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的路對於開車的人來說簡直就是一種難以忍受的折磨!
顛的整個人都快要散架了。
說真的,即便那個時候仙桃村最貧窮落後的時候,路也絕對比這里的要好走。
如果不是為了救人,雷歡喜是絕對不會走這樣的路的。
可是現在能有什么辦法呢?
再看看卡拉格和納斯里,兩個人卻是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
他們早就已經習慣了。
再顛沛的路,對於他們來說也僅僅只是小事一樁而已。
卡拉格負責開車,而納斯里則在那里負責計算。
根據他的計算,以目前的車速,加上叛軍帶著人質走路的速度,再過2個小時左右的時間,就可以追上他們了。
當一個佣兵殺手也的確真不容易,還得去學這些?
雷歡喜反正覺得自己是絕對做不了這行的。
「嗨,你們是怎么進的這一行?」
雷歡喜覺得自己很有必要說說話了。
要不然,真的要被顛瘋了。
「我嗎?」卡拉格在那沉默了一下:「我以前是三角洲特種部隊的一員,在世界上的很多地方都執行過任務。後來在伊拉克的一次軍事任務中,我獨自一個人堅守一個陣地整整三天三夜,打退了50名敵人至少20次的沖鋒,為此我還獲得了紫心勛章。」
嘖嘖,了不起。
一個人打退50名敵人的20次沖鋒啊。
即便算上地形、武器、個人作戰素質上的優勢,這也是一個很了不起的成就了。
雷歡喜很肯定卡拉格沒有在那吹牛。
後來呢?
關鍵就在於卡拉格怎么從一個特種兵變成了一個殺手?
「在我退役的時候,我的長官曾經竭力挽留過我,但被我拒絕了。」卡拉格淡淡地說道:「我已經厭倦了這樣的生活,我想回到我的家鄉去,找一個心愛的姑娘,安靜的和平常人一樣渡過剩下的日子。可是很多事情,往往不是按照你想象的那樣發展的。」
回到家鄉的卡拉格,沒過幾天就在一個酒吧和一群飛車黨成員發生了爭執。
在美國,飛車黨一直都是一個很可怕的存在。
卡拉格不在乎,他不但和對方發生了爭執,而且還動手了。
結果可想而知。
幾個飛車黨被他揍趴在了地上,其中一個還被打成了重傷。
卡拉格被警方暫時羈押了。
他認為之間只是正當防衛,警察很快就會放了自己。
但讓他萬萬沒有想到的是,警察沒有來找自己,聯邦調查局的探員卻找到了自己。
fbi看中了卡拉格,他們讓卡拉格當自己的卧底,打入到飛車黨對手的組織中去。
卡拉格不想做這種危險的事情。
絕不想。
他只想當一個普通人。
可是fbi的探員卻告訴他:
要么答應他們的要求,要么就准備待一輩子的監獄吧。
fbi有辦法做到這一點。
哪怕卡拉格是無辜的。
在經過深思熟慮之後卡拉格答應了他們的要求!
他「自願」成為了一名卧底。
「我並不是真的相幫他們做事,絕不。」卡拉格說到這里停頓了一下之後才繼續說道:
「可是我也很清楚一旦拒絕了fbi的要求會是什么樣的結果。所以在對方放了我,並且安排我進入那個組織的當天晚上,我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