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什么?!
男人是人她們就不是人了么?
即使她們依附男人而活,但她們也是人啊!
那些男人,是從女人的肚子里出來的啊!
她們是人,她們要求有最基本的人權!
況且她們出生在家境不錯的人家,她們的人生,且不說出嫁以後如何,只說未出閣那十幾年,她們該以享受和快樂為主的。
她們該舉辦各種花宴詩會,在花紅柳綠間旋轉蹦跳,盡情的展現自己的才情。
她們該出門踏青迎著溫柔的春風奔跑嬉鬧,享受這個年紀獨有的天真爛漫。
甚至,她們還可以騎著馬,在醉人的春風里感受一下飛起來的快感。
但是,纏足,這個陋習剝奪了她們的快樂。
她們小小年紀就要被掰斷腳趾,忍受著鑽心的疼痛,等血跡干涸,等傷口結痂,她們的心也成了那暗沉的血痂,徹底失去了活力。
蹦、跳、跑,這最基本的行動,這輩子都與她們無緣了。
連最基本的動作都做不了,與這些動作有關的所有樂趣,她們都感受不到了。
她們走路需要人攙扶,甚至有的得被人抱著,她們的足斷了,就像是鳥失去了翅膀,再不能感受風的自由。
她們生而為人,卻是連最基本的人權都被剝奪了。
就算是頓頓海味山珍錦衣加身,又有何意趣?
不該這樣呀。
她們的命運真的不該這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