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萬世之基【二合一】(1 / 2)

四月,在博浪沙港市的繁華地段,一隊禁衛踏著整齊的步伐徐徐從街道的遠處走來,引起了街道上行人的注目。

「禁衛軍?」

正在一個小巷口嬉笑打鬧的三、四名當地游俠,在看到那些禁衛軍後,仿佛是想起了不好的回憶,畢竟在一兩年前,當衛國游俠大量進入魏國、且與魏國本土游俠發生沖突的期間,魏國王都大梁的禁衛軍曾頻繁出動,打壓游俠勢力,無論是魏國本土游俠還是衛國游俠,皆在那次打壓中遭到了鎮壓,不知有多少人被禁衛軍緝拿抓捕到刑部、大理寺、大梁府等司法衙門,其中有些人甚至於到今時今日還沒被放出來。

一想到那些還在牢里吃牢飯的同伴或對手,這幾名游俠們就本能地對禁衛軍產生了畏懼,畢竟那是他們無法抗拒的執法軍隊——當然,也沒有必要去與之為敵。

於是乎,這幾人很快就縮著腦袋溜回了小巷,探著頭張望,想看看這些禁衛軍到博浪沙港市來做什么,是否是為了再次打壓他們什么的。

而相比較這些游俠,街道上的行人倒是對禁衛軍的到來毫無畏懼或者驚悚,哪怕是來自其他國家的商人,因為禁衛軍的到來,只會讓博浪沙港市的治安變得更好——上次禁衛軍到了博浪沙港市後,抓走了一大幫在鬧市斗毆,以及在平日里敲詐、勒索的游俠、地痞勢力,這對於商人們來說當然是一件好事。

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這回的禁衛軍們,並沒有去理睬那些躲在小巷里的游俠、地痞,他們徑直來到了繁華地段的布告牌,將一張榜文貼了上面。

隨即,騎著高頭大馬的禁衛軍尉官,留下四名禁衛軍看管著這塊布告牌,帶著其余的禁衛軍士卒離開了。

『什么啊,只是來頒布政令的啊。』

虛驚一場,躲在小巷內的那些游俠或地痞們,又大搖大擺地走了出來。

而此時在那塊布告牌面前,早已經圍滿了人,尤其是那些商人們,待禁衛軍一走,就立刻圍到了布告牌面前,眯著眼睛仔細審視榜文上的內容。

榜文中的內容很簡單,無非就是告訴諸人,魏國朝廷已鑄造了一批新的錢幣,並且將於今年逐步廢棄舊幣。

『原來是推行新的錢幣。』

人群恍然大悟。

而其中,來自韓、楚兩國的商賈們則流露出了不安的神色。

這也難怪,畢竟韓國、楚國這兩個國家,以往都很擅長利用推行新的貨幣,將國家——主要是大貴族、大世家的損失,轉嫁到小貴族以及尋常百姓身上。

甚至於,韓、楚兩國的王族、公族等大貴族,不乏有私鑄錢幣斂財的劣跡,因此,每當聽到推行新幣,韓、楚兩國的商賈就難免心驚膽戰。

當即,便有一名來自韓國的商賈用帶著強烈怨氣的口吻低聲罵道:「一丘之貉!……不再支持舊幣的流通,那我們手中那些舊幣該怎么辦?」

話音剛落,就有一名魏國本土的商賈瞪了他一眼,沒好氣地罵道:「你瞎啊?上面不是寫了叫你盡快去兌換新幣么?」

那名韓國商賈愣了愣,眯著眼睛仔細瞧下去,還真看到榜文上有寫:為了避免所擁有的財富受到不必要的損失,朝廷建議眾人盡快兌換新幣,此事由戶部轄下的金部衙門負責。

「還真寫了……」

在附近諸魏國商賈們不善的目光下,那名韓國商賈訕訕地笑了笑,朝著四周人群抱了抱拳,權當為自己方才的失言賠罪。

只可惜還是有魏國的商賈憤慨他方才的言論,沒好氣地將其推到一旁:「別站在這里礙眼,下半段我還沒瞧呢!」

經此人一提醒,諸人當即便將注意力再次投向榜文的下半段。

榜文的下半段,即清楚寫明了舊幣與新幣的兌換比例,同時還推出了「銀圜」、「金圜」、「金條」、「金塊」、「紙契」等好幾種流通貨幣。

魏國的舊幣都是銅幣,它與新幣中的銅圜錢,兌換比例為一比一,這意味著商賈與百姓手中的魏圜舊幣並不會貶值,這一條,使很大一部分商賈放下了懸起的心,並暗暗稱贊:魏國做事,確實韓、楚兩國不同。

事實上,當韓王然奪回王權、當熊拓成為楚王之後,韓楚兩國並未再做過這種事,但不可否認,韓、楚兩國此前確實有這方面的前科。

至於第二條,即是規定了新幣中銅圜、銀圜、金圜三者的兌換比例,不同於舊有的兌換方式,魏國朝廷硬性規定,一枚金圜價值十枚銀圜、而一枚銀圜則等值十枚銅圜——並且榜文中明確規定,這個價值比例是世世固定不變的。

而榜文的第三條,魏國朝廷明確指出,銅圜、銀圜、金圜三者並非全部由銅、銀、金三種貴金屬打造,其中也摻雜了其他金屬,奉勸那些投機者不必多費心機。

不過為了防微杜漸,魏國朝廷還是明確強調,毀幣回爐者、私鑄錢幣者,罪同叛國,一律處死、抄沒家產。

看到這兩條,人群中那些有見識的人,紛紛點頭,暗自在心中稱贊:魏國朝廷做事,還是非常嚴謹的,堪稱滴水不漏。

再然後,就是金條、金磚跟圜錢的價值比例。

在榜文中,魏國朝廷規定了金條、金磚的規格大小以及重量,且反復強調,兩者上面必須有戶部轄下「金部」的章印銘刻,任何沒有金部章印銘刻的金條、金磚,或者在滿足規格大小范圍內卻不夠分量的的金條與金磚,即為偽物,禁止流通,否則,則按照律令交予罰金。

「金銀不能流通了?」

諸國的商賈們為之嘩然。

要知道,可能對於民間百姓來說,金、銀是相對遙遠的財富,但是作為行商的商人,他們手中卻有不少數量的金、銀,而如今,魏國朝廷明令禁止民間的雜金流通,這可如何是好?

