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沒天理(2 / 2)

只靠賣樹都能發財!

羅克再也不用擔心華人能不能站住腳的問題了,要是這樣還不能發財,那才真是沒天理。

——

一身騎裝的菲麗絲,又讓羅克小小的驚艷了一下。

以前菲麗絲給羅克的感覺是活潑可愛,現在就是英姿颯爽,這個時代,能給羅克這樣感覺的女性真不多。

「走吧,咱們去哪?」菲麗絲興致勃勃,只要和羅克在一起,根本不在意目的地。

「你想去哪?」羅克征求菲麗絲的意見,只要是和菲麗絲在一起,羅克也不在意目的地。

「我們去打獵好不好?」菲麗絲的愛好絕對和一般的女孩不一樣,羅克這時才注意到菲麗絲的馬鞍旁是帶著獵槍的。

「行!」羅克沒帶獵槍,不過這沒關系,羅克和唐恩他們都帶著李·恩菲爾德,這是約翰內斯堡警察局的標配,所有的警察出門不管帶不帶手槍,都要攜帶李·恩菲爾德,李·恩菲爾德比獵槍可好用多了。

結果說是打獵,離開紫葳鎮十幾公里,一只獵物都沒找到。

倒是遇到了一支巡邏歸來的金礦保安,也不知道他們跑了多遠,好幾匹馬身上駝的是大羚羊。

羅克還記得,菲麗絲說過大羚羊的舌頭最好吃。

於是所有的大羚羊舌頭就都成了菲麗絲的「戰利品」,巡邏隊的隊長知道菲麗絲喜歡吃大羚羊的舌頭後,當場表示以後大羚羊的舌頭巡邏隊全包了。

畢竟很多巡邏隊成員的孩子都在紫葳公學上學。

只有大羚羊的舌頭還不夠,唐恩找巡邏隊又要了一只大羚羊,然後羅克他們才開始野炊。

其實就是燒烤,離開紫葳鎮的時候,扎克就帶足了炊具和調料,這段時間扎克每天都向馬文請教廚藝,現在廚藝也是好得很,燒烤這方面幾乎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和菲麗絲的兩個女仆一起忙活,羅克和菲麗絲都很滿意。

「還是燒烤好吃,索菲亞校長什么都好,就是管理太嚴格,鄧尼斯每天愁的很,他做的很多菜在索菲亞校長看來都是黑暗料理,這也不能吃,那也不能吃,要是讓索菲亞校長決定菜譜,估計學校每天都是沙拉和牛排,把鄧尼斯氣得要辭職——」菲麗絲和羅克在一起,話題也離不開女校。

鄧尼斯是華人,是馬文的一個晚輩,去年剛來到約翰內斯堡。

鄧尼斯不姓鄧,之所以叫這個名字,是因為在希臘語中,「鄧尼斯」是酒神,所以鄧尼斯才會用這個名字。

和約翰內斯堡很多華人一樣,馬文和他的兩個徒弟都在約翰內斯堡附近都擁有農場,他們還在約翰內斯堡市內開了一家「城市花園餐廳」,不僅提供西式餐點,也提供東方傳統菜式。

餐廳開業後,生意好得不得了,短短時間內就成為約翰內斯堡最好的餐廳,現在「城市花園餐廳」是約翰內斯堡市政府以及市屬單位的定點餐廳,馬文也因此成為約翰內斯堡餐飲界的翹楚。

早在開普敦時,馬文就聯系還在清國國內的師兄弟,所以從去年開始,就有越來越多的優秀廚師從清國來到約翰內斯堡,要在約翰內斯堡將中華傳統美食發揚光大。

鄧尼斯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來到約翰內斯堡。

「管理嚴格是好事,很多人之所以一事無成,就是因為缺乏教育,不懂規矩,現在這個時代,有時候不循規蹈矩往往效果還不錯,甚至可以算是天馬行空,但是長期看來,還是守規矩,接受更多教育的人更容易成功。」羅克現在說起什么事也都是高屋建瓴,和路易·博塔、阿德這樣的人打交道越多,羅克才越發理解謀定而後動的含義。

說白了,想混得好,羅克自己也要變成老奸巨猾的老油條,那些風風火火的耿直boy,最終都會被老奸巨猾的老油條活活坑死。

「呵!」菲麗絲不同意羅克的話,反對的意思還是表達的很明顯。

「不要喂大塊頭吃太多肉,好好的一只狗,眼看著就要被你喂成豬。」菲麗絲把吃不完的大羚羊舌頭都喂了大塊頭,羅克忍不住提醒。

菲麗絲也確實是會吃,大羚羊的舌頭是著名的美食,菲麗絲吃不完,可以給正在烤羊腿的警察們吃,大塊頭啃骨頭就夠了。

警察們才不吃大羚羊的舌頭呢,和烤羊腿相比,那點肉實在是太少了,巴克烤羊腿的技術好得很,不僅調料刷的勻,火候也掌握的正好,外焦里嫩滋啦冒油,烤好一層就用刀片下來裝在來自清國的瓷碟里,女仆就給警察們送過去,馬車里帶的還有葡萄酒和啤酒,警察們吃得開心的很。

羅克也開心得很,美味可口的烤肉和冰鎮葡萄酒是絕配,身邊的嬌俏可人的女友,身後是忠誠可靠的兄弟,這一刻羅克終於把那些糟心事都拋到腦後。

也沒開心多長時間,回到約翰內斯堡的第二天,羅克就接到電報,艾達要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