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刺頭(2 / 2)

被李和揍的那個半大孩子,剛要上前踹李和的桌子,卻一把被戴墨鏡的中年人拉住。

「峰哥,我沒認錯,就這小子。」

「一邊去。」被稱作峰哥的人把墨鏡摘下,俯下身子仔細的盯著李和瞧瞧,好半晌才會李和,「兄弟,咱是不是在哪見過?」

越瞧越眼熟,特別是這型讓人印象深刻,一般人都是流行的中分,二八,三七,甚至有學港台明星留長的,可是這種近乎光頭的板寸卻是不多,混社會的都不留這種頭型,嫌棄晦氣,因為這型是監獄服刑人員的專屬型。

李和不屑,「要動手?那快點,不然等會可就沒機會了。」

他一開口,他外面的那幫小弟也往這邊湊近了一點。

峰哥訕笑,李和的語氣並沒有是他惱,他使勁撓撓頭,頭皮屑都下來了,還是想不出李和是誰。

預感和冥冥中讓他覺得,這個人他肯定惹不起,還是不要惹的好。

飯館里的人震驚的下巴都掉下來了,他們不明白,是不是這個世界變化太快,什么時候峰哥這樣的刺頭都開始變成好脾氣,裝死狗了。

要知道這家伙在這一片一直都是非常的囂張,一言不合就翻臉的。

不管是外鄉人還是本地人都是不敢隨便惹他的。

結果今天呢,一反常態,被人奚落,還能笑臉相對。

這時候一個人附著他耳朵低聲道,「峰哥,那個唱歌的,那晚唱歌的。」

「哦,哦。」峰哥終於恍然大悟,指著李和激動的道,「原來是你!」

這個人太令人印象深刻了!

要怪只能怪那晚的光線太暗,要不然他不可能記不住李和的!

他努力的想記住李和,不是因為李和唱歌太好,而是因為架子太大!國貿最狠的浩哥都不敢惹!

劇浩哥事後說,他倒不怕付彪,付彪混的再牛,他都不怕,頂多鑼對鑼鼓對鼓的打就是了,出來混的怕見血,才叫丟人。

他之所以那晚讓著付彪,是因為看到了於德華和沈道如這兩位香港老板,要不付彪算個屁,他也能讓能躺著出去。

他是經常跟香港老板打交道的,只是他的舞廳招待水平不夠,他要宴請都是要在外面更高檔的賓館和會所。

他認識的香港老板,在他看來檔次都是已經非常高,身家過億,每次來內地,都是市委領導親自接待,前呼後擁。可是呢,令他大跌眼鏡的是,這些港台老板見到於沈二人卻比見到親爹還親,點頭哈腰,洋相十足。

那些老板告訴浩哥,在香港,得罪這二位就不用混了,銅鑼灣鋪王陳大熊被這二位整的現在還沒翻身呢。

陳大熊?

聽到這個名字,浩哥心驚,簡直是如雷貫耳!

能整「鋪王」的人,他肯定要用心記著的!

及至那晚,這兩位香港老板到了他的舞廳,他還有點不敢相信,可是認錯一個人還有可能,怎么可能同時認錯兩個人呢?

關鍵這二位的長相太有特色了!

一個大腹便便,一個賊眉鼠眼,偏偏戴副眼鏡又裝斯文。

可是呢,這兩位還不是主角,是來捧人的,而被捧的那個人,相當年輕,那副板寸,讓人過目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