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不必太在意伴侶的性歷史(1 / 2)

好色男女 李媛媛 1382 字 2020-06-28

美蘭的父母一直感情不和,吵架是家常便飯,但即便如此還是走過磕磕絆絆的一輩子,他們最常用的口頭禪就是:「要不是為了孩子,一百次也和你離婚了。」當然吵架到氣頭上的時候還有更惡毒的互相詛咒和嘲弄。但美蘭非常憎恨父母這樣說,他們沒有辦法搞好自己的婚姻和生活,卻把賬都記在伴侶和孩子的頭上,他們這樣理直氣壯地繼續著名存實亡的婚姻,只為了讓美蘭一直生活在地獄里。對美蘭來說,如果父母停止爭吵的辦法就是離婚,那真是越早越好,如果不打算離婚,吵下去等於全家人都沒有好日子過。但父母是老派的人,不離婚的原因除了孩子還有財產和面子。美蘭高中的時候就開始和本校男生談戀愛,她覺得自己很需要一個溫柔的呵護者和傾聽者,不管叫愛情還是叫友情都無所謂。

美蘭考上了大學,但父母為了學費又互相爭執大吵一架。母親責怪父親賺錢少,父親責怪母親亂花錢,最後兩人大打出手,還砸碎了幾塊玻璃。美蘭傷心到絕望,當晚離家和男友住到了一起,她恨不得立即天涯海角地流浪,也不願在家多待一天。男友和美蘭當晚都是第一次,男孩有些魯莽,美蘭有些疼痛,但美蘭覺得起碼從此後自己是「他的女人」了,有了點小小的歸屬感。

但男友上了大學後就逐漸杳無音訊了,而美蘭離開家開始四處打工生活。她找工作只有一個要求,解決食宿,為的就是不回家。所以她第一個老板就成了她第二個男友,盡管對方已經結婚。後來老板娘找上門來打了美蘭的耳光,美蘭只好換了工作,當然也換了男友。就這樣,她如飢似渴地過著頻繁換男友的生活,也不想和對方結婚——擔心重蹈父母不幸婚姻的覆轍。

美蘭的最後一任男友是個做建材批發的商人,對方攻勢凶猛又善於討女孩開心,美蘭同意了。婚後丈夫繼續做生意,美蘭過起養尊處優的生活,但她依然覺得不快樂,尤其是丈夫經常出差,一個月也在家住不了幾晚。她開始偷偷摸摸地出去約會,和前男友們、新男友們做愛尋歡,事後悔恨自責,可又沉陷其中不願自拔,只有被不斷的熱烈性愛包裹著,才能得到些許安全感。美蘭踏上縱欲狂歡之路,去時歡欣,做時痛快,然而生理快感並未帶來持續的心理滿足,她覺得自己的婚姻比父母的婚姻更糟糕,但又舍不得放棄。

美蘭是盪婦嗎?姑且稱之為多情好了。盡管從傳統意義上來說,她違悖了婚姻道德,也違反了契約精神——婚姻也是契約,包含了專屬的性權利(除非雙方同意並另有約定)。但我不能給美蘭做思想工作,只想解剖下她的心理。人的行為只是外在表象,行為是需要動機的,而動機是來自深邃的內心。內心又並非一日之功,除了遺傳基因的生物學基礎,還有來自生活經歷和成長經歷的漸進影響,就像喀斯特地貌奇偉壯麗,來自復合原因和漫長歲月。讓一個人明辨是非並不困難,誰沒有基本的道德觀?誰不知道起碼的是非對錯?但人往往難以讓「超我」獨當一面,更多時候是「自我」一邊妥協著「本我」的欲望,一邊糾結著「超我」的高尚。

美蘭的自我正是如此。性是有強大的紓壓作用的,正直青春盛年卻經常獨守空房,無論如何這不是什么令人開心的事。

因為工作原因而不得不經常分離的伴侶,一方面要珍惜有限的共處時間,哪怕一個月只有1/3的時間在一起,也等於幾乎每周2—3次的性活動頻率,是可以基本滿足雙方的性需求的。不排除個別人的需求高於或低於這個數值,但不在一起的時候還可以通過自慰或電話性活動、視頻性活動等來做補充。通常年輕夫婦的性關系頻率大約每周三次,到三四十歲時性交頻率的均值在每周一次半到兩次,50歲之後下降到每周一次。以上數據只是平均值,實際上每個人的情況是不同的,個別人的頻率大大高於或低於這個均值。性交頻率的逐漸下降與人們對婚姻關系的思想准備以及婚姻性生活的條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