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航海行會(1 / 2)

革宋 緋紅之月 1101 字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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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嘉仁目不轉睛的看著司馬考提交的有關航海行會中有關司法的內容,這是他分發出去的諸多工作之一。

航海行會是趙嘉仁決定建設的新組織,這個行會的核心自然是趙嘉仁的船隊。外圍則是那些願意投資與合作的船主。趙嘉仁自己並不擔心沒有人合作,此次南海之行並沒遇到台風。船只就沒受到什么損失。

與大宋其他船隊不同,趙嘉仁手里有先進理論,有經緯度理念,有測量工具和數據。在茫茫大海上,只要天氣沒有太糟,趙嘉仁的船隊就知道目的地在哪里,距離目的地有多遠。其他船只遲早會感受到這些,最終死心塌地的追隨趙嘉仁。

至少司馬考提出的司法章程里面就有這樣的自信。船只雖然歸船主所有,但是船上不許殺人,傷人。若是有船員盜竊之事,各個船只也只有緝拿的權力。頂多可以關押,並不能對船員實施私刑。這些規定比較多,看得出司馬考這幾年的判官沒有白當。不過所有規定都只有一個核心,航海行會的司法管轄權由趙嘉仁的船隊承擔。

趙嘉仁具體的司法並不熟悉,見到司馬考提出的內容還行,他也就通過了。在海上執行大宋律法當然沒問題,不過趙嘉仁若是敢對大宋律法進行調整,哪怕是在一個私營行會進行調整,被人知道了就是很大的事情。趙嘉仁可不想惹這樣的麻煩。

看完了這些部分,接下來就是航海行會的人員。現在一共有九個人得到了通過。前一段在海上殺人的那家不肯大義滅親,趙嘉仁只能很遺憾的將其排除在人員之外。其他的七家包括齊家在內的親趙嘉仁勢力,還有一個就是肯堅持正義的趙宜昌。這個趙宜昌還是九個人里面唯二的兩個趙氏。

趙嘉仁看過案件卷宗,整件事里面趙宜昌並沒有作惡。他甚至在危急關頭保護了差點被殺的另外一個。趙嘉仁當時甚至懷疑調查不准,趙宜昌可從來不是給人感覺正氣凜然之輩。不管如何,沒理由去刁難守法百姓。如果趙宜昌真的守法,對於航海行會也不是壞事。

在景定三年七月初一,有關海上殺人的案件審理結束。主犯一次意外殺人,一次試圖故意殺人,最後被判絞。其他四名爪牙,被判枷刑。這種殺人案件不能由知州獨自決定,趙嘉仁還得把案件提交給大理寺,由這個全國最高司法機構去審核處理。若是大理寺最終同意,趙嘉仁接到批文之後就可以准備處決的時日。

先把這個告示發出來,趙嘉仁覺得恐嚇了不法,表明了態度,這才召開了航海行會的會議。從那些與會者的表現來看,趙嘉仁覺得自己的恐嚇不法貌似沒什么效果。與會的人並沒有戒慎恐懼的表情,他們的臉上都是因為能夠賺錢所以非常高興的模樣。

眾人落座之後,趙嘉仁率先開場。「此次航海大家都賺到了錢,不過也出了不少事情。召開這個航海行會,就是覺得大伙在上次航海里遵紀守法,可以信得過,這才邀請諸位。」

齊家代表立刻給趙嘉仁唱起了蜜糖經,「我們只是借了趙知州的虎威。聽聞在三佛齊控制的海峽,三佛齊的軍船在趙知州的船隊面前不堪一擊。若沒有趙知州為我們保駕護航,只怕我們要被三佛齊狠狠敲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