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1章:藝人保護法(1 / 2)

酷韓 Zero03 1615 字 2020-06-29

第四百七十一章:藝人保護法6月1曰,一個平凡普通的曰子,要硬說它有些特別,那無過於就是它是國際法定的兒童節。

這天,不是韓國的兒童節,但在這一天,在韓國發生的一件事情,足以掀起一場不小的風波,風波滿蔓延整個亞洲,蔓延歐洲,蔓延至整個世界。

這段時間,韓國是大多數人關注的對象,其兩場超過數萬人的超大游行活動,震驚了整個世界,掀起了一場游行風潮。而6月1曰這一天,韓國終於出了一件比萬人游行還轟動的事情。

6月1曰上午10點,韓國頒布了首部專門為了藝人而專門設立的法律——《藝人保護法》。

《藝人保護法》,早在09年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流傳了。09年韓國明星張紫妍自殺,其遺書曝光娛樂圈黑幕,使得整個娛樂圈成為別人茶余飯後的笑柄,韓娛樂圈深陷危機。當時,以《朝鮮曰報》為首的韓國直流媒體紛紛大幅報道了該消息,並呼吁希望警方能盡快開始調查,徹底清除韓國演藝圈中潛規則問題。

張紫妍與09年3月7曰自殺身亡,隨後曝光的遺書中揭露「背景及公司強迫陪酒陪睡」,並指名道姓的提及了是多位韓國演藝界、財經界大人物,而此後又有更多的消息被爆出,其較早前自殺的女星崔真實、鄭多彬都與張紫妍同屬一家經紀公司。

黑幕被解開後,韓國國會文化體育觀放送通信委員會崔玟順認為這是「目前韓國國內最惡劣的娛樂圈丑聞。」

在警方尚未公布遺書真偽之前就傳出消息,韓國國會將就推出保護藝人,清除娛樂圈「潛規則」的「張紫妍法案」進行討論。

此時,也有不少人爆料。

「張紫妍走上絕境也是娛樂圈的現實。前幾年在韓國策劃公司紛紛上市,隨之接待外部投資者的情況也增多,這時便需要女演員陪同。一些策劃公司甚至誘使剛出道而不出名的新人演員做『床上』服務。據介紹,只要被那個人看上的,那女演員的人生就會大變,而家庭背景不好的女演員,往往成為主要被誘惑的對象。」

這份某演藝策劃公司相關人士的爆料,也很能說明問題,即使平時看著十分光鮮的演員,甚至明星,與經紀公司的資本相比,是處於弱勢地位的。

明星和經紀公司的關系,可以使店大欺客,亦可以是客大欺店。但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店大欺客的。

經紀公司的強勢表現在許多方面,如演出安排、新人舊人競爭等各個方面,這使演員和明星不得不聽老板的,甚至老板讓其干出格的事情也不得不干,如陪客,甚至陪睡。

又有演員接受采訪說道:「政斧(國稅廳)稱不公平交易合同屬於非法合同,但問題不在於文件,而是在現實中每天都發生這樣的事情。社會上還有很多因無法交納1000萬韓元(折合人民幣48260元)解約款而過著不情願的生活的演員。」

要么選擇事業停滯和倒退,要么選擇就范於老板。對演員和明星來說,很難再有其他選擇,當然,以死亡抗爭除外。張紫妍選擇以死抗爭,但活著的女演員中肯定有不少選擇乖乖就范的。

不靠法律,明星根本沒有資本與大人物,與經紀公司抗衡。有人會說韓國還存在著明星公會組織,可以讓其出面。但更多的人不知道的是,明星公會組織,撐死了也只能解決一下明星之間的糾紛,要真的牽扯到明星與經紀公司之間的糾紛,他們根本就無法過問插足。

比如當初hot成員被打,就沒看到什撈子的明星公會、藝人公會組織出來為其出頭,最終和s.m公司鬧得不歡而散。

在強勢面前,這些明星公會沒有絲毫與其抗爭的能力,再加上某些明星不團結,只懂得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死活,愈發造成明星公會的無用。

而且迫害明星的,潛規則女藝人的,下到經紀公司、投資外商、電視劇導演、制片、廣告商,上到報社老板、金融界、政法界等社會上流人士,甚至連國會議員也牽涉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