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搞錯了(1 / 2)

兩個布爾人一個叫帕德貝克,一個叫蘇科布伊克,在荷蘭語中的意思分別是馬嘴和啤酒肚,羅克也不知道他們為什么叫這么個奇葩的名字,很多荷蘭人的名字都很奇葩。

在開普敦警察局的記錄中,馬嘴的罪名是盜竊,啤酒肚的罪名是滋事斗毆,他們的服刑地不是羅本島,而是被扔進附近的礦山去挖礦,所以才能活到刑期結束。

「帕德貝克、蘇科布伊克,知道你們為什么會在這里嗎?」羅克在審訊室內唯一的一張椅子上坐下,看著馬嘴和啤酒肚饒有興致。

馬嘴和啤酒肚被綁在審訊室內的柱子上,兩人都表情驚恐,兩個可憐人還不知道發生了什么,有點呆滯的看著羅克搖頭。

「你們一定知道,最近圖伊思周圍發生的襲警案,我想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對此你們有沒有什么想說的?」羅克點燃一根雪茄,習慣性的一口入肺,瞬間意識到不對,雪茄是不用入肺的。

「不知道,先生,不是我干的。」啤酒肚滿頭大汗,旁邊火爐上的烙鐵已經通紅,皮鞭浸泡在加了鹽水的桶里,五大三粗的唐恩光著膀子一臉凶相看著馬嘴和啤酒肚不懷好意的詭笑著,衣冠整齊的李德正忙著沖咖啡,不過那很明顯不是為馬嘴和啤酒肚准備的。

「先生,我連女人都不敢打,更不敢襲警。」馬嘴腿如篩糠,沒有經歷過刑訊,不知道刑訊有殘酷,當初馬嘴入獄時感受過這一切,至今馬嘴午夜夢回時還記憶猶新。

「你們知不知道誰和這件事有關?」羅克也沒指望馬上破案,馬嘴和啤酒肚如果是暴亂分子,也不會老老實實的被夏爾馬抓獲,羅克只希望能得到一些消息,哪怕能縮小范圍也好。

「不知道。」這次馬嘴和啤酒肚倒是異口同聲。

「不知道?」羅克才不信他們會一點消息都不知道,這年頭的布爾人沒有多強的反偵察意識,如果是外來的布爾人作案,也需要本地布爾人的配合,馬嘴和啤酒肚是羅克精心挑選的地頭蛇,他們未必有膽量襲擊警察,但是如果有人敢襲擊警察,那么他們肯定知道些東西。

「真的不知道。」馬嘴脫口而出,啤酒肚卻有點猶豫。

「很好。」羅克不再廢話,抬手指指啤酒肚,唐恩馬上拎著皮鞭獰笑著走過來。

「快說蘇科布伊克,如果你知道,你不說會害死我們的。」馬嘴瘋狂大叫,也不知道這些黑了心的家伙往水桶里加了什么,皮鞭上居然還滴著紅色的某種不明液體,這種牛皮編織的皮鞭上是有鋼刺的,一鞭就能要人半條命。

「我不確定,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們,尼克的家里住進了幾個陌生人,以前從來沒見過他們。」啤酒肚嚇得聲音都破了音,褲子更是濕了一大塊。

「尼克家住哪里,帶我去。」羅克大喜,不管是不是,先把人抓回來再說。

向亨利匯報之後,羅克集合突擊隊,包括啤酒肚在內的十八個人一共乘坐兩輛四輪馬車一起去尼克家,在進入圖伊思之前,羅克命令馬車停下來布置任務,安東帶一隊人負責包圍尼克家,羅克帶一隊人負責突擊,所有人都子彈上膛,如果遇到反抗,不需要鳴槍示警,可以直接擊斃,羅克也想抓活的,但是那有可能會造成傷亡,華裔警察人數太少,羅克舍不得。

尼克的家位於圖伊思區勞倫斯街,這是一棟帶有閣樓的兩層木樓,有前後兩個門,閣樓可以對外觀察,想無聲無息的接近並不容易,其實如果是夜間實施抓捕應該更容易靠近,但是夜間也更有利於那些人逃走,羅克還是決定立即行動,如果有人敢逃,直接開槍擊斃就是了。

這不是羅克的要求,而是亨利的要求,亨利只要結果,或者說亨利只想交差,哪怕誤殺,那也是成績,反正死人不會說話。

進入勞倫斯街,街上並沒有太多行人,偶爾有人步履匆匆,也基本上是老人或者女人孩子,幾乎看不到青壯年,這是圖伊思區的常態,作為布爾人的聚集地,圖伊思區是惡性案件高發區,很多青壯年要么被抓進集中營,要么逃往德蘭士瓦共和國和奧蘭治自由邦。

馬車在距離尼克家五十米附近的路口挺穩,羅克拔出手槍,第一個跳下馬車,借助街邊建築物的掩護,向尼克家靠近。

「他們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