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逛街(2 / 2)

騎士征程 我愛小豆 1626 字 2021-01-01

對於夏爾洛普通平民,福斯坦士兵還是不會做什么出格的事的,因為沒必要。

洛克和夏茜走在法蘭斯城間感受異國他鄉的城鎮風味。夏茜以前也沒來過法蘭斯城這種大城市,對於大城市的好奇比洛克還甚。只是這時候街面上沒有什么繁華的景象,為數不多的鋪子也是洛克他們營和喀什爾男爵他們營的商隊開的,賣的也只是糧食。

這種店鋪什么都收,首飾、硬幣、戰場上撿的武器盔甲都能換糧食,糧食只有一種叫煤餅的吃的。這種食物呈黑色表面有碳色顆粒,所以被稱為煤餅。如果說糠栗餅是用谷物雜糧的皮殼所做,那么煤餅就是用做完糠栗餅的鍋底做的。這東西連老鼠都看不上眼,但這個時候卻被夏爾洛人趨之若鶩。

洛克吃過煤餅,那東西吃下去喉嚨口又干又澀直冒煙,吃多了會肚子疼,沒有一點營養,連續吃幾天的話會四肢無力。如果說糠栗餅有時候會客串一下馬匹的糧食的話,煤餅是萬萬不能的,除非你想要軍隊里的馬軟弱的駝不動東西。

夏爾洛人也不是傻子,但他們沒辦法,尤其是他們這種「城里人」,如果說類似吉薩鎮的那種鄉下,人們還能在田里,在樹林里找到吃的,但在城里,除了種了幾個果樹的院子,你別想找到一點吃的。

販賣煤餅的大多數他們營的商人都認識洛克,對洛克報以一笑,算是打招呼了。而喀什爾男爵那邊的商鋪,看場子的人恰好有一個就是那天和洛克喝酒的西恩。

「洛克大哥,你怎么有空來這了」西恩正在教訓一個難民,應該是餓得發昏,搶糧食了。

洛克的確是一個奇怪的中隊長,別的中隊長平時要不是在自己的住處修煉或者快活,要不是就去男爵或者別的中隊長那里走動,只有洛克仿佛無所事事,整天要不是在街面上和下層士兵廝混,要不就是瞎轉悠。

用傑爾森的話說就是「洛克畢竟還年輕,沒有適應中隊長應有的生活。」

用索隆少爺的話說就是「洛克喜歡熱鬧。」

但只有約夏克大叔說得最准「洛克在用自己的能力發展。」這話說的太邪乎,聽過的人沒幾個明白。

洛克常年累月在外,十四歲就在死人堆里打滾,他比誰都想過上好日子,比誰都想享受。但常年的生不由己,給了他深深的憂患意識。他想盡一切的發展自己。

其余中隊長選擇向上,向上爬,拉攏同級別的,攀附更高級的。而洛克雖然也懂這些,但以前畢竟很少接觸,還沒有適應這種狀態。但他沒有氣餒,而是選擇了另一條道路。

他相信,現在就能是小隊長人,將來再差也不會混的太慘,現在對自己沒用,將來呢不要否定任何一個人的價值。

所以他與非自己中隊的小隊長打成一片,甚至與喀什爾男爵手下的小隊長也有幾個好交情。所以他選擇他們營沒人看得上眼的吉薩鎮的黑勢力,現在雖然能孝敬的錢比較少,將來呢吉薩鎮是過往交通要道,他不信這個小鎮會發展不起來。

「出來隨便看看。」洛克摟著夏茜的腰肢說道。

「這就是嫂子吧洛克大哥你有眼光。」西恩說完,朝後面的一商隊伙計喊到,「達克,你小子昨天收的那個銀鐲子呢拿出來給嫂子。」

一機靈的小伙答應一聲後,從商隊中跑出,恭恭敬敬的遞給了洛克。洛克把玩一番後,給了早已按耐不住激動的夏茜,這是她的第一件首飾,也是最珍貴的一件。

說實話的確是精品,比起那天從二道販子克比箱子里翻出的別的收拾都要好上一點。洛克拍了拍西恩的肩膀。

夏茜早就對同住一院的格蕾絲等人的首飾羨慕不已了,格蕾絲脖頸上的藍寶石,拉菲手腕上的金鐲子,在她看來都是那么的精美。

夏茜歡快的把玩著手中的鐲子,洛克感覺是不是平時虧待了她。洛克想起了那天從那二道販子手中拿到的鐲子和耳環,他本來打算將來送給姐姐的。夏茜喜歡,就先給她吧。

既然夏茜已經有鐲子了,洛克就從懷中掏出了那一對耳環,遞給了夏茜。

「喜歡嗎」洛克把耳環放在夏茜手中。

如果說那個銀手鐲是首飾中的貴族,那么這枚耳環就是首飾中的皇族。優雅的弧度,精美的鑽石,構成了這一對極品耳環。

「喜歡」夏茜激動的親了一口洛克,絲毫不在意周圍人的眼光,她越來越覺得當初選擇這個比她小的弟弟是個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