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觀察四方(2 / 2)

亂世棟梁 米糕羊 1706 字 2021-01-03

以宗王出鎮地方,其實不能很好解決這個問題,中央(皇帝)不放心外人,擔心外人在地方做大,難道就放心自家人,不怕自家人在地方做大?

宗王政治的問題,不僅在於中央和地方這層關系,即便在中央內部,也是個大問題:

皇帝駕崩,新君即位,輔政大臣若是外人,江山極易易主。

可即便輔政大臣為宗王,江山也極易易主,不過相比外姓篡位要好些,只是帝系轉移,江山不改姓。

但即便如此,也不是哪個皇帝所能接受的:我的家業就該我子孫繼承,被堂兄弟叔伯奪了去,和被外人奪了去,有何區別?

所以,重用宗室,帝系容易更替;不重用宗室,就會被外人乘虛而入,該如何平衡呢?

平衡不了。

這就是個死局。

因為這個時期的皇權相對較弱,無論是外戚、外臣、宦官、武勛、宗室,都會對皇權構成威脅。

孑然一身的皇權,面對如此之多的敵人,防不勝防。

無論重用哪一個,都會致命,便只能玩平衡,然而,玩平衡需要極高的政治能力,靠著投胎當皇帝的人,玩不轉。

所以,南朝歷代國祚不長。

李笠明白,若自己在位才兩三年就去世,毫無疑問,兒子守不住江山。

這是必然,哪怕黃姈做攝政太後,也躲不過外戚黃家膨脹,然後鵲巢鳩占的結局。

現實就是,他的兒子們還小,宗室就只有李昕一個成年人,若還提防宗室,就是自尋死路。

所以必須重用李昕。

但重用的後果,就是李昕必然羽翼漸豐,他在位期間倒無所謂,可等兒子即位後,對資歷、聲望、門生故吏眾多的堂兄不放心,於是必然內訌。

李笠便要換一種用法。

在不破壞現有地方行政區相互掣肘、平衡的前提下,在漢水入江口地區(夏首),設一個地方權力副中心。

這個權力副中心,掌司法權、物資轉運調動權,由皇帝任命的人各自擔任主官,有一定的自主權,可以先做事,後請示、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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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昕以「觀察使」的職務,率領一萬中軍駐扎,配有火炮,不干涉地方事務,順便保護提刑司、轉運司官吏,使其能夠有效的「現場辦公」。

長江中游地區,包括沔北地區,各類案件復核,在夏首的「大區級」提刑司署進行。

除了死刑要上報中樞,由皇帝勾決外,其他案件,由位於夏首的提刑司署自行審核、予以實行,事後上報尚書省。

若尚書省覺得案件有問題,再走程序重審。

夏首又有「大區級」轉運司署,負責中游地區的物資轉運以及賑災事務,可以就近處理突發的民政事件(調集物資救災、抗災、賑災),事後上報。

若尚書省覺得處置不妥,再走流程重新處理,反正先把事情辦了再說,不能凡事都上報、等決定再實行。

而衛王李昕,只承擔軍事職責,防止內亂、震懾各州軍事主官的責任,不插手地方軍、民事務。

一旦中游各州出現變亂,當地官軍無力平叛,那么李昕就可以派出軍隊,第一時間協助當地官軍平叛。

若出現大規模叛亂,李昕的職責,就是守住夏首地區,讓叛軍如鯁在喉,擋住叛軍前往下游的腳步,給朝廷爭取時間調集平叛大軍。

而裝備著大量火炮的平叛大軍,沒人可以抗衡。

火炮,就是李笠的底氣,他不打算將火炮普遍裝備軍隊,而是要握在手中。

包括火炮、火葯的制作。

只要有火炮,他就不怕地方大員造反,也不怕對方勾結外敵,因為有了火炮,他的中軍在戰場上,不怕任何對手。

這也是李笠決心破局「宗王政治」的底氣所在:宗室不需要掌握地方大權,只需拿著御賜「手槍」一把,震懾地頭蛇即可。

「手槍」子彈只有兩三粒,殺不死一群人,但足以殺死敢冒頭的人。

宗室靠著「手槍」拖延時間,然後,手持「機槍」、彈葯充足的中軍趕到,就能把造反的地頭蛇們全部「突突」了。

因為出鎮宗王手中只有「手槍」,彈葯數量有限,且無法在地方抓行政權、司法權,所以,手中有「機槍」的皇帝,不需要過於擔心地方宗室在地方做大。

「你到了夏首,不需要擔心流言蜚語,安心做事。」李笠交代侄子,「有什么話想說,直接寫信給叔叔。」

李昕點點頭,想了想,問:「那,叔叔,將來,將來若北伐,我還能有機會...」

「有,你不可能旁觀。」李笠笑起來,「我們李家能有今天,靠的是什么?靠的是軍功!而不是出身,也不是姻親!」

「我們要讓天下人心服口服,就得有過硬的軍功,宗室們不能荒廢武事,既能舞文弄墨,也能帶兵打仗!」

「不止你,你的侄兒們,將來都要上戰場,用事實告訴所有人,李家兒郎的『武風』,是天下一等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