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公告(5/5)(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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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第一件事,圈內大事:

周星弛狀告華宜討要《西游降魔篇》的票房分紅…

然後敗訴了!

其實,周星弛進駐內地之後,所有的電影基本上都由華宜投資發行,《功夫》《長江七號》包括這部《西游降魔篇》…

這次周星弛在華宜身上吃了虧——他認為吃虧了!

當初的《西游降魔篇》,周與華宜口頭協定的票房為五億,一旦過了五億這個票房分界線,黃忠軍願意按照浮動比例支付周星弛一方上浮收益。

總成本1.13億,華宜投資7700萬,周星弛的星輝公司投資剩余的3600萬。

按照保底三億的比例,周星弛可以獲取接近6000萬的酬勞,再減去3600萬的成本,《西游降魔篇》給周星馳帶來僅僅只有2000萬左右的收入…

你覺得很多?

從《長江七號》到《西游降魔篇》,足足六年時間,整個星輝公司只有兩千萬收入!

後來電影上映了,首周票房就達到了接近8億,周星弛就找黃家兄弟要錢…

黃家兄弟兄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渾,居然沒有答應,還說5億指的是票房純收入,而不是票房數字!

五億票房純收入,這真有點過了——《泰囧》除去成本,都沒賺夠五個億!

這么說吧,中國凈收入5億的電影目前還沒有拍出來過!

周星弛當然不干了!

雙方人還鬧到了法院。

六年才出一個作品,終於等到了《西游降魔篇》票房還不錯,一邊坐等分紅,一邊繼續拍下一步需要投資更多的戲《美人魚》,誰知分紅卻一點沒有,公司也是要資金運作的。

當然,最終華宜贏了官司,黃忠磊還留下了那句非常著名的話『法官比周星弛懂電影!』

其實,這個官司本身是有問題的,華宜解釋「5億票房」定義時,或已間接承認他們有過口頭協定,法官只因為沒簽字就判定無效?

口頭協議難道不具備法律效應?

《西游》敗訴了,這也意味著,去掉成本,公司和他都並沒掙到多少錢,相當於白忙活了幾年。

……

呂瀟然看了這個報道,有點懵逼:「誰能告訴我,黃忠壘是怎么想的?」

張進站在發行方角度:「根據華宜自己公布的數據,他們花了8800萬發行保底,以及3300萬的宣發成本,稅前利潤3.04億,而在簽訂保底協議後,公布的《西游》分賬公告中表明,凈收益大於2000萬時,華宜享有70%的分成,其他四家投資方享有30%的分成,進而推算出華宜兄弟獲取的稅前利潤應為:2.85億。

其實要是我是華宜兄弟的話我估計也不會給1.77億那么多,畢竟沒簽協議,就分紅要總利潤的60%是有點過分的,而且9000萬已經給了!」

「你這話說的,星輝公司還有比高公司總共拿走9000萬左右,可這些錢包括電影投資成本,幾年的籌備時,半年的艱辛拍攝,好幾年的公司運營成本…」

星輝還有比高是周星弛旗下的公司…

「不是這個問題,我是說黃忠壘憑什么認為《西游降魔篇》大賣是因為他們?難道不是周星弛的招牌作用嗎?」

「可能是被票房沖昏了腦殼?」

鍾麗芳很冷靜分析:「其實未必,華宜不是要去電影化嘛,上市這幾年,華宜在電影上的投資一向收益很小,去年全年票房巨額虧損,集團主要靠其他版塊掙錢,而且近年競爭壓力更大了,我感覺他們不想玩電影了!」

「…可是外界對它們的定位始終是做電影的!」

「這就是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