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5章 徹夜談判(2 / 2)

官場先鋒 岑寨散人 1682 字 2020-07-04

包括所有受傷的工人都是這種情況,不算工傷,不能參照工傷標准給予補助和賠償。

倘若國內企業還能強行拍板,碰到中外合資、外企凡事都**律條文,人家才不管什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特事特辦呢。

責任追究更是繞不過去的坎兒。

從掌握的信息來看,原現場指揮程振高盡到了應有的責任,該做的都做了,該提醒的也提醒了;陳景榮既是事故的領導責任,也是現場指揮的直接責任,兩死十八傷,哪怕撤職查辦都不過分。

然而陳景榮雖是副廳級,卻由中組部直接安排下來的,連省委組織部都不太好過問,更別提銀山市委,包括許玉賢在內沒一個敢對責任追究問題拍胸口承諾。

晚上十一點鍾,方晟、茅少峰和魯輝共同接待了死者家屬代表,兩家各出三人,九個人坐在中會議室里,氣氛非常壓抑。

兩家似事先已做過溝通,推舉一位叫吳方根的人負責談判。吳方根在省城有家水暖器材店,生意做得紅火,也見過世面,能說會道。

吳方根先強調兩位死者家庭困難程度,兩人都是家里的頂梁柱,上有老下有小,孩子仍在上學費用高昂等等,然後話鋒一轉提出三項條件:

一是不在是否因工、責任界定等問題上糾纏,管委會一次性賠償四百萬;

二是兩位死者的愛人,一位在超市打工,一位也在廠區上班,要求由管委會出面安排到機關、事業單位,解決事業編制;

三是兩家孩子一位十一歲,一位十三歲,要求管委會負責撫養到滿十八周歲,含生活費、學費和培訓費等,每年約五萬元。

後兩項條件意料之中,大凡受害者家屬都會這樣提,死者已逝,為活著的愛人和孩子爭取最大程度利益。

雖然有困難,經過討價還價和協商,最終基本都能達成協議。事業編制分參公管理、全額撥款、差額撥款和自收自支四種,如果家屬咬住事業編制不放,可以塞到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收入未必比在好的企業高;再不濟也能以工人性質作為事業單位編外人員,工資不受影響。

撫養費可以從民政相關費用里支出,負責到十八周歲沒問題,無非是每年費用該怎么算的問題。

但是每家四百萬賠償金太多了!

雖說陳景榮強行推牆的命令直接導致兩名工人死亡,但客觀上工人們組成人牆抗拒執法是有錯在先,而且兩人並非柏麗歐員工,是沖著每人五千的報酬,那筆錢本身就有對沖風險的性質。

另一個角度講,工程車推牆本身的行為並沒有導致傷亡,發生意外的根源在於牆體老化,因此柏麗歐也有一定責任。

只是這些理由在今晚都說不通。

中國人的規矩是死者為大。

基於這個規矩,死者家屬態度再蠻橫、條件再無理,平時趾高氣揚的領導們只能賠著笑臉。

之前許玉賢給的底線是不超過一百萬,在此之內什么價碼都可以接受。可想而知雙方的心理底線相差甚遠。

方晟耐著性子與對方周旋,一拖再拖,轉眼間糾纏了三個多小時。中國官員們都有參加冗長會議的經驗,培養出卓越不凡的坐功和耐性,別說三個小時,就是徹夜開會也能應付。

家屬們卻撐不下去了,頭昏腦脹,個個揉著眼睛呵欠連天。

吳方根見狀說看來今夜談不出結果了,我們回去休息會兒,明天上午再談吧。

方晟笑容可掬道可以,希望你們利用休息時間結合剛才談論的內容商量商量,切實考慮到實際情況,體諒我們的難處,爭取盡快達成協議。

好的好的。吳方根等人困得快睜不開眼了。

目送他們一行離開,方晟迅速向坐在隔壁小會議室等消息的許玉賢等常委回報談判進程,然後形成大致方案:

賠償金問題繼續砍,以時間換取空間,賠償金過高會帶來後期受傷人員賠償的一系列麻煩,因此不能松懈;

事業編制問題不急於松口,防止答應過早對方認為編制很容易弄到手,繼續抬高要價;

撫養問題再削減些,按銀山市最低生活保障乘以一定系數給付,每項支出要落到實處。

討論結束已是凌晨五點,方晟等人到附近酒店睡了個囫圇覺,八點半服務員准時叫醒。

倦意象細密的繩子,繞著雙腿幾乎挪不開步,方晟暗嘆真是年歲不饒人,換以前在黃海、江業處理此類突發事件,整夜不睡第二天照樣神采弈弈主持會議,不服老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