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憑什么就不是柏林的妻子,就因為我沒辦結婚證嗎?
我們村子里的人可不講究那個,我就不相信在這里的嬸嬸和嫂子們個個都有結婚證。
我們可是在村子里,辦過酒席的,三媒六證無一缺,我奶奶為了辦這個酒席,可是請了六七百個人來觀禮,不僅是我們一個村,整個公社都來客人了。
如果這個還不算真實的婚姻,那我也是真不知道了怎么都算,是不是各位嫂子嬸子來部隊都得把結婚證拿來,不然都不給進呢。」
這句話非常得人心,因為當時結婚的有一大半人都不會打結婚證,畢竟結婚證要照照片要花錢,別說這個年代了,就往後再拖十年,鄉下還是有一半人不會打結婚證的。
沒有結婚證就不算家屬,不能隨軍,這件事情大家能聽得懂,畢竟這是需要手續的。
可是沒有結婚證就不能來探親,來了也不給安排住所,這件事情就不對了。
這是要放在今天,沒有任何一個人會為原文瑟說話,為一個陌生人得罪政委夫人和指導員的親娘,這是一個蠢貨才會做出的決定。
但畢竟時代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