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掌嘴!(1 / 2)

亂清 青玉獅子 1318 字 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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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綬、宋尊邦如果到案,當面接受質詢,不論他們倆事先做了什么安排准備,十多萬兩的銀子的去向,一一整理交代清楚,若有情弊,不露馬腳是不可能的。。。

不過,這要請旨。

顏士璋和剛毅找到麟昌的時候,正好方鼎銳也在場。聽了二人的要求,麟昌愣了一愣,望向方鼎銳,說道:「子穎,你看?」

方鼎銳說道:「這是應該的,就請大司寇領銜,我附議,咱們一起出奏吧。」

於是,由刑部堂官出面,奏請飭下安徽巡撫英翰,著令李宗綬、宋尊邦「迅來京,赴部聽候質訊」。

上諭照准。

這下子,黃紹祖和毛英章兩個,終於坐不住了,上折自請「解職聽勘」。

上諭很快下來了。

毛英章的要求「照准」,「著聽候查辦,毋庸在軍機章京上行走」。不過,沒有「解職」的字眼。

對黃紹祖,卻另有說辭:

「戶部侍郎黃紹祖力求罷斥,懇請再三。黃紹祖歷任府道臬藩,至於部堂。該員素來著有政聲,辦事少有貽誤。朝廷簡任大臣,一秉至公,黃紹祖受恩深重,惟當黽勉趨公,力圖報稱,仍著照常入直,不得引嫌固辭。」

對這道上諭,不同的人,有完全不同的解讀。

有人認為,毛英章雖被趕出軍機,但黃紹祖不但無恙,上諭中還頗有獎勉之語,表示「上頭」並無意「大辦」此案,會「適可而止」的。

有人不以為然。毛英章如果身陷囹圄。黃紹祖豈能獨善其身?現下的輿論。早已將毛、黃二人視為一體,辦毛而不辦黃,何以示天下以「一秉至公」?慰留黃紹祖,怕只是「上頭」的「緩兵之計」。畢竟,正二品的大員,沒有確鑿的受賄的證據,不好輕言罷斥。證據齊了,火候夠了。自然就輪到黃紹祖了!

還有人話里話外地暗示:軍機處某大佬,和黃紹祖「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當然要全力維護黃某人啦。

辦慣案子的人,對這道上諭,有更准確的理解:對黃紹祖的「慰留」,只是「官樣文章」,不代表「上頭」對黃的處置有任何的傾向性,因為案子還沒有辦到黃紹祖那兒,黃紹祖還「遠著」;而將毛英章撤出軍機。「聽候查辦」,卻是對辦案「水落石出」的明確支持。因為李宗綬、宋尊邦一到,就要牽扯毛英章了。

顏士璋和剛毅兩個主審官,頗受鼓舞,尤其是剛毅,一副摩拳擦掌的架勢。

「聘公!」剛毅說道,「『上頭』頗有期許!李宗綬、宋尊邦到案之前,刑部一定要拿出一點扎實的證據來——不然怎么能打他們一個下馬威?我看,潘達成要再審一次!還有,要開審戶部山東司的書辦!」

顏士璋沉吟說道:「潘達成當然要再審,戶部的書辦也該問。只是,如果潘某人還是一副牛皮糖的模樣,如之奈何?」

剛毅獰笑了一下,說道:「如果他還是不知好歹,說不得,就只好動刑了!」

顏士璋不說話,臉上是不以為然的表情。

不是說不能動刑,而是「八大聖人」問案,自高身份,向來以推求因果、勘磨案情為能事,能不動刑就不動刑。一動了刑,難免招「屈打成招」之譏,似乎便「落了下乘」,隱隱然有「丟了面子」之嫌。

剛毅說道:「聘公放心,我不動大刑。不過小懲大誡,叫他迷途知返而已。嗯,我這個,不算霹靂手段,卻是菩薩心腸!」

剛毅的這番道理,用現在的話說,就是「防止某某在錯誤的道路上愈走愈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