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一十五章 技術官員(1 / 2)

大明文魁 幸福來敲門 1647 字 2020-12-19

黃縣丞一時失語。

林延潮見他神情,命跟在身後浩浩盪盪隨行的典史,主薄等縣中吏員,以及跟來的孫承宗,丘明山等師爺長隨都到堤壩下面去。

眾人知林延潮與黃縣丞必有話說,於是都知趣的到堤壩下歇息。

堤壩上風很大,黃沙不時撲面而來。

林延潮與黃縣丞走了一段堤壩,順便巡視河堤。林延潮雖是外行,但也看得出這潘季馴所督建的遙堤,建得十分結實。

雖從御史被殺一案,得知一省官員上下在河工之事上貪墨了不少銀子。

但官員貪污歸貪污,這黃河大堤,他們還不敢馬虎,至少在這遙堤上工程質量偷工減料。

林延潮任親民官有段日子,也知以明清兩朝,吏治的敗壞,撥十萬兩銀子修堤或賑災,能有三四萬兩真正用在實地上已是不錯了。兩朝除了開國初年,中期後期的官場都差不多,但大體上仍是搖搖晃晃地維持下來。

所以去年遙堤崩決,不是因官員貪墨河工銀所至,難道真是去年黃河河水,乃百年一遇的緣故嗎?

林延潮正在思索,黃縣丞不敢打攪,心底是七上八下的。

「這遙堤乃是潘河台在萬歷七年所修,為何只隔了不到數年,河堤崩決,你告訴我到底是不是**?」林延潮向黃縣丞問道。

黃縣丞聞言答道:「其實下官以為,這河堤崩決緣故,在於有遙無縷,河道沙淤。當初潘河台在虞城縣建了遙堤後,本要再建一道縷堤,但因工期倉促,只能來年再建,但冬天時潘河台調任回京,河道衙門監督之事就怠慢下來。」

「次年,下官曾數度建議縣尊動民役修建縷堤。但縣尊不聽,下官只好越級上奏蘇府台,但不僅被蘇府台訓斥,下官還與縣令因此生了嫌隙。」

聽了黃縣丞的話,林延潮心底贊許,看來他還是很實心用事的。

於是林延潮問道:「縷堤之用,可是用以束水攻沙?」

黃縣丞聞言喜道:「司馬竟知道束水攻沙?此事乃下官昔日為茂才時向潘河台所建議,後為潘河台采用。」

林延潮聞言吃了一驚,這水利學上被古今中外,一致贊嘆的束水攻沙之論。據說是潘季馴在虞城時,聽一個無名秀才所提,然後采納。

但這個無名秀才是誰,大家都不知道,史書上也沒有記載。

所以今人就把這束水攻沙的明者,給了潘季馴。而事實上潘季馴只能稱得上是伯樂,在河工史上,他第一個使用『束水攻沙』的治河大臣,這方是他的地位所在。

林延潮沒有料到,竟在虞城碰到『束水攻沙』的真正明者,這名無名秀才現在已是縣丞。這莫非是主角光環嗎?隨便出門遛達一趟,就遇到掃地僧的存在?

林延潮不敢確定他的身份,於是道:「本丞在京為官時,聽聞過潘河台所言束水攻沙,但不甚明了,你與我再說一說。」

聽到林延潮問及此事,方才黃縣丞臉上對林延潮的畏懼之色盡去,而是換上了自信的神色。

他拿起一根樹枝,在河堤旁的淤沙上給林延潮勾勾畫畫。

「司馬,古人治水,常分水勢,夫水之為性也,專則急,分則緩。只要水流一緩,如此水勢即解也。但河則不同,河之為勢也,急則通,緩則淤。」

古人所言四瀆,指得是四條流向大海的江河,分別是為江,河,淮,濟。

江,指長江,而河,指黃河。黃縣丞所言的河,在古時唯有黃河。

「古人治河,在兩岸修築高堤大壩或分河勢,此謬矣,河水一石,六斗泥,若分河勢,水流則緩,如此沙淤於河道,高堤大壩再高再厚也是無用。」

林延潮深以為然,古人治黃河就是這個辦法。

開封,商丘就是例子,n座開封古城,n座商丘古城都壓在重重黃河泥沙下,這就是建高堤大壩堵河的結果。

林延潮道:「此一語中的。」

黃縣丞繼續道:「水合則勢猛,勢猛則沙刷,沙刷則河深。欲河不為暴,莫若令河專而深;欲河專而深,莫若束水而急驟,使由地中,以急流攻沙沖淤,如此莫如以堤束水。」

林延潮道:「你所言,就是用縷堤來束河水,以此沖刷河底泥沙。再以遙堤為守,防治大水。」

黃縣丞點點頭道:「正是如此,以下官構想,河未漲大水時,可用縷堤防護,可使河水不奔溢於兩旁,直刷河底。待到了汛期,河漲大水,遙堤任其淹沒,我們退守遙堤。待大水一退,河水退而淤沙留於遙堤縷堤之間,水退沙留,淤沙漸成高灘,淤高遙堤堤岸,固壩護堤,如此收『以河治河』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