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吾有所得(1 / 2)

大明文魁 幸福來敲門 1100 字 2020-12-19

在張居正面前,林延潮可謂是打十二萬個小心。

清丈田畝之事,林延潮對張居正是支持和敬佩的。若是真要林延潮建言,他可能會與張居正建議,與其分蛋糕,不如做蛋糕。

但在張居正面前,林延潮不能這么說。

張居正道:「本閣部問你,清丈之法為何可行?」

林延潮道:「中堂,至隆慶以來國用不足,國庫空虛已久。無錢無財,兵不可用,國不可守,萬一若國家有事,朝廷要用錢,唯有向百姓加賦。但以我大明今日吏治,要想國庫多收一升米,最少需從百姓那征三升,甚至五升之多。」

聽林延潮此言,張居正不由冷哼一聲,確如林延潮所言,明朝吏制敗壞,從上到下的貪污成風,若國家要加賦,從民每畝多收一斗米,但底層胥吏不從老百姓那強征三斗米以上不會罷休。

林延潮繼續道:「桑弘羊曾言,民不益賦而天下用饒。清丈田畝之法,不用向百姓多征一文錢,卻可不加賦而上用足,故而此乃良法。」

張居正見林延潮引經據典點點頭,心道此人難怪能作一手好文章,不過能作好文章,不等於有真見識。

張居正問:「依你之見清丈田畝乃是十全良法了?」

林延潮道:「任何之法都不能稱為十全十美,何況下官以為在推行上有些地方仍有欠考慮。」

聽林延潮這么說,張居正心底不快,臉上卻道:「兼聽則明,偏信則暗。你不要顧忌,盡管與本閣部直言。」

林延潮點點頭道:「既是如此下官就直言了,下官記得戶部擬定清丈田畝八例,以之推廣全國,頒布各路吧!」

清丈八例是由三個閣臣張居正,張四維,申時行,以及戶部尚書張學顏共同擬定,這一條都是經他們反復討論過的,林延潮竟說清丈八例有欠考慮。一個翰林竟敢質疑大學士與戶部尚書共同做出的決定,你以為你是誰?

張居正道:「清丈八例之事,確乃戶部擬定,宗海以為有什么不妥嗎?」

林延潮道:「確有不妥,考慮不周詳的地方。」

張居正捏須笑道:「本閣部在此洗耳恭聽。」

林延潮道:「清丈八例每一例都可成法令典章,但下官敢問中堂一句,這些法令典章,百姓聽得懂嗎?」

張居正默然,似想到林延潮話中所指。

林延潮進一步道:「中堂,但凡天子綸音,由內廷將詔旨出,傳之六部,六部傳至督撫,督撫傳府,府傳縣,縣再昭示鄉老里長,最後本朝法令典章,是由鄉老里長於申明亭向百姓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