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七章 獵狐(1 / 2)

一天後的清晨,安迪起了個大早,在小助理托里的幫助下,穿上了准備好的一身身價不菲的厚呢獵狐裝,皮靴、馬褲、獵裝、頭盔等。

手里拿著黑色的帶帽檐的頭盔,在鏡子前照了照,別說還真是非常的英武,這比在美國的獵裝更加的講究。

坐上酒店里的勞斯萊斯,在前後兩輛黑色suv的護衛下向倫敦郊外羅斯米爾庄園駛去。

因為是清晨,道路比較暢通,一個小時後,安迪一行人就來到了羅斯米爾庄園石壘拱型大門前,羅斯米爾四世是個比較英俊的足有19o公分高的中年大叔,身材保持的很好,同樣是一身獵裝,只不過型梳了一個油光錚亮的背頭,正帶著他的衣冠楚楚的管家還有幾名保鏢站在門口等候,身後是一輛球場電動車。

安迪走下車,臉上帶著淡淡的微笑,不卑不亢的走上前,和同樣面帶微笑,站的筆直的羅斯米爾四世握手問候。

「歡迎你的到來,史密斯先生。」

「謝謝你的邀請,羅斯米爾子爵閣下,非常榮幸認識你。」安迪不是個標新立異的人,既然無法回避,那么只能入鄉隨俗,他又不是一個被慣壞的孩子,不懂的人情世故。

果然,羅斯米爾四世臉上的笑容更加明朗,用著所謂的貴族rp口音,rp是以英格蘭東南部的口音作為基礎的音,類似於普通話以京片子音為基礎一樣。

「今天的邀請屬於私人聚會,你可以直接稱呼我名字約翰遜,我想這樣可以讓你我更自在一些,我可以叫你安迪嗎?」

「當然,這是我的榮幸。」聽到對方的話,安迪面帶微笑的回答道,他也知道這群所謂的貴族在公共場合特別在乎別人稱呼他們時,直接領地名稱+爵位+閣下。

而羅斯米爾子爵之所以願意讓安迪直呼他的名字,無非是安迪史密斯的身份和身價,成就都是他無法小覷的,在這個年輕人面前,他並沒有什么可以彰顯的榮耀。

當然,美國也是一個不承認所謂爵位的國家,雖然很多美國人都以獲得英國皇室爵位加冕為榮,但是大部分人還是對英國皇室不怎么感冒的,不冷潮熱就不錯了,如果堅持讓這位年輕的億萬富豪一句帶一個子爵閣下,說不定會引起對方的反感。

兩人稍作寒暄後,安迪接受邀請,一起坐上了白色的球場電動車,在羅斯米爾子爵的介紹下,一路瀏覽著他們的家族庄園。

英國的貴族庄園或許是因為這里的天氣原因,總給人一種空曠蒼涼的感覺,同樣是草坪樹林湖泊,但是在安迪眼里真的是有點清冷。

遠處霧氣繚繞中,一座灰黃色的英倫式帶有很多尖塔的古典建築被一些茂密而姿態非常有特點的樹木環繞著,來到近前,斑駁的牆面石頭,沒有因為陳舊而進行修繕,保留了原汁原味的歷史痕跡。

事實上,所有歷經幾百年傳承而被同一家族所擁有的庄園,都已遠遠出一般建築或不動產的價值,它的存在銘刻了家族的意義和痕跡,而有了自己的故事、傳統和性格,每一個居室的動線,每一道景觀的布置,每一處空間的擺設,都可以看出這個家族的品位、喜好和精神。

英國佬在傳承和保存上確實很有一套,這一點不服不行,他們的貴族視傳承如生命,據安迪所知,到了現代,倫敦郊外還有不少的確的所謂貴族有許多早就沒落了,爵位早就削掉,甚至是生活的連中產階層都算不上,寧願靠著在繼承的庄園養牛種地,也不選擇賣掉家族庄園選擇另一種生活,依然堅持著一代代的傳下去,期盼著自己的後代能夠重新恢復家族的榮光。

在羅斯米爾子爵的引領下,一行人步入了城堡內,來到了一樓大廳旁邊的一件大陳列室,里面擺放著許多栩栩如生的動物標本,以及一牆的古董槍支。

來到一個木制豎櫃前,管家打開豎櫃,里面從上到下都是一支支擦的油亮的獵槍。

「安迪,你挑一支吧,這些都是非常優秀的獵槍。」羅斯米爾子爵笑著對安迪說道,還順手拿起一支遞給安迪,接著介紹道:「詹姆士伙伴獵槍是英國名牌,被稱為神槍,全部手工制造,每一支都不相同,槍柄上詳細鐫刻著每支槍的開始制造和制造完成的年月日,一般制造一支詹姆士伙伴獵槍需要3至5年的時間。」

安迪微笑著擺弄了幾下,看著槍上鑲有的金銀雕刻,式樣古朴且高雅,槍形庄重而結實,堪稱精美的工藝品。

說實話,沒有那個男人不愛槍,尤其安迪前世來自天朝那個嚴格控槍的國度,早在穿越沒多久後就學會了駕馭槍支,更是在約瑟夫和肯尼的教導下,練出了還算不錯的槍法,至少打個移動靶還是能夠打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