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7日
(九)共賦同居
我和同屋的女友互不干涉私事,她不知道那一晚誰留在我房里過夜。
之後,我和哥哥多次到酒店幽會,但總是不方便。我提出要搬到他那里時,
他歡喜得不得了。不過,我有一個條件,就是維持各自的社交生活。即是說,我
會繼續和a君約會。一個禮拜,五天是他的,兩天是a君的。
他為要和我同居,一口就答應了。
同居之初,頗有新婚蜜月的味道,魚水之歡,閏房之樂,不在話下。不過,
正常的生活里,不可能是晚晚談情做愛吧。外有工作壓力,內有家務,還有高堂
父母要照顧,不久,我們就像別的夫妻一樣了,早出晚歸、煮飯洗衣。習慣了同
襟共枕之後,我們反而不覺得是情人的關系,而是好像是兄妹一樣。我們言談舉
止,很自然會流露出所謂夫妻相。很多人看得出我們是對夫婦,但是,我們不是
夫婦,只是住在一起的兄妹。
我們對爸爸媽媽說,為了省開支,住在一起。是是一個很子的借口。在他們
面前,我們特別小心,克意地抑制自已,不要在他們面前過份親熱。
我們合資買了一層樓做愛巢,有兩間房子,外表中我們各有自己的睡房,給
爸媽和來訪的少數親友看的;其實,我們只需要一張床。
我們沒有請菲佣,連鍾點女佣也沒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