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六章 看都沒看,就扔了!(1 / 2)

江湖梟雄 岐峰 2025 字 2020-07-06

趙漢義診所內。

湯正棉聽著外面激烈的敲門聲,也有些煩躁,他很怕這么一直鬧下去,會引起附近商戶的圍觀,一旦事情鬧大了,以自己現在的體力,肯定是跑不遠的,拿定主意之後,湯正棉臉色陰沉:「把門打開,給他們開葯,然後立刻把人攆走!」

「行!」趙漢義忙不迭的點了點頭,拿起那張紙條就向門口走去,這時候他已經看透了,憑湯正棉這種謹慎的性格,門外這伙人,很可能就是他唯一的求救機會了。

湯正棉看見趙漢義去開門,伸手一拽被子,就把自己腹部的傷口給蓋住了,小護士見狀,也拿起了旁邊的輸液瓶,假裝給湯正棉打著吊瓶。

「咣當!」

診所的房門被打開之後,還不等趙漢義說話,林天馳和羅漢背著楊東就涌進了屋子里,隨後林天馳反手就把門關上了。

「哎,你們……」趙漢義剛要開口說話,但是看見楊東衣服上不斷滾落的血珠之後,頓時一愣。

「病房在哪呢?」羅漢看著趙漢義,語速很快的問道。

「這、這邊!」趙漢義看見楊東的樣子,伸手就指向了湯正棉隔壁的病房,看樣子,這伙人暫時也走不掉了。

羅漢點了下頭,背著楊東就往那邊走,林天馳再次轉身,將診所的房門反鎖上了。

一行人走進病房之後,羅漢將楊東輕輕放在床上,臉上全是汗水,隨即而至的趙漢義找准機會,推了一下羅漢的手:「哎!兄弟!」

「怎么了?」羅漢轉身看著趙漢義。

「那個……」趙漢義嘴上含糊了一聲,就把手里的紙遞給了羅漢。

「啊,謝謝!」羅漢接過趙漢義的紙條之後,連看都沒看,直接用來擦拭了一下手上的血,擦完之後,隨手就扔在了旁邊的垃圾桶里。

「……」

看見羅漢的反應,一旁的趙漢義頓時懵逼。

趙漢義萬萬沒想到,自己絞盡腦汁才送出去的求救小紙條,羅漢居然看都沒看,就扔了!

這時,林天馳也跟著進了病房,站在了趙漢義身邊:「醫生,救救我兄弟!」

「他這是什么傷啊?」趙漢義應了一聲,就在旁邊的醫療櫃里拿出了醫用手套和消毒水什么的,這個村子緊挨著市區,距離並不算遠,所以市區里面的不少小混子,在受傷了之後,都回來他這里縫針或者包扎,一是因為便宜,二也是因為這里不是市里,所以不論是警方還是對伙的仇家,都不會很快找到這里。

「槍傷。」聽完趙漢義的問題,林天馳低聲回應道。

「刷!」

趙漢義聽完林天馳的話,頓時呆愣,他無論如何也想不明白,一直風平浪靜的小診所,怎么會在幾天之內,連續接到了兩名槍傷的病人,就在幾分鍾之前,他心里還指望著這幾個人能帶他脫離苦海呢,現在一看,他忽然覺得,這三個人,比他媽隔壁那個還麻煩!

「槍傷的話,我治不了。」趙漢義翻看了一下楊東的傷口,微微搖頭。

聽見趙漢義的回答,林天馳舔了一下嘴唇:「你放心,錢不是問題。」

趙漢義搖了搖頭:「這不是錢的事,而是我真的治不了,我這種小診所,能給別人縫合個傷口啥的,就算正經不錯了,像是這種內科的手術,我根本就不會。」

羅漢聞言,直接急眼了:「我他媽不管你會不會,我現在就讓你把我兄弟救過來,懂嗎!」

「哎,你別添亂!三子要緊。」林天馳為了避免節外生枝,隨便給楊東起了個名字,隨後看著趙漢義:「醫生,你如果治不了的話,能不能先給他止血,然後我再想辦法去聯系其他的醫院?」

「行,看他中槍的部位,應該是沒有傷到什么器官,止血還是能做到的,但子彈我摳不出來。」趙漢義點了下頭,又想了一下:「但提咱們也前說好了是,我能做的只是止血,萬一他的內臟真被子彈的氣爆傷到了的話,單純的止血並不能救他的命!」

「可以,你先給他止血吧!」林天馳聽完趙漢義的話,無奈的點了下頭。

……

刑警隊,訊問室內。

劉弘力此時就坐在商網凶殺案當天,楊東曾經坐過的那張鐵椅子上,低頭嘬著手里的煙。

「劉弘力,你在市里,也算是個有頭有臉的混子,今天你進來了,我也不為難你,有啥說啥,能做到嗎?」負責審問劉弘力的趙金明,深諳心理學的跟劉弘力聊著天。

「呵呵,行啊!」劉弘力低著頭,再次嘬了一口煙之後,笑著點了下頭。

趙金明點了點頭,手指敲打著鍵盤:「說說吧,今天你開槍打的那個人,是誰啊?」

「我開槍了,但是沒打人。」劉弘力彈了彈手里的煙灰,十分淡定的答了一句。

「嘭!」

趙金明邊上的年輕刑警一拍桌子,頓時火了:「狡辯!你的所作所為,監控上都拍的清清楚楚,還跟我們撒謊,是嗎?」

「既然監控都拍到了,你們用視頻作為證據,起訴我就完事了唄,還審我干啥呀?」劉弘力扔掉煙頭,靠在了身後的椅子上。

「你是不是以為,我在這嚇唬你呢?」青年刑警看見劉弘力無所畏懼的樣子,氣的暗自咬牙,但他還確實是在嚇唬劉弘力,因為四蛋在昏迷前對保安說出的一番話,還真就導致整個溪仁名苑別墅區的監控,全都「好端端」的壞了。

「呵呵。」劉弘力咧嘴一笑,沒有接話。

一旁的趙金明看見劉弘力胸有成竹的樣子,心里頓時明白了是怎么回事,沉默半晌後,他嘆了口氣:「……好,那你繼續講講,你的槍支來源吧。」

劉弘力想了想:「那把槍的歷史已經有十年了,曾經是金z區李殿光的東西,他外號叫電棍,這把槍,就是他送給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