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玩槍的行家(1 / 2)

槍是什么?是握在手里就能增加膽氣的東西。

一槍扣動扳機,子彈在火葯的作用力之下離開彈殼,然後經過槍管的膛線之後旋轉射出,肉眼什么都還沒看到的時候,子彈就已經射進人體的肌肉組織,然後以巨大的旋轉力和射速來造成巨大的殺傷力。

整個無人區的三支盜獵團伙之所以能夠到現在都相安無事各自賺錢,也正是因為彼此手上都有槍械,真要打起來兩敗俱傷不說,說不定還會讓第三方趁火打劫。

就算李坤這樣的團伙領頭人,也不敢說自己火拼起來就一定不會死,這才是關鍵。

李坤以前見慣了他們刑警隊執行任務的時候,再凶狠的歹徒在面對槍械的時候也只能老老實實認慫,所以在面對任禾到來的時候,那兩把手槍就是他的底氣。

在李坤想來,就算那個叫做呂小土的少年身手再好,面對槍械也應該只能束手就擒。

但是他高估了槍械對於任禾的威脅程度,也低估了任禾的身手。

之前任禾在面對美國國家安全局和cia的時候,這兩者哪個不是擁有強大的火力?任禾心里很清楚一點,人不可能比槍快,但是可以比人快。

只要不是對方已經端槍嚴陣以待准備攢射,任禾就敢趟這渾水。

那個被一拳捶翻的持槍者已經躺在地上生死不知,任禾手上還是有輕重的,這一拳的力道起碼千斤,若是打在任何一個臟器的正面位置上,這人都已經必死無疑了,而任禾捶的是右肩位置,鎖骨和臂骨碎裂是在所難免,但是還有救。

此時,五六個人提刀朝著任禾砍來,而李坤則是向後飛退,這五六個人竟是悍然要掩護李坤去撿槍,只要有槍,這個少年必死無疑!

黑店門口的昏黃燈光映照在那一柄柄狗腿刀上,照射出的不是暖意,而是殺機!

五人在前,一人在後,大家都是過著十幾年如一日刀口舔血的日子,即便任禾身手在好,也不至於嚇的他們不敢提刀。

在這片大漠,要跟這群盜獵賊講什么道理,都得先問過他們手上的刀子!

他們的刀子,可不是用來看的!

這幾人心中發狠,難道六個人還砍不死一個十多歲的少年?

然而就在他們提刀的瞬間,其中三人神情一邊,也不知道怎么的忽然感覺自己有點想吐,這種吐意來的很奇怪,就好像是……有人忽然捏住了他們的胃,這一捏之下胃里一點空間不剩,食物全要從食道向外涌去!

嘔!

劇組這邊正在觀戰的人都愣了一下,怎么打著打著就吐了?這是……喝多了么?

真特么解氣啊,這群人霸占著這家黑店一喝就是三四個小時,活該你們在打架的時候要吐啊!

然而另一邊的三個,則是眼中忽然洶涌而出潰堤的眼淚,怎么都止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