好在有了剛才的一幕,諸商賈們也不著急,繼續在榜文中尋找相關的答案。

很快地,他們就從中找到了答案:只需到金部兌換成符合規格的金條或金磚即可。

至於金條跟金磚的價值,榜文中明確表示兩根手指長短粗細的金條,價值約一百枚金圜,而一塊手掌左右大小的金磚,則等值十根金條,兩者皆有尺寸大小以及重量的硬性規定。

而最後,則是對於「紙契」的補充規定。

以往的「紙契」,是兩名商賈間的交涉,最多再加一個擔保人,但這並不足以成為魏國刑律判斷的標准,畢竟也有一名商賈合伙擔保人故意坑害另外一名商賈的可能性。

因此魏國朝廷現今規定,在目前魏國貨幣無法滿**易需要的情況下,交易雙方的兩名商賈,需到相關府衙——依舊是戶部轄下的金部,在金部官員的面前,當面簽訂紙契,簽字畫押,並由該名金部官員簽署姓名,蓋上章印。

這樣的一份紙契,才具有合法性,魏國朝廷會保障這份紙契。

看到這一條,布告牌前的商賈們撫掌慶賀,畢竟誰也不願每次交易都帶著幾箱幾箱的錢幣或者金銀對不對?這非但有被劫掠的危險,而且也麻煩。

只可惜以往的紙契,並不安全,除非是相當熟悉的交易對象,否則,縱使有德高望重的擔保人,心中多少也會發虛。

而如今,魏國朝廷明確規定了紙契的合法性過程,並在魏律上給予保護,這就大大方便了商賈們之間的交易。

總得來說,這次魏國朝廷推行新幣,對於民間平民階級的影響性較小,畢竟平民們最常用的,恐怕也只是銅圜錢跟銀圜錢而已,連金圜錢的使用率都較小,除非是那些出手闊綽的貴族子弟。

相比較而下,這道政令對商賈們的影響力就深遠地多了。

正是這個原因,平民百姓沒過幾天,就適應了這道政令,而商賈們,則對此議論紛紛,聚在一起述說利弊,畢竟這直接關系到他們的利益,尤其是大宗貿易的商賈們。

幾日後,聞訊而來的宋郡巨商陶洪,拜訪了相識十幾年的好友,安陵文少伯。

當時文少伯正在他坐落於博浪沙港市繁華地段的商鋪二樓,仔細審視著魏國朝廷推行出來的幾種貨幣,忽然聽說舊友陶洪前來拜訪,連忙叫人將後者請上二樓。

在彼此坐定之後,陶洪一眼就瞧見了擺在旁邊案幾上的幾枚圜錢跟幾塊金條、金塊,開門見山地問道:「賢弟,你對於這次朝廷推行的新幣,不知有何看法?」

聽聞此言,文少伯拱手朝著大梁皇宮的方向拜了拜,笑著說道:「當然是萬分支持了。」

陶洪聞言氣勢一泄,誰不知道眼前這位魏國第一富商,那可是魏王趙潤的御用商人,幾乎什么事都能瞧見他的身影,包括魏國兜售糧食,走私軍械,跟他這類民商是截然不同的。

「我只是擔心是否會引起爭議。」

陶洪頗有些擔心地說道。

「能引起什么爭議呢?」文少伯給陶洪倒了茶,笑著說道:「此次朝廷的政令,對於民間的影響力很小,並且朝廷明確表明,銅圜、銀圜、金圜中摻雜了其他金石,無論是毀幣回爐還是私鑄錢幣,均無利可圖,想來也不會有多少人去做那無利可圖的事。」

「我指的是這兩個。」

陶洪指著桌案上的幾根金條以及幾塊金磚,沉聲說道:「私鑄錢幣或許無利可圖,但在這兩種金磚上,就未必不能做做手腳……既然朝廷可以在金圜中摻雜其他金石,未必不會有人在這兩種金磚上做文章,在其中摻雜其他金石,以次充好,這可比私鑄錢幣更為牟利啊。」

文少伯點點頭,但隨即又搖了搖頭。

不可否認,他也認為陶洪的言論無不道理,放在其他年間,或許會出現許多私鑄金磚的情況,但是在當代,可能性較小,因為當代的魏王,乃是說一不二的趙潤——既然朝廷明確表示私鑄錢幣、金磚者判處死刑,抄沒家產,那么,一旦有人觸犯此罪,朝廷就絕對會按律照辦,絕無幸免的可能。

似乎是看穿了文少伯的心思,陶洪低聲提醒道:「魏人不敢,未必他國的人不敢。」

文少伯愣了愣:這倒是!

當日,在陶洪告辭之後,文少伯便將他倆討論的過程與結果,寫成書面,派人投遞到了天策府,送到了天策府左都尉高括手中——作為魏王趙潤的御用商人,他擁有直接向君王呈稟利害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