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不是包拯(4)、悲催依舊(2 / 2)

鬼點燈 小清河 1774 字 2021-01-02

拿定了主意後,我給張晶打去了電話,說現在沒有在廣州,但隨即還要再去廣州出差。張晶在電話里回復我說,她也是因為生意方面的事,要去廣州一段時間,既然我要比她先去廣州,而她去廣州住的賓館已預訂好了,干脆幫我也在那家賓館預訂好房間,等我到了廣州之後,直接去她我訂好的賓館。

碰上了這樣的好事,我當然是馬上答應了,第二天就去了火車站,用那位包拯兄的身份證,買了一張直達廣州的高鐵車票,當天就趕到了廣州。然而我卻是萬萬沒想到,興沖沖地到了廣州,剛下火車便惹出了大禍。

滿街囂張的黑人,是廣州的特色一景。我下了火車之後,是坐地鐵去的張晶幫我預訂的賓館,中間需要倒一趟地鐵,我在地鐵站等著倒地鐵時,碰上了一個黑家伙,公然毆打一個中國女孩,周圍站得滿滿的人,沒有一個上前制止。我本來不想管閑事,但還是沒有忍住,走上前去制止,那個黑家伙竟然罵我。在中國的土地上,黑家伙們竟如此囂張,我一時沖動,將那個黑家伙爆揍了一頓,而且一動手我就控制不住了,將那個黑家伙揍了個不輕。

要說我的行為,應該算是見義勇為,可廣州黑人之所以囂張,是被咱大天朝官方給慣得。隨即趕來的警察叔叔,聽了那個黑家伙的話,不但沒認定我是見義勇為,反而認為我毆打國籍友人,沖上來要抓走我。我一見事態不妙,關鍵冒用的是別人的身份證,只好是選擇了奪路而逃。

二次來了廣州,艷遇還沒迎來,便惹出了這么場禍,我也只能是選擇了逃離廣州。所用的身份證不是我自己的,可我用那位包拯兄的身份證,買過車票、住過賓館,因此我沒敢坐火車離開廣州,選擇坐大客離開的廣州。大客買票不用身份證,但沒有從廣州到唐山的,我是先坐到了位於廣東北部的韶關。不想剛在韶關下了車,突然被六個警察叔叔抓了,而抓我的這幾個人,既是顧新、賀譽峰等六人。

我突然被抓了之後,馬上被押回向了廣州,開始我覺得被抓的緣由,肯定是因為我打了「國籍友人」。等被押解出了一段路程,我又覺得可能不是因為這事,因為抓我的六個人,只有兩個是正式的警察,並且都是派出所的人。緊跟著我又忽然認了出來,抓我的六個人中的賀譽峰,竟然是當年向血汗工廠的港方老板,告發我的那個我的徒弟。

已經是過去近十年了,我是被抓後了幾個小時候,聽到別人叫賀譽峰的名字,由此才突然間認了出來,當年告發我的賀譽峰,而因為我用的身份證,是偷渡去日本的那位包拯兄的,賀譽峰一直沒有沒認出我。不過即使是這樣,突然被抓的事情的很蹊蹺,且抓我的人里,還有一個是我的仇人,我認出賀譽峰後馬上意識到,決不能被押回廣州,必須想辦法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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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關、老韓、成強三個人,在房間里看守著我,前兩者因後半夜值班先睡了,前半夜值班的成強半夜也睡著了,我趁得突然間燈滅了,用捆著壞了的眼鏡框的細鐵絲,悄悄打開了手銬,這時門突然又打開了,我趁機悄悄地溜出了房間。

我在逃跑的過程中,因為房間里一片漆黑,我既沒有發現到,老關曾偷偷溜出過房間,也沒有發現到,老韓扔給了我一把手銬鑰匙,原來銬著我的手銬,離奇地又銬住了一只狸貓,是發生在了我逃出房間之後,這件事我就更不知道了。

本來我是想在逃跑的同時,准備偷走被抓時遭沒收的個人物品,但在我要逃出房間的過程中,發生了突然燈滅了、突然門開了,這兩件很是奇怪的事情,由此我沒顧得上偷走個人物品。

兩萬多塊錢不能不要了,再說沒錢想跑也跑不遠,身份證是那位包拯兄的,不能因此把人家坑成逃犯,電話剛與張晶聯系過,不能給張晶找麻煩。所以,為了偷回錢、證件、手機,我逃了了房間之後,並沒有逃離高速服務區。

第一章的結尾說了,今晚的這個雨夜,在房間內的燈,滅了又亮了的半個小時內,其實是發生了彼此獨立開的四件事:老關偷偷溜出了房間;老韓想要放我逃跑;我沒用老韓幫忙自己便逃跑了;被銬在牆角的變成了一只狸貓。

第一件事的緣由,第二件事的緣由,第三件事的緣由,先後都已說明白了。第四件事,也是狸貓換太子的事,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下面的章節,回到現代進行時,隨著劇情的推進,逐步來揭開,狸貓換太子的懸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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