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車後,楊俊被一胖一瘦的兩名警察帶進了一間刑訊室。
「老實點!」一名警察對楊俊呵斥一聲,將他推到屋子正中央,示意他坐到一根審訊用的木椅上。
楊俊坐下後,掃視了一下四周——
這間審訊室比較小,燈光比較暗,里面除了自己坐這張木椅外,還有一張審訊桌,桌上放有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一盞台燈和兩張椅子。
兩名警察分別坐到椅子上,瘦警察啟動電腦,開始做審訊記錄。
胖警察問:「姓名?」
「我靠,那個女人被帶到什么地方去了?要是一口咬定我強奸她怎么辦?」楊俊腦子里在回味著剛才在銀座夜總會ktv包房里,與那個香艷的少婦激情時的情景,並沒聽見警察的問訊聲。
「問你話呢,」胖警察大聲吼道:「發什么愣?姓名!」
「楊俊。」楊俊回過神來,心里有點緊張,聲音也很老實。
「年齡。」
「25歲。」
「民族。」
「漢。」
「家住哪里?」
「我沒有家。」楊俊在旌陽市與女朋友同居了這些年,現在女朋友跟人跑了,心中有點無奈,因此,回答得很含糊。
「沒家,那你住在哪里?」警察以為他是一個流竄作案的慣犯,以為捕獲到了一條大魚,臉上略有些興奮,但還是用一雙睥睨的目光看他,「旅館,大街,還是公園?」
「我是在旌陽市租住的房子。」楊俊如實回答說。
「什么地方?」
「旌陽小區3幢樓5樓1號。」
「什么工作?」
「無業。」楊俊苦笑了一下,大學畢業一年多了,還沒有找到工作,女朋友因為他整天無所事事,才提出與他分手的,心里微覺尷尬。
「結婚沒有?」
「沒有,」楊俊緊接著補了一句:「剛和女朋友分手了……」
「知道為什么請你進來嗎?」警察明知故問。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