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4章 危機處置(1 / 2)

官場先鋒 岑寨散人 1687 字 2020-07-04

老楊道:「不管當時誰先動手,也不管理由有多充分,咱沖進這幢大樓就是不對,這一點咱認,願意負該負的責任,但在此之前有三點要求,方主任,我可以說嗎?」

「哪三條?」方晟問。

「第一條,支持管委會禁摩決定,但要給至少一周緩沖時間,」老楊誠懇地說,「咱都是工人,成天在廠里忙前忙後連上廁所都是一路小跑,平時開慣摩托車上下班的吧,總得想辦法換個交通工具,或者買電動車,或者買自行車對不對?每天開摩托車回家的,可能以後主要住廠里宿舍了,那得添置生活用品對不對?反正管委會不能這么著急!所以咱的要求是把扣押的車子還給咱,給個緩沖時間。方主任,您覺得呢?」

方晟略作沉吟,道:「車子可以歸還,緩沖問題我也可以代表市委現在就同意,具體一周還是五天,或者三天,要等交管部門評估後正式決定。」

老楊與三名工人代表對視一眼,面露喜色:「好,好,好,我們就知道方主任通情達理,想我們老百姓所想,從來不擺官架子。您瞧那個姓陳的主任,算什么玩意兒……」

「第二條要求呢?」方晟打斷道。

老楊道:「那得說說公交車的事了,記得方主任在紅河的時候有個規劃叫十條道路通省城,十條道路通銀山,就是說計劃開通20條公交線路。方主任調離紅河時,差不多開了一半兒,很多工人住的地方沒通公交,不得不開摩托車往返。要問我們為什么不騎電動車,因為距離遠電力不足啊,摩托車馬力大速度快又開得遠,雖然燒油也心疼沒辦法呀,誰叫咱沒錢買不起小汽車對不對?開辟公交線路的事兒本來歸明局長管,她又調走了,之後這件事沒人管。方主任,如果能坐公交車,咱何必風里來雨里去地開摩托車?每年多花上千塊錢呢。」

方晟深有同感。

當初提出開通20條公交線路,旨在紅河形成縱橫交錯、四通八達的公交網絡,解決落戶企業工人上下班問題。然而以羅世寬、紀曉丹為首的市正府跟他不對付,期間雖然較量了好幾次,但他們很快變得狡猾起來,專門在不引人注目、提不上台面的領域設置障礙,讓方晟有火沒處出。增設公交線路就是一例,紀曉丹不拒絕也不同意,指示「綜合考慮、慎重調研」,交管部門心領神會,之後一拖再拖直到方晟調離只推進了一半。之後明月雖頻頻到市里跑手續,但陳景榮自恃甚高,根本不屑與方方面面溝通關系,明月跑斷腿也毫無進展。明月抽調到市委後,這塊工作壓根無人接手,等於主動放棄。

「關於公交線路問題,我會向許書記專題回報,組織相關部門會商並盡快加以解決,」方晟道,「我不能承諾期限,但這件事我會放在心上,定期檢查進度,對辦事不力、效率低下的部門和領導予以問責!」

老楊連連點頭:「有方主任這句話,咱放心!最後一個條件……那個……」他朝三位工人代表看看,神情間有些緊張。

方晟道:「有話直說唄,老楊。」

「最後一個條件……咱都是大老粗,沒什么文化,著急起來容易沖動,沖動之後就不顧後果地蠻干,所以……今天……」老楊騷騷後腦勺道,「咱承認錯誤,麻煩方主任看在大伙兒沒亂砸亂搶,沒打傷人的份上,幫咱說說情,一方面呢不要追究咱的法律責任,一方面別叫老板們開除工人等等,咱混口飯吃都不容易,不想丟掉這份工作。」

方晟長長思考,老楊等幾個工人瞪大眼睛緊張地看著他,會議室里一片寂靜。

良久,方晟緩緩道:「毆打交警、沖擊管委會、限制公務人員人身自由,性質不僅僅是妨礙公務,而涉及暴力抗法的問題!雖說情有可緣,但違法就是違法,沒理由可講的,這一點你們明白吧?」

「明白,明白,所以咱堅持請方主任過來,就指望您幫咱說說話,下不為例,成不?」老楊哀求道。

方晟朝徐靖遙和王總掃了一眼,道:「徐總、王總是開發區企業老總代表,兩位說說處置意見。」

徐靖遙與方晟合作多年,心意相通,道:「關於開發區交通問題之前各家企業都有反映,某種程度講給工人上下班造成不便,這是投資運營環境的先天不足,管委會在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前提卻急於禁摩,連緩沖期都不給,造成了很大的混亂。公正地講工人們固然做得不對,不該毆打交警沖擊辦公樓,但根子還在管委會領導,我實說了吧,陳景榮主任對此次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王總在旁邊聽得一愣。

俗話說縣官不如現管,方晟官做得再大,為人再好,畢竟已離開紅河管委會,當下說了算的還是陳景榮。作為開發區落戶企業老總這樣公然指責他,日後要遭到報復的!

殊不知這席話就是方晟想說卻不便說的,從徐靖遙嘴里說出來,方晟便可如實引用向許玉賢為首的市委領導匯報,意義大不相同。

方晟面露微笑地點點頭:「徐總真是快人快語啊!王總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