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 行難,綜合考慮(2 / 2)

首先是大概確定工程的總造價、總工期,以及相關的施工方案。盡管陳文強很想接手這項大工程,但他也要做到心中有數,要服從經濟、科學規律。

「五十多年前,修築美國太平洋大鐵路時,全長三千多公里,只有兩家公司承建,卻能在七年便完工。粵漢鐵路只有一千多公里,且路途多坦易,若同樣以兩家公司南北對修,三四年便可完成。」

「按粵漢鐵路官方估算之造價,共計五千六百萬兩白銀。官方造價只多不少,若是精打細算,管理得力,再加漢陽鐵廠所出之鋼軌,估計能省下數百萬兩。」

「美國修建太平洋鐵路之時,有現金補助法,還規定凡鋪軌兩旁的土地即歸施工公司開發利用。有此激勵,施工公司自然都想加快建設速度以獲得更多利益。粵漢鐵路呢,所經地方可不是荒蕪之地。可見阻力不在施工,而在地方。這造價和工期自不能相提並論。」

「湖南、湖北是兩廣總督管轄之地,若總督大人全力支持,地方阻力當大為減輕。況陳大人為立憲派新秀,與兩省立憲派首腦進行商洽。或可得到兩省士紳之通融。」

聽著下屬或洋人,或華人的闡述,陳文強並未輕易表態,只是做到心中有數。造價大概在五六千萬兩,剔除各種阻礙的話。工期當在三、四年之間,他卻不知道在歷史上粵漢鐵路前前後後可是共修了三十六年,可見在中國要辦成事情有多么艱難。

「工期定為七年,造價就以官方為准,至於阻礙」陳文強沉吟了一下,說道「便由我向總督大人交涉,如果達不到預期的支持,便不接手了。當然,借款多少,如何籌措。是以後的事情了。我覺得資金並不是主要問題,暫時不在商議之列。嗯,明日中午前我要拿到工程計劃,粗略一些也沒有關系。會議就到此為止,散了吧!」

外人散去,卻有核心人員留下,他們是負責制定向張之洞所提諸項要求和條件的,涉及到工程技術以外的方方面面。

「大人,這粵漢鐵路接不得。」率先發言並阻止陳文強的竟然是李維格,這令陳文強稍有些意外。「總督大人先是高價由美國人手中贖回路權,倡議商辦,並定由三省各就本省地段,分擔建築。現粵、湘、鄂三省商辦公司已經成立。且募股籌資。總督大人又要大人接手,置各省商辦公司於何地?所募路股如何處置?各公司經營不善所造成的虧損由誰負責?借款修路為國人所怨恨,不借款則資金匱乏,總督大人左右為難,卻要陳大人為其接盤,還請陳大人三思慎行。」

陳文強了頭。笑道「李總辦深悉內情啊,所提問題切中要害,大家便一個一個商議研究。對了,這個借款啊,以後改個說法,就叫『招商引資』好了。」

類似的行為,差不多的目的,但名稱不同,時人的評價也不同。一來是觀念問題,二來則是操作問題。如果是正常的借貸范圍,無苛刻條件,自然是很有裨益,甚至可以美其名曰「借雞生蛋」。

而陳文強要借外款,自然不象滿清官員那般不懂利害,目光短淺。他要借此機會爭取形成中美德聯盟的雛形或嘗試,起碼要讓德國人以為這是三國聯盟的試驗階段,是一個考察期。

此外,陳文強還籌劃著借機建立起一支公開的、官面上的武裝,甚至連名字都想好了,鐵路巡警,專門負責保障粵漢鐵路的修建順利,以及日後的運營安全。

眼光再放遠一些的話,粵漢鐵路還可以歸入到復興會的革命大業之內。試想,如果革命率先在兩廣取得突破,沿著粵漢鐵路,革命軍便可直搗武漢三鎮這個中國腹心,形成更有利的局面。

當然,這些都是設想。陳文強准備把困難都擺出來,甚至不惜誇大,以便從張之洞那里獲得最有利的條件。所謂漫天要價,就地還錢。如果張之洞不肯答應,那陳文強便撒手不管,也不會有什么損失。

一個個問題被提出商議,並制定出不止一套的解決辦法,附帶著陳文強和眾人所想出的要求和條件。都是中國人,很多條件固然苛刻了一些,但卻沒有什么喪失路權之說,而真的喪失,也是被掌握在了陳文強及其團體手中。

這是一個相當復雜耗時的籌劃。陳文強知道,愈是考慮周全,愈能在張之洞那里獲得更有利、寬松的條件,也愈能得到包括中僑合資銀行在內的合作伙伴的支持。

「別寫五百萬兩銀子,翻一番,一千萬兩。」陳文強眯著眼睛提醒道「總得留下討價還價的余地,不可過於實打實了。」

如果張之洞答應以官庫銀子換合資銀行印發的鈔票,並在官府日後的活動中全部使用鈔票結算,則意味著合資銀行印發的鈔票在湖廣兩省獲得了官方認可,可以逐漸在民間成為法定貨幣。而官庫的銀子成為合資銀行的儲備金後,又可以發行數倍的鈔票進行信貸金融擴張。

以紙抵銀,以鈔票支付各種開支,一旦實現,陳文強幾乎不用投入,便已經獲得了至少千萬元的築路資金。按照官方所估算的每公里三萬五千兩白銀的鐵路造價,就已經可以修築三百公里左右的鐵路,頭一年或兩年的資金問題便可以解決了。

我用鈔票換你的銀子,再用你的銀子發行兩倍的鈔票,里外里陳文強便空手套取至少數百萬元。但這在市面上是看不出來的,只要保證銀行不被擠兌,或者能夠應付可能的擠兌,那一元鈔票還是值一兩銀子,還是能購買價值一兩銀子的實物。

「鐵路巡警必須要由修路的公司直接控制管轄,以確保其盡職盡責,為修路、護路保駕護航。路成後,每列火車擬派五人稽查彈壓,重要車站擬定員十人,次要車站擬定員五人或三人。另應特設『鐵路巡警教練所』,負責招募、訓練巡警人員。以後,在重要車站和區段應設立警察所、警察段、護路隊等組織。」

在當時,是沒有鐵路警察這一稱謂和職業的,只有身著號服的「巡夫」,在重要車站雇佣三五人,負站台守望之責,算是鐵路警察的雛形。即便不是為保障鐵路修建,不是為復興會組織建立武裝力量,鐵路警察也是早晚必須要建立的。

「命令鐵路沿途各官府,全力配合鐵路修建。其中,使轄區百姓知曉鐵路公司頒布的各項事宜,避免為人所煽惑,是為工作之重。而對故意擾亂路政,煽惑抵抗,即照違制論,不可姑息枉法。」

這一條是針對劣紳、愚民的,對地方官員也是一個考驗,一個選擇。能力不足,或者是另有打算,這樣的地方官員該撤就撤,該辦就辦。張之洞若沒有這樣的魄力和鐵腕,這鐵路不接也罷。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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