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又一具屍體(求月票)(2 / 2)

「雖然我從沒生吃過骨髓,但理論上來說,生肉能吃,它也一樣!」

下一秒,他用手挖出一塊兒骨髓,塞入嘴中,咀嚼了兩下後,他抿了抿嘴:

「跟我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樣,竟然沒有脂肪的油膩感,味道很清淡,口感有些像碎豆腐,可能是跟生吃有關系。」

隨後,他把整條大腿骨的骨髓全部吃完。

然後又用同樣的方法,把另一條腿骨的骨髓也吃光了。

「吃了這么多黃骨髓,攝入的能量應該非常恐怖,足夠頂過今晚了,如果我現在就躺在床上不運動,說不定還會發胖。」

陳旭對著鏡頭,開了句玩笑。

「這頭麋鹿身上全是寶貝,你們看這鹿皮,厚實而且很大,足夠我做一件上衣,畢竟我身上這件樹皮袍子還是有些太厚重了。」

「還有這鹿角,雄鹿的鹿角非常堅硬,而且異常鋒利,是連獅子跟老虎都害怕的天然武器,我要想辦法帶走一根,這可比石斧好用多了!」

接下來,陳旭開始掏出黑曜石刀,小心地將整張鹿皮切割下來。

相比於羚羊皮,麋鹿的皮更加厚實,雖然黑曜石刀很鋒利,但跟真正的匕首比起來,還是要差很多。

花費了將近二十分鍾,他才把整張麋鹿皮完整地剝下來。

撐開後,整張皮都是油量的棕黃色,異常美麗。

「怪不得這么多偷獵者肯敢冒著犯法的危險獵殺它,相信它會變成一間非常漂亮的外衣!」

陳旭嘿嘿一笑。

剩下的鹿角,他用的方法就比較簡單粗暴了。

挑了一根形狀比較好的右角,他就拿起一塊兒巨石,對著角根就是一頓猛砸。

鹿角的骨密度明顯要比腿骨大很多,非常結實。

陳旭足足砸了十幾下,才把它弄斷。

它通體呈灰黑色,長約二十多厘米,有兩根手指粗細,在角尖三分之一處,還有一根略細的分叉。

兩根尖角都非常尖銳,反手一握,角尖沖下,弧度跟尼泊爾軍刀差不多。

「666,我頭上有犄角,犄角~」

「麋鹿:尼瑪,生前被吃,死後還要被分屍!」

「卧槽,要用這角暴菊,那可就爽歪歪了!」

弄完了鹿角,陳旭看了看周圍的天色,「已經傍晚了,太陽馬上就要落山了,我們得趕快抓緊時間下山!」

所謂上山容易下山難,神農架的山上全是石子,非常滑,一不小心,很容易摔倒滾下去。

為此,他特意找了一根枯木,當做登山仗,用來隨時剎住步伐。

就這樣,一路下山,天色越來越黑,他立刻開啟了夜視模式。

就在陳旭剛穿過一片叢林的時候,前方,灌木叢內,兩團明亮的藍光,一下令他背脊一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