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九章 生吃黃金(求訂閱)(1 / 2)

陳旭蹲在地上,找了半天,終於看到一條清晰的車轍印。

「果然,從輪胎印的花紋來看,跟之前在荒地上看到的如出一轍,應該是同一伙人,而且是剛離開不久。」

剛離開不久?

聽了旭爺的描述後,大家只感覺這伙人好牛逼啊!

不少觀眾的腦海中,甚至生出一個「冷血殺手」一般的偷獵者形象。

可是,也有觀眾表示疑惑,一頭羚羊而已,值得這么厲害的偷獵者,甘願冒著風險來到撒哈拉無人區偷獵?

陳旭回到了那頭幼年羚羊死屍前,嘆了口氣,「這不是一頭普通的羚羊,而是非洲旋角羚。」

「它是一種沙漠大型羚羊,體長可達到1.7米,體重可達120公斤,對沙漠有極強的適應能力,一生極少喝水。」

「旋角羚跟其他的羚羊不同,它們行動笨重,奔跑速度慢,所以很容易被當地居民獵殺。」

「而因為旋角羚的角很大,非常漂亮,有特點,具有極高的藝術欣賞價值,故經常被偷獵者盯上。」

「再加上旋角羚懷孕期長,這就造成了它的數量極其稀少,全球范圍內,還不足500頭!」

全世界都沒有500頭?

我的天,這也有點兒太稀少了吧,瀕危動物?

陳旭點了點頭,「《華盛頓公約》一級保護,極度瀕危等級,如果是故意獵殺,最低10年,最高死刑!」

觀眾們一聽,不禁在心里感嘆一句,真是命運不同。

同樣是羚羊,竟然差別這么大!

「我們得趕快離開,這里血腥味兒這么大,很容易把其他食肉動物招來!」

話落,陳旭立刻掏出捕鯨叉,在旋角羚的脖頸處,深深劃了一刀,然後拽著它的後腿,倒掛著空血。

這頭旋角羚很小,角都沒長出來,估計只有六七十厘米大小,二三十斤的樣子,很容易提起來。

如果是活生生的幼體,即使不是保護動物,陳旭其實也有點兒下不去手。

但現在既然是死屍狀態,而他又餓得厲害,自然不用矯情太多。

自然界的弱肉強食自然會淘汰掉弱者,就算他不吃,其他食肉動物也會把它撕碎。

空掉血後,屍體的腥味兒會大大減少,對付斑鬣狗這種嗅覺不太靈敏的野獸,足夠了。

回到老貝的身邊後,陳旭開始就地解剖起來。

餓急眼的他,實在忍不住,便先割下來一條夾脊肉,扔進了嘴中。

咀嚼了片刻後,他一口吞了下去,「呼……餓死我了,我不得不承認,這是我第一次吃哺乳動物的幼體,肉質非常嫩,它會帶來很重要的一點,就是富含很多的水分。」

有些觀眾看著這頭被解剖的旋角羚,不禁發彈幕道:

「666,旭爺這一口下去,估計不便宜!」

「是啊,全世界都不到500頭,估計怎么也得值個幾十萬美金吧,這得論克計算啊!」

「旭爺這不是吃肉,是吃黃金!」

其實,這也不是陳旭第一次吃保護動物了。

上次在神農架,他也遇到了一頭被花豹啃食完的麋鹿,同樣是世界一級保護動物,但在他飢餓狀態下,還是吃了大腿的骨髓。

吃了兩口,墊了肚子後,陳旭便把旋角羚全部弄成純肉,總體並沒有沙漠巨蜥多,但還是能撐過兩頓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