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六十四章 兵來將擋,水來土掩!(1 / 2)

大明文魁 幸福來敲門 1684 字 2020-12-19

就在縣衙班頭要將幾名地痞拿下後,又一隊人馬趕到。

當先一頂轎子停下,走出一個人來。

縣衙班頭見了此人,連忙上前賠笑:「這不是於推官嗎?什么風把你吹到這來了?」

這於推官四十多歲,穿著官袍,乍看有幾分刑法官的威嚴。

這於推官雙手一背,站在店門口看著躺在地上三個地痞:「我聽聞有人在此行不法之事,以假銀兌真錢,本官受同知大人所托,掌管刑名,此事乃職責所在,故而特來看看,不知苦主在哪里啊?」

林延潮見此人一來,知盛貿錢庄那確實來頭不小,竟請動了一府推官。眼下原知府陳楠已是告老還鄉,新任知府還在路上,本府大小之事暫且由同知,與通判,推官署理。

同知正五品,通判正六品,推官正七品。

身為一府推官還是很牛逼的,按照大明律令如分守道、分巡道,巡按御史,察院等受百姓詞狀,不能自主審理,需交府州縣先審。推官有代審之職,另外推官還可復核州縣案件。

也就是說一府推官擁有對案件的初審權和復審權。一般的小罪如杖罪以下可以直接落,杖罪以上的,案件則要申詳按察司和巡按御史,

那三名在押的人一並哀嚎:「大人,我等皆是苦主啊!求為我們住持公道啊!」

於推官臉一沉,重重哼了一聲:「哪里有將苦主拿下,對其他事不聞不問呢?爾等不去拿制假銀的奸商,卻來抓拿良民,這哪里還有王法呢?你這吃飯家伙是不是不想要了?」

縣衙班頭一聽,當下噗通一聲跪下,將頭往地上不斷磕著:「於大人,小人該死,小人該死。」縣衙班頭一跪下,一旁衙役們也是紛紛跪倒。

官場里有一句話叫,三生不幸,知縣附郭;三生作惡,附郭省城;惡貫滿盈,附郭京城。

不說班頭,任何一個不是附郭縣的知縣,在地方就是土皇帝,但附郭府城,省城那就慘了,原本屬於你的職權,一遇到上官,大小事說了都不算數。

當下三名地痞被放了,對方有了靠山,膽氣就壯了,指著林延潮道:「大人,就是此人指示人打得我們,還有就是這假錢庄給我等兌的假銀。」

於推官看了林延潮一眼喝道:「大膽刁民,為何見本官不拜?」

林延潮直視對方,微微拱手:「於推官有禮,在下林延潮,乃是地方孝廉。」

「我道是誰,原來是解元郎,」於推官臉色稍緩了一下,但隨即又板起臉道,「即便是孝廉,也不能縱人行凶,還指使家人所開的銀鋪出售假銀,如此將皇綱王憲置於何地?」

林延潮道:「皇綱王憲乃是保護良民,懲治刁民,於推官先來此地,情由未問,就一口咬定我賣假銀子,打傷他人,此不是有失公允嗎?」

在這么多人面前,林延潮毫不客氣一句話頂了回去,於推官心底大怒,但他又沒辦法拿林延潮如何。

讀書人沒有功名前,不說知府知縣,任意一個衙役都可以隨便揉捏。

身具秀才功名的,那就不好辦了,不過知府知縣若動真格,真要辦他,可先提請提學道革去生員功名。

但是若是舉人,提學道就管不到了。而且舉人還有半個官身。於推官眼下真拿林延潮沒辦法了,何況這府城里,雖沒有知府在,但上面還有同知,通判在,故而於推官很多事沒辦法做主。

於推官咬著牙,當下瞪了一眼林延潮,轉過頭去對縣衙班頭道:「你來說,此事究竟如何,若是徇私枉法,本官唯你是問。」

林延潮俯視著跪在地上的縣衙班頭笑了笑:「班頭,此事你要替我申冤啊,否則賀知縣那可不好看啊。」

這班頭此刻很想哭,一個是十六歲的解元郎,前途不可限量,一個是府衙推官,自己得罪不起。

他們二人干上了,可謂是神仙打架,凡人遭殃。自己今日怎么這么晦氣,早知就不接那個帖子了,他與林延潮反正也不熟悉。

但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智慧,但見班頭突詭異的一笑,然後就口吐白沫,渾身顫抖,倒在地上扭來扭去的抽搐著。

於推官見了往後退了一步,用手指著地上抽搐的縣衙班頭向左右問:「這怎么回事?」

跪在縣衙班頭旁的衙役都是一並道:「回大人的話,咱們頭有癔症,今日怕是作了。」

於推官重新看了林延潮一眼,心道這班頭寧可用這丟臉的方式,也不願意得罪林延潮,此人真不是一般的舉人,看來盛貿錢庄是踢到鐵板上了。

「給我抬走!」

於推官沒出撒氣,踹了地上的縣衙班頭一腳。

於推官只能將三個地痞帶走灰溜溜地離開,臨走前他瞪著林延潮一眼,嘴角一翹:「林解元本官自問拿不了你,但本官必會將此事追究到底,要知道你的叔伯可沒有功名,大家到時候走著瞧!」

於推官走後,三叔聽了忐忑,嘴唇有幾分抖:「延潮,眼下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