫吳奕軒,看起來比尉遲剛年輕。吳奕軒是海南瓊山人,芳草地畢業生。據說是唐朝名臣吳賢秀的後代,父輩提早將他送入芳草地學校讀書,攻讀法政專業,畢業後曾配合「小元老」在地方掛職鍛煉,磨練管理能力。之後,吳奕軒被任命為廣州巡回法院法官,負責處理廣州大區的上訴桉件。和尉遲剛不同,吳奕軒性格外柔內剛,口才好,自認為是科班出身,知識功底強,曾經長期跟隨「首長」,對於法律的本質理解透測,有點看不起退伍軍人。

尉遲剛見吳奕軒賣弄學識,便道:「大姐,按你的狀紙,你老公至少違背了婚姻法中准予離婚的這些規定: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之所以還需開庭審理,是因為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夫妻之間的生活,旁人是無法真正看清的,我們法官雖然代表公權,但法官也是人,不能因個人喜好隨便行使自由裁量權決定他人婚姻的生死。俗話說得好,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也許雙方覺得矛盾已經達到了無法解決的地步,但法官要在短短的時間內,通過審閱證據和雙方的辯論,來判定夫妻雙方感情是否真正破裂,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趙和寧聽得一愣一愣的,原本她以為僅憑黃氏和關宗寶的證詞就可以毫不猶豫地判離,沒想到尉遲剛竟然說他還看不清楚。

吳奕軒有些針鋒相對的意思,道:「我的觀點恰恰相反,婚姻法從來沒有也不可能去關心男女的情感。不論是《婚姻法》還是《大宋最高法院關於審理離婚桉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中的認定標准全部是客觀標准,它要認定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夫妻雙方是否還有繼續履行婚姻契約的客觀條件,而非什么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吳奕軒的話讓趙和寧的心又寬了不少,還是一別兩寬,各生歡喜的好。

「那離婚難嗎?」黃氏又問。

「離婚無非就是財產分割、債務分割,你們有多少共同財產?」尉遲剛問,「也就是你嫁過去之後產生的財產。」

「哎,家里哪還有什么財產,只剩村里一間土坯房而已,另有幾兩銀子的借債。」黃氏嘆氣道。

「那就簡單了,無非就是分一分房子,什么鍋碗瓢盆之類的小物件對半分便是,債務也是如此。」

「那,我兒子跟他呢?」黃氏又問。

尉遲剛道:「血緣關系是與生俱來的,法律中沒有條款可以斷絕血緣關系。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你兒子自然要盡贍養義務。」

吳奕軒又道:「不過贍養義務絕非你們所謂的孝道,並非一味的滿足父母的索取,而只是提供不低於本地生活水平的物質基礎以保證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正常生活。對了,你兒子好像還沒成年吧?」

「今年十五了。」黃氏道。

「那你兒子現在還不需要承擔贍養義務,反而是你老公要承擔撫養義務。這又牽涉到另外一個問題,那就是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也就是你們離婚後孩子跟誰過日子。一般而言,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會根據兩方的撫養條件,同時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進行判決。」

一番詳盡的法律解釋之後,黃氏聽得還是稀里湖塗的,巡回法院也不僅僅是辦這一個桉件,因此需要黃氏回去通知關有德一起到巡回法院所在地也就是這座行軍大營內進行庭審。

黃氏惴惴不安地走出帳篷,趙和寧勸她別擔心,這事包在她身上。

此時,莫魚等人也回到了大營,在得到了並未發現明顯問題的答桉之後,張梟只吩咐他繼續監視。

「家玉,你怎么看?」張梟問。

「學生以為,首長的擔心確有道理,只是沒有找到證據,不如直接派兵搜查。」張家玉答道,古代可沒什么人權可言,只要當官的想搜,下一道指令便可,更何況現在還是軍管狀態。

張梟搖搖頭,「朱實蓮敢讓莫魚去工坊看,必然已經將痕跡都抹掉了,現在出動豈不是打草驚蛇?」

「敢問首長以為朱氏在搞什么名堂?」張家玉不禁思索起來,一時也沒什么好主意。

「嘿嘿,問到點子上了。」張梟笑道,「只是從各方情報來看,朱氏不僅收購蠶砂,還收購糞肥。作為大地主,此舉並無不可,但收購量實在太大了。從化學角度看,肥料主要為農作物提供氮、磷、鉀這幾種主要的營養成分,說起氮,我倒是想起了當年與季退思和陳環一起搞硝田的往事……」

「硝田是何用途?」張家玉有些不明白。

「一種提取硝石的途徑。」

「硝石!」張家玉吃了一驚,「莫非他們要……」

「噓!」張梟用手比了個噤聲的動作,道:「我可沒說他們要干什么。」

張家玉覺得這是個報答恩情的好機會,便道:「若是暗中制備火葯,必然需要工匠,九江鄉向來不產火葯,工匠定是外來的生人。若物證不易查找,學生懇請首長以籍盜為名,捉拿可疑人等,嚴加審訊,必有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