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二章 喝醉了,殺人不痛快(1 / 2)

雨越下越大,落在落地玻璃窗上,發出啪啪啪的聲響,在燈光下濺射出漂亮的水花。

兩個男人相對而坐,面前各放著一大杯啤酒,然後就這樣相互看著對方沉默著。

「說出去恐怕整個諾蘭大陸都沒有一個人會相信,亞歷克斯成了一個廚師,而且做出了天底下最好吃的月餅。」路易還是忍不住先笑了起。

「就像當年也沒有人會相信砍得獸人心驚膽寒的獨狼路易十三,會成為一個商人一樣嗎?」麥格笑著反問道。

「沒辦法,跛了一只腳,就不能繼續留在戰場上拖累兄弟們,但是沒有死掉,那至少就要找點有意思的事情做下去,才對得起當年你把我從獸人包圍圈里撿回來的這條命。」路易笑著點點頭。

「是啊,活著就該找點有意思的事情做下去,我現在覺得做菜挺有意思的,所以成了一個廚師,也算勉強對得起你冒著被滅門的風險把我從洛都拉到這里活下來的這條命。」麥格也是點點頭道。

「不過,做了那么多年生意,我還是覺得殺人更有意思一點,也更擅長一點。」路易摸了摸自己腰間掛著的那把長刀的刀柄,刀柄上纏著的布條有些陳舊了,可以看到手指握著的那幾處地方比起旁邊要磨損的厲害許多。

「我現在覺得做菜比殺人更有意思一點。」麥格卻是搖了搖頭。

路易微微一愣,看著麥格的眼睛,那雙眼睛給他的感覺和當年似乎有些不同了,少了幾分銳氣,多了幾分柔意。

「小姑娘很可愛,一點都不像你。」路易笑著說道,話題轉的很快。

「什么叫不像我,我可愛起來的時候你是沒見過,艾米和我就是一個模子里刻出來的!」麥格頓時有些急了,兩手往胸前交叉一疊,有些惱火道,看著路易的目光卻是帶著笑。

路易,別名十三,出身豪紳世家,他爹年輕的時候也是個風流浪子,在路易出生前就給他生了十二個哥哥,所以路易排名十三,也就有了路易十三這個別名。

雖然出大商人世家,但在二十六歲之前,路易卻沒有絲毫經商的興趣,反倒是對練刀更感興趣,而且十五歲便逃到了西南邊境,成為了一名邊境小兵,遇見了同樣剛剛入伍的麥格·亞歷克斯。

這是麥格·亞歷克斯的記憶,麥格本以為自己能夠像一個局外人一般將這些記憶當做信息,進行分析之後用來應對面前的情況,可當路易坐在他對面看著他,他也同樣沉默的看著路易的時候,心里卻是難以抑制的升起一種看著老友的感覺。

何為老友?

就是那種你可以三年不聯系,但是當你們重新坐在同一條桌子上,看著對方,你可以在心里篤定的告訴自己,對面的這個人是你可以交托性命,最為信任的那個人。

現在,麥格看著路易,心里就有這種感覺。

這種感覺讓他隱隱有些不安,但是更多的卻是渴望。

他有些明白了所謂記憶融合的真正含義,麥格·亞歷克斯留在他腦海中的那些記憶,被他融合之後,並非單單只是信息,那些記憶中所包涵的情感,同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