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 不夠花(2 / 2)

「十年!」亞歷克斯和妻子面面相覷,十年這個刑期太長,如果真是這個結果,那么那個年輕人的一生可能就毀了。

「會不會太長了?我們總要給那些人一個悔過的機會。」亞歷克斯真不是聖母,他是不了解南部非洲的法律。

「悔過?你是指道歉嗎?我想受害者不需要犯罪分子的道歉,受害人應該更想看到犯罪分子接受應有的懲罰,哪怕這個懲罰看上去嚴厲一些,但是這就是違反法律的代價,法庭可不是菜市場,不能討價還價的。」姚樂的話代表著南部非洲的主流思維,人權人權,犯罪分子的人權必須得到保障,那受害者的權利怎么保障?又該怎么去保障那些遵紀守法的人?

這也是南部非洲律師不受重視的原因,不管律師的水平有多高,對於法庭的量刑並不會起到太大作用,律師協會最大的作用是制定相關法律,完善法律的模糊地帶,而不是為犯罪分子辯護。

南部非洲最近這些年,制定的法律越來越偏向於對等原則。

比如南部非洲的人均收入大概是50蘭特左右,所以盜竊這種行為的涉案金額如果達到50蘭特,那么犯罪分子就要接受大概一年左右的刑期。

以此類推,100蘭特兩年,150三年,500大概就是十年起步。

如果是搶劫,那么刑期起步就是十年起,然後五十蘭特加一年。

如果犯罪行為上升到謀殺這個級別,那么就要分為幾種不同情況,如果是惡意一級謀殺,那么肯定是毫無商量余地的死刑,因為謀殺行為非法剝奪了他人生命,那么就要付出生命代價。

亞歷克斯無法理解這種思維,在亞歷克斯的意識里,法律也是可以打折的,要不然英國那些大律師的地位和收費就不會那么高。

這一點在美國更變態,美國的法律在權力面前簡直就是兒戲,想想在獄中自殺的傑弗里·愛潑斯坦,愛潑斯坦自殺時,監獄里的監控恰到好處的全部失靈;獄警因為人手不足,巡查也被莫名其妙地終止;而且獄警換崗的時間居然成了國家機密,不向媒體公開,大概美國司法部是怕罪犯利用這一點逃跑。

更巧的是,愛潑斯坦死前曾告訴獄警和其他獄友,特別擔心有人要殺他,愛潑斯坦所以在7月試圖自殺,因為按規定,有自殺傾向的嫌犯必須兩人一間,以便互相監視,可就在8月初,愛潑斯坦的獄友更換,新獄友遲遲沒搬來,直到愛潑斯坦死亡。

據說,據說啊,和美國某總統以及第一夫人前國務卿有矛盾的人,都會莫名其妙的自殺。

比如這位總統的律師文森·福斯特,在文森·福斯特離開克林頓的之後,有一次曾經向媒體透露自己准備寫一本揭露某總統骯臟錢權交易的書,然後就在受訪當天,文森特在公園內自殺。

又比如揭露某總統基金會內幕的知名作家麥克福林,他也是在發表了一篇相關文章之後在家中自殺。

此外還有美國駐聯合國官員約翰·阿什,他是被人直接槍殺,當天他即將出庭作證某總統向他行賄。

還有最早向阿桑奇爆料的美國民主黨全國委員會數據中心主管瑟斯·瑞奇,他死於一場精心設計的搶劫,槍手槍殺了瑟斯·瑞奇之後,居然沒有拿走瑟斯·瑞奇的錢包。

看了這些例子,應該會對美國的司法有更深刻的體會。

相對來說,尼亞薩蘭警察還是很溫暖的,在完成了筆錄之後,警局派車把亞歷克斯夫婦送回羅德西亞酒店,並且還贈送給亞歷克斯夫婦一個小禮物,一張印著警局電話的明信片。

明信片的背後是在尼亞薩蘭旅行,應該知道的一些注意事項。

回到羅德西亞酒店,亞歷克斯夫婦依然感覺不可思議,尼亞薩蘭以前給亞歷克斯夫婦留下的印象都在報紙上的報道里,現在正越來越具體的展示在亞歷克斯夫婦面前。

然後到伊特諾的購物,就成了一次完全徹底的快樂之旅。

如果有什么事是一個包無法解決的,那就兩個。

亞歷克斯夫人就完全沉浸在這句話帶來的快感里。

亞歷克斯先生的要求相對簡單,不過當看到琳琅滿目的腕表時,亞歷克斯也忍不住內心的欲望。

唉,五百多鎊其實也真不多,不夠花啊——

ps:寫完這一章突然意識到一個很嚴重的問題,我明天該不會也自殺吧——兄弟們幫我作證,我明天要是死了,那一定是我戳到了前總統的痛處——應該也不會這么嚴重,人家早就不要臉了,你能怎么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