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四章 法不責眾乎(1 / 2)

顧道長生 睡覺會變白 1743 字 2020-12-21

修行者戒:「不得肆意傷人,依仗法術蠱惑、淫辱、獲取錢財。如有師門,先由師門清理門戶,倘若師門包庇,視為同罪。」

這是一條總則,細則還有具體解釋:

明知當事人違法行徑,還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助其逃匿,不配合調查,甚至暴力對抗的行為,都叫包庇。

主體可為個人,也可為整個師門。

這個怎么判定呢?就是取身份和主觀性。

比如一個弟子犯了錯,逃回門派,某個親近朋友得知,助其逃脫,後事情敗露,那只有這個朋友同罪。

再比如,弟子犯錯回到門派,倘若掌門/觀主/族長得知,卻拒不配合,存心袒護,就是整個師門同罪。其中又有:若主動配合提供線索的,以及老幼修行確實不知的,皆可免罪。

當初制定的時候,對這點有很大爭議,一派傾向「重罰」,一派傾向「輕懲」。

因為夏國的刑法原則,就是「從舊兼從輕」。這個太復雜,不贅述,用簡單的話理解就是:有利於被告人的准則。

基於這個觀念,大部分專家都支持沿襲傳統,後來反復爭論,才達成某種一致:

修士為禍,與普通人為禍,完全是兩個性質。後者偷雞摸狗,殺人越貨,投毒放火;前者揮手間億萬家財,血濺千里,予取予求。

不把這種沖動的本能控制住,戒律就是空談。

所以呢,最後的原則就是輕重摻雜,當事人的身份和主觀性成為了判定的重要標准。

……

龍秋坐在椅子上,微微低著頭,默然不語。她看不到那八個人,但能感受得到那種隱晦的嘲笑,就像在說:還是太年輕啊!

七個家族,二百三十七人。

按戒律,不知情的老幼修行可免,普通人可免。這就意味著,一旦真的懲戒,七家的青壯全滅,基本就廢了。

但是,老百姓始終相信這么一句話,法不責眾。即便現在成了修士,仍然沒脫離這個思維圈子。

由於不是叛國罪,或屠村屠城的那種惡行,龍秋不能直接誅殺,必須得聯系官方,由那邊調查宣判。以梅山在此地的影響力,和官方的傾斜態度,他們自然輕慢與不在乎。

當然,龍秋猶豫的不是這些,而是:確定要親手將這么多人送上審判台么?

「小友!」

老頭一眼瞄出她的顧慮,趁機道:「他們有錯在先,但也是一時糊塗。不如這樣,我們交出那個羅家後輩,任你處置,我們再擺酒賠罪,你大人大量,就此揭過如何?」

「我剛才護犢心切,實屬不該。天興既然犯了錯,就應受到懲處,我絕不再袒護。」羅家族長也是人精,把自己撇的一干二凈。

只有羅天興癱在地上,難以置信的看著二人。

台階已經給了,就看對方下不下。話音落地,八個人齊齊盯著對方,看她如何決斷?

「……」

龍秋沒抬頭,還在思考。

二百三十七人,二百三十七人,這不是簡單的數字,而是一個個活生生的人。縱然七個族長該抓,可里面也有無辜的青壯。

怎么辦,怎么辦?

一時間,她竟陷入迷障,甚至覺得戒律制定的有些嚴苛。同時,耳邊又聽著對方的服軟,只覺心神俱亂。

羅天興犯錯,交上去便罷了,其他人呢,放?

「不,不對!」

她心懷慈悲,樂於助人,雖然在教導弟子方面,呈現出一派大家風范,但歸根結底,還是那個溫軟善良的小龍秋。而就在她即將心神失守的瞬間,腦中驟然嗡鳴,想起哥哥的一句話,一下子從邊緣拉了回來。

「禮不因位卑而輕,法不因千人而止!」

又過了半響,她終於抬起頭,眼神清澈,道:「這不是慈悲,是縱容!」

轟!

滔天氣勢沖天而起,七人承受不住,紛紛倒退,只有那個老師公站在原地,亦是目瞪口呆。

就見那個臃腫的農村大媽,忽地往耳後一拍,隨著粉光抽出,各處肌肉一陣波動,身體變得細細長長,五官恢復原貌,秀雅飄逸,仙姿絕世。

「龍秋在此,叫特異局來見!」

…………

潭州分局的負責人,幾乎是翻滾著來到梅山的。

與他同行的還有審訊、司法方面的十五位專業人員,另有二百多個護衛隊員,以及受害者楊夫人。

到了地方一詢問,羅天興之前就被當作棄子,索性破罐破摔,全抖了出來。於是又牽扯到買主,某家地產公司的掌舵人。

情況查明,犯罪事實無異議,局長捏著鼻子,簽了一份拘捕文件。龍秋作為協助者和舉報者,也簽了名字,過後要備份存檔。

然後就是清點人口,除去可免罪的,七家共一百五十六人,加上那個老頭,一百五十七人。

這下全傻了!

七位族長大腦空白,思維停滯,他們居然真的敢抓!

族人更是懵逼,好端端的怎么就犯事了?

整個縣城也瘋了,這七家都是大姓,在水師圈子里實力最強,他們沒了,我們怎么辦?還有比斗法會呢?

局長也沒辦法啊,你也不看看那簽名的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