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爹還特地讓人把消息告訴了原文瑟,長孫女的婚嫁大事,他覺得有必要通知女兒。
原文瑟去打聽了一番,覺得對方還不錯,如果婚後情況還好的話,她會幫著侄女婿介紹一個老師。
男人們說親就是快,三天就下了訂,一應的聘禮什么的,都是合乎兩家的身份。
於爹還跟著到童府和老太太說了一聲。
說是方長安這品貌,家里大孫女兒長得普通了些,年紀還大一歲,怕不合適,就讓二姑娘來配吧。
老太太聽到這操作,也沒說什么,她對於爹還是有些尊重的,所以也就答應了,但心里多少有點不痛快。
正好這會子方家回信了,說方長安是老太太一手帶大的,他的親事由老太太作主就可以了,只是結婚的日子訂下來就說一聲,方長安的爹會帶人來給他們主持婚禮。
這事讓老太太聽著也不怎么痛快。
孩子給你養成了,結婚了,你來主持,你拿什么主持,說不定你們一家子還想來我們家白吃白喝呢!
老太太對方家感觀很不好,但為了方長安,也是打算忍一下,先訂了婚,再派人和方家交涉。
你們要來主持婚禮,那一切的婚嫁之事都交於你們來辦,我們就是個親戚,甚至都不能算親戚。
沒有誰會把姨娘家的當親戚,何況還不是老太太的王家,而是童家,跟是和方家等於是沾不上親了。
當然方家如果不來摻和,童家是原意出全部的錢幫著主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