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0章 單獨匯報(1 / 2)

官場先鋒 岑寨散人 1727 字 2020-07-04

眼看已形成劍拔弩張之勢,大戰一觸即發!

誰知愛妮婭突然輕輕一笑,道:「同意竇書記的意見,請組織部門按綜合因素提交幾位提名人選供常委會討論醞釀。」

此言一出包括姜源沖在內都松了口氣,連忙說:「有比較才有差距嘛。」

既然愛妮婭退了半步,竇德賢也順勢下台:「接下來討論下一個議題……」

心里卻想,總之在我手里就是別想推薦嚴華傑,耍什么花招都不行!

愛妮婭卻神態自若,仿佛剛才沒跟申委書記當眾較量,提名推薦也沒遭到失敗似的。

常委會的氣氛變得很微妙,很復雜。

幸好剩下的議題都是早已充分討論並達成共識,也沒什么可爭論的,常委會便在小心翼翼中結束了。

會後姜源沖給愛妮婭打了個電話——畢竟是老上級,也是在他任期內提拔重用的,有些話別人不敢說,他能說。

「妮婭,剛才那樣硬碰硬不行的,傳到京都也不好,防止被別有用心的人說你不好共事,華傑的事實在不行就緩一緩,想必他也能理解。」

愛妮婭笑笑,道:「老領導放心,別看剛才差點吵起來,都是有分寸的,我不會真跟他吵,他也不會真吵。關於華傑,我自有考慮,不可能委屈這樣的人才。」

姜源沖深知她認定目標決不放棄的性格,嘆了口氣,道:「知道你足智多謀,但人家畢竟是書記,干完這屆也快退二線了,有時……怎么說呢……」

「我有數的,老領導。」愛妮婭還是笑。

當天下午紀委書記朱家臣親自登門,找愛妮婭探討如何處置衛范的問題。

按慣例查處廳級領導干部,尤其衛范這樣身居要職的副廳級干部,必須經常委會同意後申紀委實施雙規,之後有問題的話移交給檢察機關提起公訴,法院——更多情況是異地審理並判決。

衛范的情況有些特殊。

第一抓捕沒有經常委會批准;第二抓捕理由是涉黑、試圖潛逃;第三案子由嚴華傑親自負責,任何人都不清楚衛范被關在何處。

朱家臣微笑道:「本來呢紀委也不想管這事兒,由公安廳內部調查、內部解決最好,但德賢書記的意思是既然涉及廳級領導干部違法犯罪,紀委就要把工作抓上手,起碼要履行一下程序,到時不管對京都還是基層以及人民群眾,都交待得過去。」

照理說這種事朱家臣根本不必出面,安排秘書打個電話給祁以橋就行了。眼下鬧到這個程度,祁以橋完全被架空,也指揮不動嚴華傑,左思右想還是找愛妮婭協商。

愛妮婭微笑道:「目前公安廳批捕流程是對的,因為涉黑,兩個組同步審訊相互印證,避免操作中的麻煩;竇書記想得也對,紀委就是管干部的,查處大案要案不能缺席。嗯,我看這樣吧,先讓華傑同志送套材料過去,立案歸立案,調查歸調查,等審訊結果出來後一並走程序,反正要由檢察院扎口殊途同歸,您看呢?」

朱家臣這一趟根本跑得不情不願。

一是夾在申委書記和申長之間很難做;二是也不想接衛范這個燙手山芋。既然愛妮婭都說了只交材料不交人,正好原話向竇德賢匯報,自己便可完美脫身。

「還是愛申長思慮周詳,我看這樣挺好。」朱家臣如釋重負道。

出門後朱家臣直接回了辦公室,拖到下班前一分鍾才打電話給竇德賢,打著哈哈把愛妮婭的話復核了一遍。

竇德賢僅簡單地說「好,我知道了」,便掛斷電話。他沒有在朱家臣面前流露絲毫不滿情緒,官至正申,不可能這么不成熟。

第二天上午,嚴華傑突然找竇德賢匯報工作!

申正府組成部門負責人向申委書記匯報工作也是有的,一是重點工作、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的專題匯報;二是申委調研工作匯報;三是申委書記擔任領導小組等頭銜負責的工作領域。

還有就是申長、副申長覺得事關重大,必須要向申委書記匯報的工作。

匯報形式也多種多樣,比較正式一點的是由主管副申長陪同;彼此都熟悉、或副申長覺得自己在場反而效果不佳的話,廳長單獨匯報也可以;或幾個部門一起匯報,相當於小型座談會。

顯然嚴華傑的匯報一言難盡。

事實上從雙江調到朝明後,嚴華傑從沒單獨向竇德賢匯報過,原因當然很復雜,但歸集起來只有一句話:嚴華傑沒主動創造機會,竇德賢也沒主動給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