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攤主的交易(1/4)(求月票,求訂閱)(2 / 2)

方義冷笑道:「既如此,你把任務掛在公告板就是,有的是人接,沒必要一定讓我去做。」

地下庄的任務,會統一被掛在任務樓的公告板上。

只要是合法合規矩的任務,自認為有足夠的實力,都可以主動去接取任務。

所以除了那種不能公開展示的任務,其他任務一概都可以甩在公告板上。

私下委托任務的情況,並不是沒有。

畢竟能省掉【地下庄】這個中間商的中介費呢。

但統一被【地下庄】官方定性為違反規矩的行為,被現的話,會被處於罰款。

嚴重的話,甚至可能被趕出地下庄。

所以一般人,都是選擇老老實實地走公告板這個途徑去布任務的。

即使真的要走黑戶路線。

那也是找中間人,防止引火燒身。

像中年男人這樣,直接任務布人,在擺攤區隨機的找人布任務的,實在太可疑了。

方義缺錢歸缺錢,安全還是要考慮到的。

而且有老墨子提供的免費強化,就算弄不到樓幣,也沒有關系。

「老先生有所不知,我這任務……不太方便掛在公告板。」

「黑單?」

「正是!」

「什么價格?」

「兩千樓幣!」

方義神色微微一愣,頓時松開了手,親切地幫中年男人拍了拍灰塵。

「好說好說,黑單我最熟悉了,這位朋友想讓我干什么?」

肥羊啊!

兩千樓幣呢,自帶材料的情況下,作為強化魔核晶石的人工費用,完全夠用,甚至遠遠出了。

中年男人微微一愣。

這老頭,也太真實了吧……

果然有錢能使鬼推磨,咱這身份開局,優勢還是很大的。

「有兩個人一直想霸占我的攤位,對我百般欺凌。我一直忍耐了好久,終於還是忍不住了。我想讓老先生幫我……」

方義接口道:「殺了他們?」

兩千樓幣,兩條人命?

這價格低了點吧?

而且……殺人這種事,如果方義真的要做,那也是直接把面前的這貨宰了,拿錢走人啊。

干嘛還要費心思去完成任務,返回來領這人的獎勵。

「殺,殺人?!不不不!」

無良攤主似是嚇壞了,臉色慘白了幾分:「我雖然恨他們,但他們罪不至死。你打斷他們的雙腿就夠了。」

……下半輩子終身殘疾啊。

是個狠人,比直接殺人,更能折磨人。

不過這樣一來,情況就有些微妙了。

如果帶個面具,隱藏好身份,這五百樓幣,好像不難賺。

怕就怕這個委托人,最後把自己賣了。

想了想,方義說道:「先付定金。」

「定金?還有這種規矩?」

無良攤主一臉驚訝。

第一次做黑單,業務不熟練。

原來需要先付錢的……不知道口袋里的樓幣夠不夠。

無良攤主虛報高價了。

他身上一共就只有五百樓幣,並沒有兩千樓幣。

他本來想的是,老頭砍完別人雙腿,他就用拖字訣,把費錢先拖著。

然後反手去拜哥勢力那里,把老頭的信息給賣了,抵掉假貨的財務麻煩。

如此一來,既能解決財務糾紛,又能賴掉雇佣老頭的費用,堪稱完美。

唯一的問題,該在老頭砍掉拜哥他們的雙腿後,如何讓老頭閉口不提幕後指使人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